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是有人用“核心利益”來形容中國應該對南海權益的關切,最位高權重者大概是前海軍司令吳勝利,其次有外長王毅和中國駐美大使在去年七月國際海洋法庭就南海問題做出全盤否定中國立場的決定之時,破例地也使用了“核心利益”來說明南海島礁對中國的重要意義。與吳司令的直接表述不同,外長和駐美大使並沒有把“南海”與“核心利益”放在同一個句子之中,而是巧妙地先說中國維護南海領域的決心,然後再說中國不會在核心利益上退讓。問題是,南海爭議或危機一再重現,而中國外長和駐美大使也只是這麼強硬地表述了僅僅一次。 格致夫先生認為中國把南海當為了“核心利益”,俺的觀點相反,中國政府從來也沒有把南海看為“核心利益”。 在俺的印象中,中國政府提出“核心利益”的概念至少大約有十年的時間,格先生在讀了大陸網絡幾位“學者”的描述之後,認為中國政府是在2011年第一次通過國務院新聞辦的白皮書提出了國家核心利益的概念,並非常自豪地感到自己占住了道德制高點,由此把俺“臭罵”一頓。這樣一來俺不能再憑記憶,必須上網搜索搞清事實也想看看格先生是否真能長期占住他的道德制高點。以下是俺搜索的結果,證明中國政府使用”核心利益”至少有十年的歷史: 懷成波在其“怎樣理解國家核心利益”一文中(紅旗文摘2011年1月)指出,中國政府使用“核心利益”這一表達已有數年時間,負責外交的國務委員戴秉國在2009年七月曾比較全面地闡述了“國家核心利益”的內涵。新加坡《聯合早報》在2010年八月24日的一篇評論中指出: “核心利益“一詞已成了中國外交最顯眼的表達,但中國“核心利益”更應強調共同利益 (標題)。 韓旭東在2010年第30期的《瞭望》上撰文指出: 近來,“國家核心利益”這個詞兒變得非常火爆,被頻頻使用。似乎發生的一切,不用“國家核心利益”就顯得不愛國或重要。梁秋實的文章”美國視野中的中國核心利益”更是把中國政府對”核心利益“的提法推至到了2003年:“2003年2月25日,中國外交部長唐家璇在與美國國務卿鮑威爾會見時談到,“台灣問題關繫到中國核心利益,妥善處理這一問題是確保中美關係穩定發展的關鍵”. 所以格致夫先生的道德制高點其實就是以訛傳訛的典型事例,不假思考輕易地相信了國內三流大學教師寫的幾篇所謂論文。
當然真正有意義的問題是:中國政府是否把南海問題看為是國家的核心利益。俺的觀點是在外交領域只有台灣和西藏是被中國政府當為了核心利益。中共內部包括軍隊對此確有分歧,這就出現了不少打“擦邊球”的現象,比如外長王毅和駐美大使破例地有那麼一次地把“核心利益”來與南海掛鈎。如果說南海問題確實屬於中國國家核心利益,那麼如何解釋以下現象: 第一, 習總在去年訪問英國之前回答記者的南海問題時,並沒有使用“核心利益”以免作繭自縛 (當然習以其他的方式使用過“核心利益”的表達); 第二, 當《環球時報》和幾位低級將領鼓譟中國應使用二炮侍候進入南海島礁12海里範圍的美國軍艦時,軍委第一副主席范長龍在多國軍事代表參加的香山國際會議上代表軍方表態:就是美艦進入12海里範圍中方也不會開火; 第三, 美方多次挑戰中國在南海新占島礁的主權,但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從未說過美方是“挑釁了中國的核心利益”; 第四, 戴秉國在去年七月在美國智庫的發言極力反駁了國際海洋法庭的判決,但同時也並沒有警告西方說,南海問題涉及到中國的核心利益; 第五, 如果美國是屢次挑戰了中國在南海的“核心利益”,為何習總還要說“中美有一千條理由搞好兩國之間的關係沒有一條理由搞壞這種關係。”人家一再挑釁你的核心利益,你還要絕力維護好雙方關係,這豈不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實,近兩年中共高層召開過兩次囊括黨政軍大員的外事會議,主題就是一定維護好中國周邊穩定的大局,奉勸內部鷹派不要在南海問題上走的太遠。對某些人士而言,用“核心利益"來描述南海爭執其實質就是瓦解鄧所制定的外交國策,巧妙地使美國成為中國安全方面的 “死敵”,紅色中國意識形態的頭號敵人。這樣一來中共開明派所追求的民主法制就成了遙不可及的夢想,民間的民主人士也就順理成章成了“第五叢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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