中国分配制度的歧途 最近又见报道:《人民日报》呼吁收入分配改革。“专家称,眼下贫富差距过大,已引起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分配的不公亟待改善当然是对的。但是,中国分配制度的主要问题是什么?当前社会最尖锐的矛盾是什么? 当前,中国潜在的最大的危险就是人民对政府的不满,痛恨党政官员严重的贪腐现象,这是当前社会最尖锐的矛盾。贪腐有许多原因,其中分配制度的弊端是重要原因之一。本文只谈分配制度。 从建国以来,一直沿用“供给制”的思路,认为是符合共产主义“按需分配”的,由此形成了许多等级和特权,而工资不过是真正收入的一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还有大量的其他福利和灰色收入。官越大,特权和灰色收入越多。 灰色收入是不透明或半透明的收入,包括合法的,半合法的和非法的收入,这些收入也都是不算“收入”,也就不用交所得税。 灰色收入正是分配制度中的顽疾,是贪腐的温床之一,是公务人员与普通群众差距的重要特征,也是应聘公务员趋之若骛的原因。 目前灰色收入林林总总,花样繁多。最突出而且是“合法的”的有:福利分房,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旅游。 取消福利分房说了二三十年,变变花样的福利分房,至今仍然大行其道。许多机关仍然在大肆修房,名义上是有偿卖给属下公务员或职工,实际上远远低于市价。地方政府掌握了土地的买卖权,巴不得房价地价高涨,政府便可以从卖地中获得大笔财政收入。另一方面为自己修房却可以扣除地价,所以成本大大低于市场,然后分配给属下的公务员和职工,皆大欢喜,又不算贪污。当然官越大,分房的标准越高,也就是占的便宜越多。他们缺房子吗?绝大多数分得房子的人都不是缺房,不过是希望更大的房子,也是借此机会以合法的名义占便宜。事实上,有的“有权”分得房子而又并不需要的人便把指标卖掉,立刻得到现金,却无需申报所得税。 公车私用是另一个顽疾,而且公车越来越多。以前是司局级才可配车,现在处级也可配车。小县城科级干部也可以用。有资格配车的,往往还有资格配司机。现在多数年轻人都会开车,不要司机,私用当然就更方便了。据说在华国锋掌权时就曾提出过,给干部大额交通补贴以取代公车,后来朱镕基也提出过,然而都受到强烈的抵制而无法实行。著名军事评论员张召忠将军说,每年公车的开支超过了军费。可见耗费之巨。他说以他的地位是有配车和司机的,如果国家规定取消,他完全赞同和愿意带头。可惜像他这样愿意舍弃个人利益的官员太少。 公费吃喝是又一个顽疾,老百姓最为诟病。那些灯红酒绿的餐馆一条街被老百姓骂作腐化一条街。尽管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吃喝,甚至规定必要的招待也只能四菜一汤,可是“政令不出中南海”,公款吃喝没有丝毫收敛。每年耗费民膏民脂几千亿。还有公费旅游,无需赘述。 供给制的思维使分配制度走入歧途。本来在改革之初经济总量较小的时候纠正还比较容易,现在却更加积重难返(参看“分配制度的历史经验”一文)。如今,公车的数量大大增加,分房涉及的利益也比以前更大更广,吃喝已成了风俗更难以制止。这都成了制度性的痼疾。 为什么这些大家都知道的,也都认为应该取消的特权和灰色收入,却无法取消?道理非常简单,因为这有损于所有当权者的利益。他们既要获得实惠,又要掩盖实际的收入。而肯把国家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敢于像张召忠那样表态的是少数。铁腕之如朱镕基尚且无奈,可见要撼动这种分配制度有多难。 中央如果要进行分配制度改革,就应该下大决心,大刀阔斧地砍掉这些灰色收入,把一切收入都放在明处。用这些省下来的钱去增加贫穷地区和弱势群体的福利,比限制大企业高管的工资更能缓和民怨,对财政也更有实效。 当然,当前灰色收入远不止这些。半合法的,非法的灰色收入,五花八门。回扣,礼品,红包,走穴,名目繁多的好处费,审批权换股权,等等,不一而足。更不用说贪污和受贿了。 高收入者的灰色收入是造成贫富差距的重要原因。如果要改善分配的不公的现状而不撼动灰色收入,能真正收到实效吗? 山脊匹夫 写于2009年12月 博客 http://blog.creaders.net/ridgema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