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8-03-24 17:48:03 3月22日報道的。而且公安部門的回答也很詳細,表示這不是一個新法, 並且非常清晰地表示,如果公安機關經過調查,掌握當事人持有住在國。。。獲得永久居留權, 以及長期在外國居留的事實等證據。。。可註銷其戶口。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8-03-24 18:17:15 註銷戶口的消息是22日上海多份報紙刊載的,而今天的不註銷只是網絡傳播的。報紙居然未登,孰真孰假,自己判斷去吧。 作者:華山 留言時間:2018-03-24 18:56:37 本篇博文印用的是新聞晨報,新民晚報也悉數登載。蛾子,文抄公,去抄一篇報紙消息來,給自己壓壓驚。 +++++++ 先階段上海公安(人口辦)是給我壓了驚還是給你壓了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