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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華國鋒不是毛澤東的私生子 2018-03-14 20:41:03

論證和反論證是揭示真相必要手段。這裡面有一個規則問題。

有人說,你要論證華國鋒是毛的兒子,就要拿出證據證明他們之間必定是父子關係沒有其他可能性。這也就是要求有直接證據。世界上絕大多數有爭議的事情,都不太可能拿到直接證據。如果能拿到直接證據,也就沒有爭議的必要。這種說法顯然是行不通的。間接證據當然是最主要的論證憑據。

這個人又說了,你有什麼理由保證你的間接證據都是真的呢。事實上,我們能夠拿到的間接證據,大部分都是通過各種公共信息渠道得到的。沒有人能夠保證這些消息都是真實的。但是,在沒有反對證據出現的情況下,我們只能自行判斷消息的可靠性。這就有一個先定前提,我的結論是以我的論據真實性為前提。我無法對真實性本身提供證明。當然你可以指出某一個特定論據是不真實的。如果無法證明我的論據不真實,你就必須指出即使我的論據是真實的,論據與結論之間的邏輯是錯誤的。如果這一點你也做不到,也就說明在假定我論據真實的前提下,你已經接受了論點的正確性。

所以,論證與反論證的規則非常簡單,就是直接針對,針對真實性和邏輯性。沒有直接針對性的辯論,不能成為有效辯論。

比如有人說轉基因與雜交是一回事。這種胡說八道尼羅河早就駁斥過無數次了。轉基因與雜交有本質的區別,區別在於雜交是自然發生的,很多人工基因永遠不可能通過雜交轉移。比如抗草胺膦基因永遠都不會通過雜交進入植物基因組。所以轉基因與雜交不是一回事。這就是直接針對性。

 

尼羅河的文章論華國鋒是毛的非婚生兒子。有人辯論說,如果華是毛的兒子託付給別人家就應該找不回來。如果華是毛的兒子,中共高層領導的子女夫人就都會知道。這些辯論完全沒有針對尼羅河文章中提出的相關論據。而且本身是否正確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最近看到有一篇文章,言之鑿鑿地認定,華國鋒不是毛的私生子。尼羅河就按照上面所說的針對性原則,作一個如何進行有效反論證的示範。

論點一,華國鋒的母親必須在1920年4-5月份與毛澤東同居過,才可能生毛澤東的兒子。文章敘述了毛1920前後的情史,大概是說這段時間毛與毛有過交集的人只有陶和楊。

反論。這很明顯有舉證不全的問題。作者無法肯定毛在陶和楊之外另有其他女人。只是出於種種原因沒有出現的毛澤東的官方情史中。

尼羅河注意到,作者針對性駁斥了不知從哪裡看來的一個說法:“華國鋒的母親是一個商人的女兒,1920年在長沙與毛澤東相愛。”。這樣的駁斥完全沒有意義。因為的生母是不是商人的女兒,是不是與毛相愛,是不是在長沙,都與華是不是毛的兒子沒有直接關係。

論點二,若華國鋒是毛的兒子,怎麼長期在廳級或副省級的位置徘徊。“文化大革命”初期,華國鋒受到衝擊並被批鬥。這進一步說明,華國鋒不是毛的兒子!

反論。從1956年到1959年僅僅三年時間,就從縣級領導躍升省級。這不是長期徘徊,而是火箭晉升。文化大革命只要是個領導,都有可能受到衝擊批鬥。華國鋒不僅很快就得到解脫。而且官運亨通。正好說明他上面有人。1967年7月以後,也就是文革開始不過一年。華國鋒任湖南省革命委員會籌備小組副組長、省革命委員會副主任、主任。1969年4月,在黨的九大上當選為中央委員。1970年11月,當選為中共湖南省委第一書記,並任省軍區第一政治委員、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1971年1月,調國務院工作,任國務院業務組副組長,之後列席中央政治局會議。

這篇文章基本上每一個論點都不經一駁。尼羅河不過是信手拈來作為論證與反論證的示範。文章如何寫,是各位的言論自由。尼羅河沒有要私立法度的意思。只是在此想告訴各位讀者文章如何看。如果大家都能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那些胡說八道的東西自然就會成為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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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藍色尼羅河 回復 西岸 留言時間:2018-03-17 21:51:54

從前提推出結論就是演繹推理。前提的是真是假是另一個問題。不要混為一談。

假前提的推理當然結論錯誤。比如如果連周恩來都知道,那麼多少多少人都會知道。這就是極其錯誤的前提。必然得出錯誤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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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回復 藍色尼羅河 留言時間:2018-03-16 10:09:54

問題是你這種方式並不是演繹推理的概念,演繹推理的特點是在前提條件為真的情況下,只有唯一的結果。也就是如果這個前提出現,那麼就必然能得出唯一結論。

而你這裡的論據並不具備這個特點,已經給你解釋了你的鼻飼管的例子的漏洞。

我感覺你這裡的東西已經到了走火入魔的程度,在關於是否是親子的問題上,如今法院唯一的要求是DNA的證明,我不知道還有其他的方式。

那麼顯然你這裡並沒有滿足這種要求,那麼也就至多是試圖證明乾隆是海寧陳家兒子的檔次。

就是提出一種可能,但可能不能當事實看待。

所以說你這裡的推理形成的至多不過就是個辯證邏輯,而不是形式邏輯,也就是並沒有確定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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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尼羅河 回復 藍色尼羅河 留言時間:2018-03-14 22:42:18

西某人不妨先學習一下什麼是演繹,然後看看這個推理是不是演繹:

再有就是如果在建國初期連周恩來都知道,文革初期北京大院裡大概就沒人不知道了,尤其是太子黨一族,當時都是年輕人,不把父輩當幹部。而在其父輩的圈子裡,這種事情是止不住在夫人圈子裡流傳的,兒女自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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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藍色尼羅河 回復 西岸 留言時間:2018-03-14 22:02:42

華是不是毛的兒子正是從種種前提出發演繹得出結論。說是的人與說不是的人,都是基於某種前提的演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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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西岸 留言時間:2018-03-14 21:46:33

我感覺你在這件事上還是缺乏基本的論證知識。

用歸納推理只能是提出一種可能,但可能可以作為理論,卻不能作為證明方式。

只有演繹推理才是可以證明。那麼從歸納推理過度到演繹推理的方式是證明你的那些證據不僅存在,也是必然導致唯一的解釋才行,即證明邏輯前提為真,自然就過渡到了演繹推理的範疇,沒有其他方式。而這個過渡過程是歸納推理和辯證邏輯存在的意義,即人們關於什麼的理論或者假設的存在意義。

而這是所謂科學論證的方法問題,即從科學理論到科學證明的過程,否則你在答辯的時候直接就被否定了。

而邏輯推理的概念並不僅僅限於科學問題,任何證明什麼的概念都是需要這個內容的支持。

而你的東西偏偏不具備。你只是提出了論證或者反論證的詞彙,但並沒有解釋論證的方式是什麼(或者反論證的方式是什麼)。

對於形式邏輯而言,原命題與逆反命題等價,因此你可以用什麼反證明的方式。但對於辯證邏輯,就沒有這個等價概念,你就不能亂用什麼反證明。而你這裡僅僅是形成了辯證邏輯,不是形式邏輯。

辯證邏輯對應的推理方式是歸納推理,形式邏輯對應的是演繹推理,兩者之間存在從前者到後者的過渡,但反之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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