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8-03-24 17:48:03 3月22日报道的。而且公安部门的回答也很详细,表示这不是一个新法, 并且非常清晰地表示,如果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掌握当事人持有住在国。。。获得永久居留权, 以及长期在外国居留的事实等证据。。。可注销其户口。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8-03-24 18:17:15 注销户口的消息是22日上海多份报纸刊载的,而今天的不注销只是网络传播的。报纸居然未登,孰真孰假,自己判断去吧。 作者:华山 留言时间:2018-03-24 18:56:37 本篇博文印用的是新闻晨报,新民晚报也悉数登载。蛾子,文抄公,去抄一篇报纸消息来,给自己压压惊。 +++++++ 先阶段上海公安(人口办)是给我压了惊还是给你压了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