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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日志正文
法国革命以后,贵族就死了 2016-04-23 07:48:32

Dawson City是加拿大育空领地的一个边远小镇,紧挨着美国的阿拉斯加州,在白马市之先,曾经是育空领地的首府。在十九世纪末的黄金潮中,Dawson City有过短暂的兴盛时光,聚集着从欧洲诸国、美国和加拿大各地的淘金者、流浪汉、商人、银行家。淘金热潮稍纵即逝,此后短短的几年里,人口从最多的五万人下降到几千人,到现在常驻人口只有一千三百多人了。

我之所以记住了这个城市,和这个城市的光荣历史没什么关系。很多年以前,我在Reader's Digest上看过一篇小说简读,故事讲的是一个英国贵族,我们就叫他勋爵吧,在美国独立战争以后,前往Dawson City的一次旅行。勋爵和他的侄子、带着一个仆人从英格兰的庄园出发,抵达达加拿大东部,在冬天到来之前,乘火车来到埃德蒙顿。埃德蒙顿那时候是加拿大西部文明世界的终点站,人们在此补充给养,各自踏上荒无人烟的旅程。三个人在这里买了一条船和旅行装备,又雇了几个帮手,开始沿Athabasca河北上。在当时的条件,人们无法抵御冬天的寒冷,所以路上每个冬天到来之前,都要选好地方,扎营过冬,待到春暖河开的时候再重新启程。他们一行数人,先溯河北上,穿过平原地区,在落基山脚,上游河流变窄处,把船砍断,把装备捆在半条船里,拖着船攀上高原,翻过冰天雪地的落基山,趟过山下蚊虫肆虐的沼泽地带,走走停停,三年以后,只有主仆二人幸存,死里逃生,到达Dawson City

查一下Google Map就会发现,因为地理位置的缘故,那个时候去Dawson City的最佳的路线,应当是从西线经海路到达阿拉斯加,然后乘汽轮沿Yukon河溯江向上游东进,全程大概只需要一两个月的时间。但是勋爵在制定旅行路线的时候,不介意把自己的行程延长了三年,更要在AlbertaYukon的蛮荒之地熬过两个寒冬,忍受苦寒病痛和Abthasca河的风浪,坚持选择了一个绕远的道路,就是为了刻意避免踏上美国的领土。因为在他的眼里,独立战争之后,美国便永远是反叛者的国家,作为一个英国贵族,出于对英国王室的忠诚和传统的尊重,从此他的脚不应踏上美国的土地,即便为此违背理性和失掉生命,也别无选择。

这是一个经典的宣示欧洲老牌贵族精神的故事,他们忠于传统,勇于担当,视荣誉重于生命,舍生取义但并不莽撞,行事理智,又意志坚强。

不错,忠诚是贵族的首要品质,因为贵族的身份来自于王室的册封。或者是承袭祖上的军功,或者本人对国家做出杰出贡献,没有王室的策封,就没有贵族。所以不管你是为小利,还是为大义,或者只是识时务而从善如流,放弃对王室的忠诚,就等同放弃王室赋予你的贵族身份,此后你即便依然声名显赫,富可敌国,你和这个王室相连的贵族身份也不复存在,因为你背弃王室的时候,你同时背弃了你的传承。

不食周粟的伯夷和叔齐,未必代表社会发展的进步力量,甚至相反,很可能是两个顽固不化的反动分子。但是他们身上却彰显着忠贞不渝的贵族精神,你嘲笑他们食古不化的同时,不得不敬仰他们弥足珍贵的志气。同样,反叛的美国,可能代表着民主自由平等的大同世界发展潮流,但革命的成功,也铲除了这个国家贵族精神的土壤。所以虽然打了胜仗,美国人的做派却常常为宗主国、欧洲诸国的保皇派嗤之以鼻。而现在发生在美国的一切正在告诉我们,靠强权建立的繁华只能靠强权维持,强权丧尽,便不能久长。

贵族精神的激情体现是荣誉重于生命。在欧洲贵族社会兴盛的时候,经常发生为了名誉决斗的事件,他们甚至为此制定了决斗的技术守则,约定俗成也好,规范法律也好,被为荣誉而战的决斗者共同遵守。普希金和法国流亡保皇党人丹特斯决斗而死的时候只有三十七岁,说是为了爱情,其实更是为了维护自己的荣誉。我们现在惋惜他早逝的才华,谓之俄罗斯诗歌太阳的陨落,但对于他本人,如果地下有知,一定自以为死得其所。我不知道普希金是不是贵族,但他在沙皇庇护下写作,虽然并不快乐,贵族精神想是有的。一介书生,又不是剑客武士,谁不怕死,只不过是把荣誉看得比生命更重要罢了。

荣誉重于生命,在战场上的表现就是身先士卒和自我牺牲。两三千年前的斯巴达和雅典的古希腊勇士,大都是贵族出身。在很多欧洲王国,甚至只有贵族和贵族的子弟,才有资格披上铠甲骑上战马征战沙场。这里面的道理有很多,可能国王更信任把武力,放在自己人的手中。但更根本的原因是,虽然贵族的名誉来自王室的册封,但名誉的保持却是要靠自己,维护这个身份(当然包括利益),一定要身体力行,而不是靠王国的子民。他们把战斗和在战斗中牺牲生命视为一种权利,无上荣光,只有贵族才可以获得。

再看现代社会流行的那一套,总是把穷人的孩子送出去打仗,富贵者的孩子躲在家泡妞炒股,装模作样上贵族学校学礼仪,以为穿上几套私人定制的衣服,到巴黎伦敦参加个似是而非的成人礼,去北大清华在搞几场装模作样的励志讲话,自己就是贵族了,这样的做法,和我所知道的贵族和贵族精神,南辕北辙,完全不是一回儿事儿啊。

前几年拍的铁面人,重塑了法国红衣骑士的形象。当然,红衣骑士这个名字是我起的,如果你不喜欢,你可以按着大仲马的原话,接着叫他们三个火枪手。导演对电影里的红衣骑士,在忠诚、勇敢的传统形象基础上,又刻意描写了他们身上理性的光芒。他们勇敢顽强,但并不鲁莽,不管情况多么艰险复杂,他们总是做出最适宜的决定。贵族精神视死如归,但并不是街头莽汉,挥刀砍人,鱼死网破。他们优势的地位、独享的资源、专有的教育,要求他们必须担当更大的责任。在电影里,皇后的两个儿子一个是天使、一个是恶魔,需要父辈做出艰难选择,忠诚和背叛,私仇和大义,并不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他们忍辱负重,按捺怒火,有委屈又无处表达,痛苦和伤害难以避免的时候,更要周密安排,减少无辜者的损伤。而在紧要关头,需要有人以生命来打开难缠之结的时候,则挺身而出,毫不犹豫。

理性是贵族精神的更深层次,使得贵族精神中的舍命有了价值。

与很多人想象的不同,贵族精神中蕴含着悲悯的胸怀。对贵族来说,这种胸怀,是人长期拥有超过平常水准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而养成的一种超脱和宽厚的态度。这个态度本来居高临下,但因为差距巨大,反倒更容易以平等的方式给予。就如你给无家可归的人施舍的时候,比给你相同阶级的同事帮助,更会注意超越同情和可怜,放下身段,确保对方平等的尊严。虽然这个态度源于优越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但并不是所有过着优越的物质精神生活的人都可以做得到。我读MBA时候一个讲东西方文化的老师,系主任,教授,无论物质和精神的生活都应当很优越,有一次在课堂上提起她在东印度旅行时,在火车站上看到濒死的妇女,心中产生的悲伤的心情的时候,我随便问她,那你有没有帮助那个女人,她犹豫了一下说,当然,我买了咖啡给她。她的犹豫,和嘴角的一丝尴尬微笑,让我怀疑她是不是真的买了那杯咖啡。即使买了,那丝微笑也露出了她心中浅薄的马脚。对自己给一个濒死的人一杯咖啡而洋洋自得,再联想到她平时提起加拿大富裕时的得意和第三世界贫穷时的不屑,让我确定并不是所有的过着美好生活的人都能有一个良好态度,而高等教育也不一定能给人以宽广的胸怀。

欧洲的贵族精神,并不是一朝一夕所成,而是一种文化传统经年历久的积累。城池陷落,改朝换代,但这种精神却有幸得到继承和弘扬。贵族精神所推崇的忠诚、荣誉、理性、宽悯的要义,最终酝酿了西方社会的民主、自由、平等的人文主义精神。可惜的是,随着世界大同的步伐加快,贵族精神却越来越显得不合时宜,为生活所迫,如今的人们更转向实用和效率。贵族精神和贵族人群一样,像战场上的败兵,停止厮杀,敲着撤军的战鼓,咚咚作响,走向夕阳。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我不由地怀疑,西方社会的人文主义是不是也会有朝一日走向末路穷途。

也许正是因为没落和稀缺,就更显得可贵,特别是在那些传统断裂,道德崩坏,崇尚权力和金钱的暴民社会,没有了生长贵族精神的土壤,有人就更想寻找捷径,给自己平白披上贵族的光环。可是因为自身智慧的匮乏和品德的低劣,他们只能学些皮毛,无法深入精神层面。我们看到北京人学着八旗子弟吊儿郎当提笼架鸟,却学不到人家冲锋陷阵攻城掠地的英武;上海人学着伦敦人装模作样喝着下午茶,却少有为正义挺身而出的勇气。我们关注气质和风度,却无视品质和精神。

其实,不怪北京人和上海人,虽然贵族精神源于贵族,小说电影之外,在现实生活之中,即便是真正的贵族,也并非人人拥有高尚的贵族精神。为富不仁的贵族倒是可以随手拈来几个。比如我死了以后哪怕洪水滔天也与我无关的路易十四;比如明末的福王,被李自成困在洛阳城中,命都快没了,也不舍得把粮食和银两拿出来犒赏守城的将士和饥民。

反观一些出身卑微的草民,身上却洋溢着与生俱来的高贵品质。就像开头说的那个勋爵的故事中那个仆人,从英格兰(苏格兰?威尔士?Whatever!)出发的时候,和勋爵达成了一个口头协议,只要他路上照顾好主人,安全到了Dawson  City,两个人的协议就算完成,可以自己选择去留。一路上他尽心尽职,在勋爵重病的时候悉心照料,不离不弃,在紧要关头冲在前面,生死于共,最后保证了勋爵安全到达(每次想到这儿的时候,我都觉得最后是他背着勋爵走到城墙下的啊)。当勋爵履行诺言,给他的契约签字,自由的身份生效以后,又以更高的薪水和生活条件邀请他一起回英国庄园,为勋爵工作。虽然以新的身份,回到英国的生活更加安稳和舒适,但他骄傲地拒绝了。他有自己人生计划,他热爱北美新世界的壮观景色,憧憬在这片土地上自由生活的美好未来。原来他早就知道,到了加拿大土地上的那一刻,英国法律关于他的属从地位的约束就已经失效,既然本不想回英国,他其实随时有权离开,但他依然选择履行在英国出发前说好的协议,用自己旅途中的艰难付出和生命冒险,换来了毫无争议的新身份。忠诚守信,自由高于一切,荣誉重于生命,我从这个仆人身上,看到了传说中贵族精神的延续和发扬。

听说最近住在上海的有钱人,赚够了钱,突然发现自己很土鳖,争先恐后把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礼仪。我在网上看到贵族学校的英国来的教师,穿着三件套的晚礼服教孩子们餐桌上的规矩,孩子手足无措,老师假模假式的样子觉得真可笑。老师是法国血统,路易十六的十五世玄孙,脸上写着汉密尔顿钢铁工人的质朴坚强。所以我觉得我有责任写这么一个文章,呼吁一下,大家不要再像前几年买驴包那样被英国法国的骗子骗钱了。法国革命以后,贵族就死了,王室和王国也早已烟消云散,既然没有军功,也没人册封,上了贵族学校,用熟了刀叉,学会了用法文品酒也不会成为贵族,还不如学学前面故事里的这个仆人,做一个有一点贵族精神的,自由、高尚、而又骄傲的平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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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6-04-23 13:56:28
赞赏楼主关于贵族精神的理解,但是这句话(“现在发生在美国的一切正在告诉我们,靠强权建立的繁华只能靠强权维持,强权丧尽,便不能久长”)却过于武断。美国最强大的不是金钱不是利器而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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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温柔入夜 留言时间:2016-04-23 11:09:29
谢楼上。最近过于严肃,准备回归八卦。
回复 | 2
作者:温润如玉 留言时间:2016-04-23 10:47:34

“在那些传统断裂,道德崩坏,崇尚权力和金钱的社会,人们关注气质和风度,却无视品质和精神。”确实如此!

“并不是所有的过着美好生活的人都能有一个良好态度,而高等教育也不一定能给人以宽广的胸怀。”对!

“我不由地怀疑,西方社会的人文主义是不是也会有朝一日走向末路穷途。”说实在,额也很怀疑。

很喜欢那个勋爵仆人忠诚守信的故事,出身草根,人格贵族,作者将来若能抽出来以这个仆人为主角,独立成篇,加入诸多细节,想来会是个很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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