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AI虚假案例的法律责任
在普通法法域,律师通常需要援引先前相同判例来支持自己的观点,以求得到有利己方的法院裁决。近年,由于AI技术的被广泛应用,大大减低了律师的检索案例工作量,成为律师的案头必备工具。然而,AI本身也会根据需要,自创案例,成为律师不得不防的陷阱。
最近,加拿大安省律師協會(Law Society of Ontario,LSO)下屬的律師協會審裁處(Law Society Tribunal)裁定,暫時禁止一名多倫多律師執業。這起案件是加拿大首宗因依賴 AI “幻覺”生成的虛假判例,而導致律師執照被暫停的案例。
根據審裁處發布的裁定,该律师違反了 LSO 多項《律師職業操守規則》。審裁處認定,她在一份書面法律陳詞(factum)中引用了完全不存在或與案件無關、由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的判例,隨後又向法院謊稱自己並未使用該工具。 審裁處表示,這些行為導致她未能維護客戶利益、故意誤導法院,並未能以誠實和正直的方式履行律師職責。
从案情来看,这个案件的法律责任其实并不是因为**“使用AI”,而是因为违反律师职业伦理(professional misconduct)**。AI只是导致违规行为发生的工具,而不是违法本身。
下面分别分析。
一、本案涉及的法律依据
加拿大(尤其安大略省)律师并非主要依据《刑法》处分,而是依据律师协会的职业监管制度。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Law Society Act》(Ontario) Law Society of Ontario Rules of Professional Conduct(律师职业操守规则) Law Society Tribunal 的纪律处分权
LSO监管所有律师,其核心原则包括:
律师必须诚信(integrity)、胜任(competence)、忠诚(loyalty)、诚实(honesty),不得误导法院。
因此,本案属于Professional Misconduct(职业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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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I幻觉为什么会构成违规?
第一层:引用虚假判例
根据案情:
在factum中引用不存在或者与案件无关的判例。
这已经违反律师最基本义务。
因为律师提交给法院的每一个案例,都必须:
自己查阅过 确认真实存在 确认引用准确 确认支持自己的法律观点
AI不能代替这一职责。
如果ChatGPT、Copilot、Claude生成了一个:
Smith v Jones, 2022 ONCA 123
律师必须:
去CanLII 去Westlaw 去Lexis 去法院数据库
确认:
否则就是没有履行律师的**competence(专业能力)**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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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层:误导法院
更严重的是:
根据裁决,
她后来向法院表示自己没有使用AI。
这已经不是能力问题,而是:
故意作出虚假陈述(false representation)。
律师对法院负有:
Duty of Candour
即:对法院必须诚实。
很多普通民事案件:
律师可以为客户争取利益;
但是:不能欺骗法院。
这是普通诉讼和律师伦理最大的区别。
因此:
引用假案例 + 否认来源
性质远比单纯AI幻觉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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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层:没有维护客户利益
LSO认为:
律师没有保护客户利益。
原因很简单。客户聘请律师:不是购买AI输出。而是购买:律师自己的专业判断。如果律师直接把AI生成内容交给法院:
实际上:
没有提供符合专业标准(standard of care)的法律服务。
因此违反:
Duty to the Cli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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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处分不是法院,而是LSO?
很多人容易混淆。
这里有两个体系。
(一)法院
法院可以:例如:
驳回factum 删除引用 判败诉 判costs 藐视法庭(极端情况)
这是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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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律师协会(LSO)
LSO监管的是:
律师有没有资格继续执业。
它可以:
警告 reprimand suspension(停牌) revoke licence(吊销执照)
本案属于:
职业纪律处分。
不是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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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案违反了哪些职业义务?
虽然目前公布的是简短裁定,但根据LSO Rules,大概率涉及以下几项。
1. Competence(专业能力)
律师必须:提供称职法律服务。
包括:
AI不能成为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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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Integrity(诚信)
律师必须:
保持诚信。而提交虚假案例违反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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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Honesty(诚实)
向法院否认使用AI:属于不诚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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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Duty to the Court(对法院义务)
加拿大律师:
首先是法院的官员(Officer of the Court)。
必须:不能误导法院。即使客户因此受益,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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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Duty to Client(客户义务)
错误法律意见:
可能损害客户利益。
因此违反:对客户应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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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AI是否承担责任?
法律上:不会。
责任全部属于律师。
原因是:
AI不是法律主体。
加拿大目前没有:
AI律师资格。
AI不能:
最终签字的是:
律师本人。
因此:
AI可以写,
律师必须审核。
这一原则已经成为:
加拿大、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普通法国家的共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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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为什么停牌六个月?
纪律处分通常考虑几个因素。
包括:
(1)行为严重程度
引用不存在判例。属于严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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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故意
如果只是:
AI hallucination
很多案件可能:
处分不会特别重。
但是这里:又向法院否认使用AI。性质明显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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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损害司法制度
法院必须相信:
律师提交的判例是真实的。
如果律师可以随便引用AI捏造案例:
整个判例制度都会受到影响。
因此LSO特别强调:
维护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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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美国类似案例的比较
近两年,多个普通法司法辖区都出现了类似事件:
在美国纽约,律师因向法院提交由生成式AI虚构的判例,被法院处罚并处以制裁(sanctions)。 美国多个联邦法院随后要求律师确认其提交材料已经过人工核实,不能直接依赖AI生成内容。 英国、澳大利亚等地的法院和律师监管机构也陆续发布指引,明确允许律师使用AI辅助研究,但要求对所有法律引用进行独立验证。
这些案例反映出一个共同原则:问题不在于使用AI,而在于未经核实地依赖AI输出,或向法院作出不实陈述。
八、本案最大的法律意义
这起案件的重要意义在于,它标志着加拿大律师监管机构明确传递了一个原则:
**使用AI本身并不违规。**律师可以利用AI进行法律检索、起草文书或整理思路。 **律师对所有提交给法院的内容承担不可转移的责任。**AI生成的判例、引文和法律分析必须经过人工核实。 **对法院的诚实义务高于一切。**如果律师提交了错误材料,应及时更正;若故意隐瞒或作出虚假陈述,则可能构成严重职业失当。 **AI不会成为免责理由。**在职业责任上,法院和律师协会只会追究签署文件、代表当事人执业的律师,而不会将责任归于AI工具。
因此,本案真正受到处分的法律依据,不是《Law Society of Ontario》或职业操守规则中存在一条专门针对AI的规定,而是传统的律师职业伦理规范在AI时代的适用:律师必须保持专业能力、诚信、诚实,并履行对客户和法院的职责;AI只是新的工作工具,并不改变这些基本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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