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从者言》 文/林长信
1) 适逢路经示威的队伍旁 他们的旗捍或道具将我勾跌、断腿 不负责的革命家勉强赔了根拐杖 2) 从此人家喊我带拐杖的女的 拄拐杖的大娘 今也,升等为有武器的巫婆 3) 就这样以三只脚走过一辈子 形象明确、内容空虚、生活不轻松 命定要立下遗嘱:与杖同葬 它是我,本人仅是它的随从// 参-《与阶梯和好》林长信/2011-4-23#1107.《马太福音10:10》《路加福音10:3》 2026-2-10#2622(隔行押韵) > 诗思:若以拐杖喻张大千先生的太阳眼镜、长髥、泼墨画;则张大千先生在此可喩指:名人、达官、明星、企业家、有成之人、没出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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