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看到一片博文,文中有这样的文字: “在左派扬眉吐气的四年间,大麻、变性人、同性恋、性变态、性别混乱和几十种认定、非传统家庭、LGBTQIA不但加速度的风行横扫,而且成为不容质疑、不容异议的进步正确和金科玉律,连父母阻止未成年子女变性都构成了违法——左派们打从蹿出魔瓶的几百年里,折腾完了人类,折腾完了社会,折腾完了自然,再也找不到可以折腾的对象,最后只好折腾自己的身体了。” 还有这样的评论: “现在已经发展到了LGBDQ对普通人的优越感和反向歧视的地步了。如同LGBDQ才是人类社会的“先锋队”,不是LGBDQ已经是落后分子了。如果普通人还不认罪,就要扣上”歧视“的大帽子,打到在地,再踩上一万只脚,让普通人永世不得翻身。听起来很熟悉的文革口号。” 这种观点和李少民的想法是一致的。他们不理解的东西肯定是错误的!与他们观点不一样的人,肯定是被洗脑了!另外,从语言中你可以看出他们对LGBTQIA的歧视和对于民主党的敌视。 我对同性恋的态度有三点:(1)理解,(2)包容和(3)支持。 先看看保守派的观点。 佛罗里达州、德克萨斯州和其他保守派州的立法者支持禁止在学校讨论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法案。这些法案通常是基于对父母权利、教育内容和文化价值观的担忧而提出的。 支持者认为,父母应该对孩子学习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等敏感话题有更多的发言权,而不是学校。 支持者声称,关于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对话不适合年幼的孩子,特别是在小学和中学。 有些法案支持者有宗教背景,对性别角色和性取向持传统观点。这些法案被视为一种保护和维护这些价值观的方式。 法案支持者认为,学校应该专注于学术科目,避免宣传与性别或性相关的特定世界观。 推动这些禁令可以抵制教育领域 LGBTQ+ 权利的过度扩张。
在这方面最引人注目的立法是佛罗里达州的“教育中的父母权利”法,批评者称之为“不要说同性恋”法,该法限制了低年级学生对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讨论。德克萨斯州也采取了类似的措施。 再看看民主党的主要立场。民主党对同性恋的立场基于包容性、平等和公民权利原则。 民主党强烈支持 LGBTQ+ 权利,包括那些自认为是同性恋的个人的权利。 民主党一直积极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平等法案》等立法。 许多民主党人反对将个人的性取向从同性恋转变为异性恋的“转化疗法”,特别是针对未成年人。 民主党人主张包容性教育政策,以促进对 LGBTQ+ 学生(包括同性恋学生)的理解和接受。
以上的观点,无论是共和党还是民主党的,没有什么太过分的。实际上,这些都是台面上的东西,大道理,争论不出来个结果。如果你和朋友在聚会或散步时闲聊,如果涉及到同性恋的话题,肯定不是冠冕堂皇的大道理。他们只知道民主党支持同性恋,共和党反对同性恋,估计争论双方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接触过什么同性恋、变性人。隐藏在大道理后边的是歧视和反歧视。 共和党的支持者,特别是川普的支持者认为现在同性恋泛滥,这都是民主党的政策导致的,更有人声称,民主党鼓励同性恋,民主党罪该万死。 民主党或其支持者也没闲着。听说加州民主党提议强制所有 K-12 学校设立无性别卫生间。 先说我的第一点态度:理解。 科学家对性取向的形成的详细机制尚不理解,但的确有一些共识:性取向受遗传、激素和环境因素的综合影响,而不是个人的选择。换句话说,生物学因素而不是社会影响决定性取向。双胞胎研究表明,与异卵双胞胎或其他兄弟姐妹相比,同卵双胞胎同时是同性恋的可能性更高,说明遗传因素与性取向有关。研究还发现同性恋和异性恋个体的大脑结构存在差异,产前发育期间的激素暴露,如子宫内睾酮等性激素水平的差异,可能会影响与性取向相关的大脑发育,尽管这些结果仍存在争议。还有,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父母的养育/parenting或早期童年经历在决定性取向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也没有足够的证据支持旨在改变性取向的心理干预的有效性。 我只挑出遗传因素可能对同性恋的贡献。在生命世界,基因影响我们的性状。动物的有性生殖的一个最大的结果就是多样性。多样性影响物种生存。如果我们观察有性生存的生命体,如果这些性状能够量化的话,很多都近似于正态分布,如我们的身高、体重、肤色、性格。我们的大脑功能也是由基因决定的,如性取向等。这里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会有这种多样性? 多样性实际上是一种储备。“控制论导论”作者Ashby好像有一种说法,有储备才有调节。对生命来讲,有储备才有生存。多样性有很多层次,如物种多样性,在一个物种内有种群个体的多样性。正是因为这些多样性,当恐龙灭绝时,生命没有灭绝;还有种群水平的多样性。一个冒失的个体用生命保护了一个家族。蛾类的工业黑化过程也是一个例子。一个种群内蛾的颜色由灰色到白,这就是一种储备。由于污染而导致黑色成了保护色时,深度颜色的蛾子存活下来,浅色的蛾子被鸟类大量啄食。这里的问题是,这里的蛾虫没有办法预测环境变化,白色储备成了牺牲品,就这么倒霉。但是没有任何机制能够预测哪个形状是有用的,所以这种储备是必须的,这就像发生在泰国的睡美人洞救援行动,麻醉医生Richard Harris恰巧是个洞穴潜水员,谁能想到这一技能/性状拯救了那么多人的性命。 这种随机性的多样性储备也是大多数疾病的遗传基础。40多年前北京遗传所的一位先生演讲。当有人问及如何看待遗传病时,他的回答是,淘汰算了。能淘汰吗?假设有强制性政策,能淘汰,需要时间。但问题是,多样性储备还会有其它形式,你永远不会消灭多样性,除非灭绝生命。还有,如果遗传所的这位科学家的孩子得了某种非致命的遗传病,他想把他的孩子淘汰吗? 据我所知,中国汉朝就有同性恋记载。汉朝没有民主党。古希腊社会中作为同性恋的少年爱也成为英语中鸡奸的起源。古希腊也没有民主党。还有罗马共和国的军事统帅凯撒,以及英国天才数学家图灵都是同性恋。估计这一性状要长期伴随人类。如果你身体健康,家庭幸福,我祝贺你。但不要忘了,疾病缠身的人或同性恋,他们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的牺牲品。就凭这一点,我们就应该尊重他们。没有办法,上帝就是这样设计的!(这也是我支持全民医保的原因之一,这是另一个话题)。 我的第二点态度是包容。 当我谈及包容时,是要克服自己的过时的心态。上世纪80年代,我在国内工作时,同一个教研室的一位老师就是男同性恋,那时他大概50岁左右,他的伴侣是个小伙子,一身腱子肉。有一次到大连实习住店,他非要自己独住一间房,实际上就是和他的伙伴在一起,结果我们不小心看到那个肌肉男,我简直都要吐出来,绝对难以接受。我感打赌,现在歧视同性恋的人和我当年的心态一样。 我的第三点态度是支持。 不支持行吗?如果你儿子是个同性恋,你怎么办?把他改造成异性恋?我可以非常认真地回答:不可能!那么,歧视他?你能接受别人歧视他吗?如果除了性取向和大多数人不一样,你的儿子聪明善良,一切都很优秀,难道不应该得到平等尊重吗?支持他,他才能幸福。 美国历史上一个著名案例是奥贝格费尔诉霍奇斯案 (Obergefell v. Hodges,576 U.S. 644 (2015)),该案的判决被视为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民权裁决之一。该裁决肯定了同性伴侣的尊严和平等,赋予他们与异性伴侣相同的法律认可、婚姻权益和责任。该案的核心法律问题是,各州禁止同性婚姻或拒绝承认其他州合法举行的同性婚姻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和平等保护条款。法院发现,禁止同性婚姻的州法律既违反了正当程序条款(该条款保障自由权利并保护个人选择,包括婚姻),也违反了平等保护条款(该条款确保处于类似情况的个人在法律面前受到平等对待)。我们不支持行吗? “阿兰·图灵法”是英国一项法律的非正式术语,包含在 2017 年《警察与犯罪法》中,该法是一部特赦法,用于赦免那些根据禁止同性恋行为的历史立法而受到警告或定罪的男性。该条款以二战密码破译者和计算机先驱阿兰·图灵的名字命名,他于 1952 年因严重猥亵罪被定罪。图灵于 2013 年获得皇家赦免。 图灵是还算是幸运的。在中国,文化大革命以前,人们对同性恋的定性有重有轻,有时同性恋只被看成是“封建残余”,它与一夫多妻、卖淫嫖娼性质差不多。我们这个年龄的人都参加过公审大会,常有“鸡奸犯”,就是同性恋,没有强奸行为,审后通常被枪毙。画家陈丹青曾经提到:“小时候遭遇文革,经常看大街小巷贴着枪毙人的名单,前面是‘现行反革命’,最后总会有一两个‘鸡奸犯’。即便是不懂鸡奸犯是什么含义,但同性恋的印象深深根植在那一代人的记忆里。” 1983年严打,男女亲嘴就会被定为流氓罪。想像不出来,搞同性恋被抓到是什么样子。直到1997年,新刑法才删除了“鸡奸罪”。 还有,对性别界定,不同人可能标准不同。有些人根据自身经验,有些人根据宗教信仰,大部分人根据传统,把性别定位两类,男性和女性。如果你这么定义,那是你的理解,我的理解,这只是定义问题。这就像我们用离散的术语描绘颜色:红橙黄绿青蓝紫,但谁都知道我们可以识别几百万种颜色。 我们在成长过程中,应该听过一些外号,如假小子,假丫头。不过,大部分人理解这些词只是描绘人的性格。从我个人经验来看,有些假小子假丫头在性取向方面比你想像的要复杂。我的一个初中同学和我是好朋友,他的举止言行特别像是个女孩子。后来我发现,他还有另一个朋友圈,和他一起跳皮筋的女孩子。那时我也不懂事,但现在回想起来,感觉他本身似乎特别享受作女孩子。工作之后,奇怪的事情都让我碰到了,除了我以前谈过的男同性恋,我还有一个同事,也是一个教研室的,年龄比我大两岁。他有“假丫头”的一切特点,特别喜欢做女人的事情,有一次我进教研室,他正在打毛衣,看我进来,非常尴尬。他结婚了,有个女儿。他的老婆总是和我们教研室的一位女老师抱怨自己的男人性生活方面的问题,而他偶尔也会跟我抱怨一些他老婆的问题。很显然,性别认同有问题。我的经验告诉我,这类人群可能比例不小。在网上不难查到这个数值。如果这个数字在各个国家大致相同,那跟党派政治没有一点关系。中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没有民主党,肯定也有这类问题。 民主党可能还是出于平权角度讨论这个问题,我则更实际些。 2012年6月15日凌晨,成都某高校女教师、刚考取博士研究生的韩语老师罗洪玲,从一座公寓13楼坠下身亡。她的丈夫是个同性恋,她无法接受这一切。有人说,这是骗婚。你可能会说,离婚不就解决问题了吗?我关心的是,“骗婚”压根就不该发生,可是就发生了。我的那个同性恋同事,他的老婆是不是也很倒霉?我的那个打毛衣的朋友,他的老婆呢?这些人,在被歧视的环境下,只能伪装起来,然后,和“倒霉”的人牵手,在别人的羡慕下走进婚姻殿堂,那年代,离婚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如果同性婚姻合法,他们愿意怎么搞,与我无关,他们忙他们的,我们忙我们的,大家都乐呵,有什么不好的!非要弄得家破人亡吗?如果你看不起人家,那真的不是人家的问题! 我对变性人没有直接接触过。不过,我想到刚才我引用的文字里有这样的表述:“连父母阻止未成年子女变性都构成了违法”。我还是头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如果你儿子不到18岁,想变性,大概率你可以阻止变性手术,只有在极特殊条件下,如有证据表明,孩子的心理会受到巨大伤害时(如自杀),法院会支持变性手术。如果孩子大于18岁,你能控制得了吗?2022年,马斯克的儿子泽维尔在满18岁后的第二天向美国加州当地法院提交申请继承母亲的姓氏,改名为薇薇安·詹娜·威尔逊,同时,泽维尔申请改变性别。目前还没有公开信息证实薇薇安/维维安是否接受过任何跨性别相关手术。她的医学转变细节(如果有的话)仍处于保密状态。与个人健康的许多方面一样,跨性别手术或医疗治疗是私人事务,个人无需公开披露此类信息。 现在,最关键的问题是,到底是你接受不了同性恋,还是你的孩子接受不了同性恋!还是同性恋真的影响到你的生活了!同性恋是很小一个群体,影响物价了吗?影响你的工资了吗?影响你购房了吗?影响你度假了吗?没有,绝对没有,除非哪个同性恋眼神不好,把你老婆或老公当成了同性恋去勾引。如果人家没有影响你的生活,你天天气得发疯,那是你个人得问题。记得有一次遛狗碰到一个老太太(也就比我大点儿),抱怨说现在世界太乱了。我以为她在说疫情、战争之类的,就回答说是的。但她的下一句让我吃惊,她说什么变性、同性恋,太乱了。我吃惊的原因是,上百万人因战争而丧命,在他们看来,那不值得一提,而和他们毫无关系的变性、同性恋却大逆不道。到底是谁出问题了? 当然,有些人认为变性人的确影响到我们的生活。我的一个老朋友Steve,今年应该80岁了,有一次争论变性时,他问我,如果你有个未成年女儿,你会让变性人去女厕所吗。我说不会。他说,那你为什么支持他们呢?这是两个概念。当我们尊重同性恋和变性人的权益时,肯定会在实践上有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 我想起了1983年的严打,把道德问题当成犯罪,多少女孩就是因为有性关系被严打了。北京某大学王姓、余姓两个女生,光天化日下在八一湖脱了衣服裸泳,83年“严打”中这名王姓女子因与10多名男性发生性关系及裸泳而以流氓罪被判处死刑。现在看来,这算个屁! 80年代初期,我和一个朋友散步,碰到一个妇女,上衣有点半透明,隐约能够看到里边的胸罩。朋友说了一句,不要脸。现在看来,这算个屁! 我在澳洲留学时和朋友共用一个厨房,厨房里有个电视。房东的女儿常溜过来和我们一起看电视,有男女亲嘴的镜头。房东的女儿告诉我和朋友,每当到这样的节骨眼,她的妈妈总是告诉她闭眼。现在看来,这算个屁! 到底是这些东西伤风败俗,还是我们这张老脸受不了这些。我的看法是,与时俱进,习以为常。你儿子不能因为看别人亲嘴就变成强奸犯,你女儿也不能因此而变成妓女。和同性恋打交道,不能改变你的性取向。如果你是个“正常”男人,到80岁的时候,你肯定还会对女人感兴趣。和我争论同性恋的人几乎都表示同性恋不正常,或者恶心。这不正好就证明了我的观点吗:同性恋没有使你变性,回家看你老婆肯定不会有异样的感觉。 我说过,共和党和民主党的观点都没有什么过分的,那我为什么要支持民主党?原因很简单,包容。很多人拿出宗教来反对同性恋,这是最危险的。另外,我们这些老年人,要跟紧孩子,而不是逼孩子跟我们走。孩子代表未来趋势,并且,也是民主党代表的趋势。不要倚老卖老,搞家庭控制,否则肯定会四分五裂。 从2022-2023年皮尤研究中心在32个地区开展的多项调查显示,世界各地对同性婚姻的态度大相径庭。在接受调查的民众中,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国家是瑞典,该国有 92% 的成年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支持率最低的国家是尼日利亚,只有 2% 的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茅盾的《子夜》有这样的描述:“坐在这样近代交通的利器上,驱驰于三百万人口的东方大都市上海的大街,而却捧了《太上感应篇》,心里专念着文昌帝君的‘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的诰诫,这矛盾是很显然的了。”如果我们带着《太上感应篇》去尼日利亚,那就不矛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