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过一本关于神话的漫画书,说是有个人分别在两只脚上各挂一个铅球,起初,他连移动都困难,可是日积月累,他可以开始走路了,后来竟然可以慢跑了。直到他把铅球去掉,他就成为了远近闻名的飞毛腿了。
我在YOUTUBE上选了白宫的演讲练听写,5分钟左右的,将速度设为1.5倍速率。我能听懂没任何问题,但要全部听写下来不出错,这目前还做不到。短短5分钟左右的时长,我要听1.5-2个小时才能全部记下来。那些个介词啊,连读啊,真的是非常难辨认的。
每天晚上2个小时左右留给英语听写,半个小时左右留给法语跟读,45分钟到1个小时左右,留给法语听力。等这些全部干完了,我也该洗洗睡觉了。如果白天不忙,还可以学计算机2个小时左右,或者往自己MYSQL数据库里一条条的添加数据。可是如果很忙,甚至是出差,当睡眠的一半都是在飞机上度过的时候,上述计划就成为奢望了。不能再增加工作量了,每天满打满算,晚上只能工作4个小时到头了。否则,心脏就太累了。
我也打算“挂着铅球练奔跑”了。我不知道它到底能带给我怎样的效果,只是现在身体状况比大学时要好得太多的我觉得此生如果没有追求过速度与激情,简直不值得一过。
2016.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