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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 2013-09-02 11:35:29

浅谈“人民”

“人民”二字在中国大陸无所不在,並已泛滥成災,什么人民政府、人民币、人民子弟兵、人民警察……沒个完,除了屠宰场不加人民二字之外,全都被“人民”了。因此有必要弄清楚,人民到底是什么,到底指谁。普通小民接触到“人民”二字千万别自我入位,自我陶醉,那跟你毫不相干。在日常语言中,“人民”理应泛指某一國家或地区所居住的所有民众,即全体老百姓。并无特定范围或含义,更无特定的政治法律的界限。不分男女老少,南腔北调,此国彼国,但大陸的实际情况却截然相反。為了釐清“人民”的含义,应先弄清有关的词句。

如果加了限制词,人民的定义或范围即相应缩小。例如:

1. 中华民國的中国人民:目前指的是台湾全体民众和依台入藉外国的华人,但是法理上还包括全大陸、外蒙古、港、澳。这是因为中华民国政府是继唐宋元明清各朝代之後,正统延续下来的的中国合法政府,只是因为外来的恶势力组织内贼叛乱,而暂时撤离大陸。中华民國政府並未中断,依然存在,並在其所轄地区行使主权。中华民族的传统倫理和文化,保留完整毫无损坏,成为中华民族复兴的可靠曙光和唯一依靠。

2. 共所说的中国人民:是个含义极为特殊的政治術语,它是超法律的、内容非常空洞抽象、变异無常、所包括的范围常随时隨地根据掌权者的意志而更改。它所指的並不是所有的中国人,而是中国大陸上的某一特定群体,当然也不包括台湾。共党占领大陸之初,毛共以阶级斗争为綱,人为的将社会成员划分为一些对立阶级,让他们相鬥,人民两字起初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段、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三反五反、反右、大跃进之後,小资产及民族资产阶级就都不算了。

改革开放之後,工人农民也相继淡出,这本来是社会进步的良好标志。大陸社会中的每个人本应和谐共处,群策群力,国泰民安,民生乐利。但是邓江胡习等掌权之後,却仍继承、捍卫並且发展了马列毛的邪说,从而将大陸社会推进到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现代奴隶社会,并自称权贵资产阶级,大陸上现有的唯一真正的剝削并抡夺底层民众的阶级,也就是权鬼集团。各级共干全成了土皇帝或奴隶主,全國百姓全都沦为奴隶。共干们窮奢极慾、贪污上亿,滛乱过百,己是常态。高级法官竟然集体同步同樓嫖娼,史上未见。这个集团,是个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货真价实的吞噬全民的权鬼犯罪集团,他们,只有他们这个奴隶主阶层才是当今大陸官方所说的“人民”。老百姓全不是,老百姓只能是为奴隶主出力、出钱、出血、出身体、出器官、出命的真实奴隶。

3. 国民:阈民两字在中共大陸很少出现和应用,因为共党不认同國家,只认同階级。例如1929年张学良驱逐中东铁路苏联职员,查封哈尔滨市内的苏联商业机构。与苏俄发生武装冲突。中国共产党不但不保家衛國,反而高喊武装保衛苏维埃。在阶级斗争年代,挨斗的人往往被告知不属於人民,而只能算是是国民,國民是不受保护的,在政治上人民显然高於国民,在涉及罪与罚时,一旦定为“人民内部矛盾”就可从宽。但是,共党占领大陸以来,从未给“人民”作出确切的法律或政策定义,一直模糊化,藉以欺骗全体老百姓國民。

在中国出生即自动成为中国国民,其國藉不应因任何情况而否定。拥有出生国籍,是中国国民与生俱来崇高、庄严、和神圣的权利。一个人没有办法选择出生父母和出生国籍,父母和国家也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亲生儿女、出生国民。即使後來又入藉他国,其原出生国藉也不得被任何方面撤消。国籍和姓氏家族一样,不能被侮辱,不能被剥夺。这点,在中华民國受到充分地法律保护和尊重。但是,共党拒绝接受双重国藉,一旦你取得外國國藉,你的中华殃民共祸国的國藉即自动消失。可是,高干的家属却都例外,据港媒披露,持双重国藉者大约有800万人,真乃一國两法,在法律之前,中共国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绝对地不平等。

4. 公民:凡具有一个国家国籍的人就是这个国家的公民,就享有该国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包括居住及迁徙自由、言论自由、讲学、著作及出版自由、秘密通讯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思想及良知自由、集会结社自由、婚姻自由、罢工自由、私生活不受侵犯的权利、国家出入境自由、拥有财产自由等等。在中国大陸,老百姓根本没有这些自由。在法律面前,各级共干和老百姓之间,绝对地不平等。

公民还应有权利从事管理社会和国家等公共事务,即所谓的参政权。国家或公共约事不应只由共党即所谓的“人民”或奴隶主独自來管。人人都有权利参政,选举和罢免行政官员。这就需要制订全民必遵的国家大法—宪法,从而推行宪政,或建立公民社会。

一提到宪法、宪政或普世价值,共党就怕的要死,恨的要命。因为共党向來认为党权高於一切,党高於法,也高於民族。所以毛周为了一党之利,甘将中华大地及民族簽给苏俄,成了苏俄的殖民地。时至今日,共党仍感恩“老大哥”,再奉簽一百五十多万平方公里的领土,并且联俄制美继续捣乱世界。


弄清国民和公民的定义之後,再谈人民的必须标准:

1.人民必须包括每一个人,否则就是骗人的鬼话。人民不仅仅是多数,或大多数,而且还包括少数,以及极少数,甚至还包括极个别人。共党所指的人民,并不包容每个人,而是个虚置的概念,内容伸缩性很大而且让你猜,是个冠冕堂皇的标语,是个十足骗人的幌子。说到底,共党所说的“人民”指的只是他们自已,老百姓全不是。而实际上,共党分子都不能算是中国人,而是马列俄异化族,专门出賣中国领土,破坏中华文化,是中华民族彻头彻尾的敌人。

2.每个人必须拥有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可自由地生活和工作,自由地拥有财富和追求幸福,不得被强迫、强占、强拆、强摘。这些如果落实不到每一个人身上,那就是对于人民的赤裸裸的诽谤和污辱,那就是从实际的意义上否定人民、镇压人民并置人民于死地,就是对人民犯罪!

3.人人平等,不能让一部分人排斥和否定另一部分人,或强制性地逼迫另一部分人就范,例如階级斗争。也不能以某一种组织或党派控制人民拥有任何思想、言论和活动,就是说,不许洗脑,洗脑就是奴隶主控制奴隶的手段。

4.既然自称是人民政府,就必须包容所有的人,并服务于全体人民,不能偏爱或偏恨。例如有不少贪官可持有上百个不同姓名的房産证,谁给你们权力随便发?!可是,一个超生的儿童,十多岁还上不了户口,缺德不?这是政府嘛!一些人要求反腐败反官倒,就调动几十万大军加坦克,还真“英勇”,抗日战争时怎么不打呢?!這笔帐一定要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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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苏联是党老大哥 留言时间:2013-09-03 19:30:06
土共就是土匪。什么人民政府,就是一土匪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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