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年伊始,尼罗河的座驾奔驰在I 495高速公路上。又是一个凄风惨雨的午后。整个冬天都是这种瘟瘟泱泱的天气。雨刷毫不懈怠为车窗擦亮眼睛,人们小心谨慎控制车速,以低于60的速度在限速65的高速公路上爬行。我保持自己的位置在最左侧车道上。 收音机里正在播送环境问题的采访。主持人播放了当选总统的录音,川普说气候变化就是一个笑话,还说控制排放是中国企图搞垮美国经济的阴谋。为此请环境科学专家作科学普及。专家说北极的冰帽正在融化。南极的气温在过去20年也正在逐步上升。特别来自南极的数据明确表示地球正在变暖。因为南极是地球上最大的孤立大陆(第二大孤立大陆是澳洲大陆),而且是海拔最高的大陆。所以南极温度不容易受到气流和洋流的影响,更加真实反映地球温度改变。 不论某位专家的观点是否能够代表科学界的共识,也不论人类活动是否真的强大到改变地球的温度,开发利用清洁能源,控制废物排放减少雾霾,改善环境,保护健康造福后代,这不应该有争议吧。难道一定要等到地球已经发烧,我们才停止狂烧石油和煤炭吗?无法改变的现实是一个用眼前利益代替科学事实作出判断的总统正在向白宫的宝座渐行渐近。暖冬之后的美国正在准备迎接科学的严冬。一想到这一点,不由得为前景担忧,心情沮丧正如今天下午的天气。 此时一辆灰色轿车从我右侧车道一闪而过,迅速插到我的前方,紧接着连续向右换道,消失在前方出口的水雾中。我立刻意识到自己是否挡住了别人超车的路。先检查自己的车速大概保持在70多迈。然后观察后视镜。还好,在刚才凝神听广播的时候后面没有排起长队。只有一辆SUV在我后面大概0.3到0.4迈的地方。 大概又过了几秒我再次检查后视镜,发现那辆SUV已经压倒了我的车尾。于是迅速打右转灯准备换道。就在我转动方向盘的同时,后面那辆车亮起了警灯。什么情况?被警察跟上了。难道听批评川普的广播也犯法?按照被警察拦截的标准操作。我连续换道,把车停稳在肩道上。看到后视镜里警察也停好车,开门走了过来。我落下车窗,等待警察盘查。 警察上来第一句问我,“你知道你开得有多快吗?” 我回答:“大概70迈多一点。” “不,你开到了90多买。我一直就跟在你后面。请拿出你的驾照和车辆注册。” 在警察面前是没有道理可讲的。他说什么你作什么,不要多说一句话,也不要多走一步路。几分钟之后,警察带着一张超速罚单回来了。把东西交到我的手上之后,警察对我说先观察后面没有车再上路。注意打开你的左转灯。前面就是高速入口,要注意进入车辆。然后回到车里。鸣了一声警笛一溜烟跑了。我看里一下罚单。罚款225刀。注明了什么时间什么地段限速多少。目测我的速度是90+MPH. 还有个附注:违章人自称车速是70+MPH,雨天。 重新上路我在想,我真的开到了90多迈而毫无察觉吗?难道是一边听广播一边生气就使劲踩油门?也不对啊,如果我的速度是90,那辆从我身边绝尘而去的车难道会开到100多?如果警察就在我的车后为什么不去抓那辆车?如果警察跟在我后面的时候我的速度是90,我的速度降低到70的时候警察为什么会离我那么远,却又在几秒钟之内压到我的车尾?如果警察一直离我那么远的距离,他如何能够目测判断我的速度是90而不是70?当围绕着为什么警察认为我的车速是90的这个悬疑的各种问题在我脑中一一呈现,答案也就自动跳出来了:警察搞错了。他要抓的正是从我右侧超过去的车。 回到家对老婆痛诉了刚才的遭遇。老婆的反应是,你说的也许有道理。但是你有证据吗?是啊,本来上次回国想买个行车记录仪。因为东西多,而且要带两个就作罢了。不过心里不服啊。警察肯定是搞错了。难道作为普通公民随时都要能证明自己没有犯法才能不受冤枉吗?我没证据,警察应该有证据吧。如果警车上有有视频监控那么就一定能证明超速的不是我。 再说,国家无道,有证据又能如何。雷洋案,不是照样可以说雷洋是死于呕吐吸入吗。至于雷洋为什么会呕吐,为什么会吸入,吸入又为什么没有反射性咳出。不是都被这些专家一笔勾销了吗?监控视频证明警察多次撒谎不是也被一笔勾销了吗?免于起诉,实际上就是不敢对簿公堂。 大不了就是多损失25刀,这个官司尼罗河打定了。第二天就把注明要求听证的罚单连同支票寄出。一周得到回复,两个月后法庭见。 法庭坐落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中心。沿街成片的木房子中,红砖亮瓦的两层楼法庭也算是座巍峨的建筑。经过安检进楼,按回信的指示找到房间号就在外面等候。走廊上靠墙摆放的椅子上坐满了来打官司的人。人们很安静,似乎都在心里作最后的准备。有警察把人一个个叫进去。出来的大多是心平气和的样子。大概等了一个小时轮到了我。 法官是个女士,长得颇有几分像“Judge Judy”。坐在一张宽大案台的后面,穿着一件缀了花边的白衬衣。身边有一位副手。庭审开始,法官说尼罗河先生,你被诉在限速65的高速公路上以90多的速度行驶。本庭依法审理此案。现在由秘书代理原告宣读起诉。所谓的起诉基本就是照读罚单上内容,我注意到警察的证词没有说他就跟在我后面。到了我说话的时候。法官要求我站起来举起右手宣誓。我举起右手说“I swear that what I say will be truth. ”,法官要我坐下讲述我的证词。 过程很简单。当时我在I495左道行驶,突然有人从右侧高速超车并且迅速换道下了高速。我检查速度和后视镜发现远处有一辆SUV。然后我就被抓了。整个过程不到20秒,就在高速的某个出口到入口之间。我怀疑是警察在雨中没有看清而抓错了人。 法官听完我的讲述,脸上居然出现一丝笑意。问我还有要说的吗?我说很遗憾当事警察没有到场。我有几个问题不知能不能问。我知道这是法定程序,叫cross—examination。得到法官允许后我说我想知道警察先生第一时间发现我超速的时候离我有多远?有没有看到从我右侧超过去的那辆轿车?警车上有没有视频记录仪? 法官没有对我的问题作出回应。而是问我,你在左道上停留了多长时间。我说大概10分钟。法官说左道是超车道。在上面行驶不应该超过半迈。还有,你的速度70多也是超速。但是鉴于你的证词和你没有超速罚单的记录,我裁定你不需要支付任何罚金。 这就是一个无罪推定的最好判例。在违法行为得到证明之前嫌疑人是无罪的。法官并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说的是事实。很明显,警察也没有向法官提供“跟在我后面”的视频。也许那辆所谓的超车是我杜撰的故事。但是我的故事和我的问题,最后还有我没有前科的历史使法官相信我not guilty。其实超速罚单我是领到过一张。那还是多年前在中西部枢纽城市。不过若干年之后那里的警察被公诉非法敛财滥开罚单。法庭查到了我的去向通知我罚单取消了,还有一笔小小的补偿。 在一个伟大的国家里,普通百姓有理就能讨来公道。甚至不要你去讨,公道都会自动呈现。伟大不在于民主自由等等漂亮的标签,而是人民对诚信的珍惜和对公正的坚守。一个一切皆可造假的国家,可以变得强大,甚至变成巨兽,但是绝对没有伟大可言。只要美国人民能够获取真实信息,根据事物本身的是非曲直作出自己的思考和判断,美国就无需再次伟大。美国本来就是一个伟大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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