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万维读者为首页 万维读者网 -- 全球华人的精神家园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关于万维
 
首  页 新  闻 视  频 博  客 论  坛 分类广告 购  物
搜索>> 发表日志 控制面板 个人相册 给我留言
帮助 退出
penseur的博客  
Je pense, donc je suis.  
https://blog.creaders.net/u/10958/ > 复制 > 收藏本页
网络日志正文
从辅警案看陪审制 2021-03-20 09:56:42

          从辅警案看陪审制度




          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江苏90后辅警因敲诈勒索被判13年有期徒刑,追缴赃款300万,罚款500万引发了舆论一边倒的关注。许多民众根据内心的自然正义质疑该一审判决的公正性。人们在问,判决是否体现了社会公认的公平正义?法官是否有滥用裁判权之嫌? 在制度上是否有制衡法官滥用职权的办法?


           其实,防止法官滥用职权的制度是有的。这就是早在古罗马时期就已经开始实行的陪审制度。陪审制jury trialjury system)是指从一般市民中随机选出若干名陪审员,委派其参与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审理,并独立于法官作出事实认定以及决定法律适用的司法制裁。




          英美法的陪审团通常有612名陪审员组成。陪审团在刑事案件中会就被告人有罪或无罪做出判断,而在民事诉讼中则会就被告有无责任或损害赔偿金额等做出判断。


          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度不采用集体陪审团,由个别陪审员与法官共同组成混合庭审理案件。陪审员以个人名义参与审理、裁决、而不是以陪审团名义集体介入庭审活动。


  英美陪审团制度中,陪审团作为事实审理者,独立于庭审程序。在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制中,陪审员作为审判组织成员,有权与职业法官共同主持庭审活动的进行,解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的问题,并享有与职业法官平等的表决权,按多数原则确定最后的判决和裁定。也可以说,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员有着完全与职业法官相同的权力。


          陪审员由中等智识程度,无犯罪记录,非从事法律相关工作的普通人中随机遴选出来,主要就是为了最大限度体现普罗大众的价值判断。


      我国基本上采用大陆法的陪审员制度。我国宪法曾对人民审判员的制度作出规定,但1982年的宪法又予以取消。


          2018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对于人民陪审制度以法律形式做了规定。其中规定,对于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子,或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审案子,可有人民陪审员参加。该法第十四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和法官组成合议庭审判案件,由法官担任审判长,可以组成三人合议庭,也可以由法官三人与人民陪审员四人组成七人合议庭。


          人民陪审员参加三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人民陪审员参加七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的,应当将其意见写入笔录。


          可见,根据该法,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中是有着和法官同等的地位的。法律为陪审制确立了基本原则和框架,如能以国家宪法的名义对这一制度予以确定,无疑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一大提升。


          在具体案例中,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陪审员的意见应该代表了公众的价值判断,对于法律的适用也会产生影响。所以,过于严格区分法律与事实问题,然后决定由谁来作出判断是没有必要的。


          本案一审,被告人是可以申请采取陪审制度。虽然陪审员主要是参与犯罪事实的认定,如辅警收受他人财物,是属于敲诈勒索,还是身体受侵害而由侵权方自愿提供的物质、精神赔偿;是属于不当得利还是医疗,工伤补偿;陪审员和体制内的法官,从自己的生活经验、社会角色、心理良知出发,可能会得出截然不同的结论,从而形成最终的法律适用。陪审员的介入,从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了法官暗箱操作,曲解法条,作出与大众认知迥然不同的裁判。


          由于法律规定二审不适用陪审员制度,所以该案要想通过陪审制度来推翻一审判决已无途径。只能通过二审来改变。好在这一案例已经引起全社会关注,等于社会舆论已经承当了部分人民陪审员的职责,作出评判,二审法院对此应该不会掉以轻心。


浏览(2699) (9) 评论(4)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penseur 回复 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3-20 19:12:10

当陪审员是公民的义务,是无偿的,但包吃包住。如果能证明身体健康确实有问题,可能可以豁免。

回复 | 0
作者:俞先生 留言时间:2021-03-20 18:35:51

我最近收到我们本省的最高法院寄来的一封信,要求我今年5月去法院参加一次刑事案件的审判,当陪审员。那封信声明,当陪审员是义务,可能无偿。不去,会受到处罚。但是,有一个豁免条款:如果年龄超过限度,可申请豁免。我到法院的网站上申请了豁免。我的身体状况不好。如果在法院待一天,我觉得可能身体吃不消。我是被随机抽中的。

回复 | 0
作者:penseur 回复 白草 留言时间:2021-03-20 12:39:32

是这样的。判决更应该符合法律逻辑,还是更多考虑民众的价值取向,是个二难的问题。不过本案可能不在此列。

回复 | 0
作者:白草 留言时间:2021-03-20 11:26:00

陪审制度也是两面的。防止法官滥权的同时,也引入了舆论对审判的影响。普通人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具体案例上怎么能做到更公平呢?反而是更容易受舆论左右。

回复 | 0
我的名片
penseur
注册日期: 2016-03-18
访问总量: 311,670 次
点击查看我的个人资料
Calendar
最新发布
· 日本旅游札记
· 特朗普的矫枉过正
· 严复在福州郎官巷的日子
· 看中网,想起08年奥运会
· 国庆有感
· 将凯恩斯主义进行到底
· 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辩
分类目录
【诗歌】
· 别了、夏威夷!
· 最爱屋前晴后雪
· 多城冬雪日啖荔枝
· 辛丑端午
· 辛丑年百年校庆有感
· 从厦门到尼斯
· 狗二爷的春天
· 听海
· 阳光与海滩
· 伊瓜苏瀑布
【政论】
· 日本旅游札记
· 特朗普的矫枉过正
· 严复在福州郎官巷的日子
· 看中网,想起08年奥运会
· 国庆有感
· 将凯恩斯主义进行到底
· 2024年美国总统选举的第一辩
· 国际刑事法院的逮捕令为何变成
· 伟哉邓公
· 福州游记之二, 福州的华侨新
存档目录
2024-11-06 - 2024-11-06
2024-10-02 - 2024-10-26
2024-09-05 - 2024-09-30
2024-08-09 - 2024-08-24
2024-04-01 - 2024-04-18
2024-03-12 - 2024-03-27
2023-11-02 - 2023-11-13
2023-10-15 - 2023-10-15
2023-07-01 - 2023-07-07
2023-06-09 - 2023-06-26
2023-05-09 - 2023-05-28
2023-04-02 - 2023-04-23
2023-03-01 - 2023-03-21
2022-12-24 - 2022-12-24
2022-04-01 - 2022-04-01
2022-03-01 - 2022-03-06
2022-02-08 - 2022-02-26
2022-01-14 - 2022-01-18
2021-12-17 - 2021-12-17
2021-11-06 - 2021-11-22
2021-09-27 - 2021-09-27
2021-06-13 - 2021-06-25
2021-05-11 - 2021-05-11
2021-04-06 - 2021-04-19
2021-03-20 - 2021-03-22
2021-02-12 - 2021-02-21
2021-01-03 - 2021-01-11
2020-11-01 - 2020-11-09
2020-10-02 - 2020-10-02
2020-09-18 - 2020-09-18
2020-07-14 - 2020-07-14
2020-06-07 - 2020-06-26
2020-05-05 - 2020-05-28
2020-04-08 - 2020-04-30
2020-03-14 - 2020-03-22
2020-02-17 - 2020-02-29
2019-09-02 - 2019-09-02
2019-08-16 - 2019-08-29
2019-07-07 - 2019-07-07
2019-01-08 - 2019-01-13
2018-03-10 - 2018-03-16
2018-02-24 - 2018-02-26
2016-07-06 - 2016-07-28
2016-06-05 - 2016-06-28
2016-05-05 - 2016-05-08
2016-04-04 - 2016-04-23
2016-03-18 - 2016-03-31
 
关于本站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导航 | 隐私保护
Copyright (C) 1998-2024. Creaders.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