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紐西蘭的恐怖襲擊,檢驗究竟用法制文明體系還是叢林法則體系思考問題?
這幾天,這麽多的網友,為在討論紐西蘭恐怖襲擊而混戰。
從這些討論中, 發現一個很有趣的問題,有些人根本就不是在現代文明社會 基礎框架下對話,他們的思維其實還停留在叢林法則社會,所以竟然不能區分什麽是犯罪事實,和犯罪動機。
像這樣一起恐怖襲擊的惡性事件,犯罪的事實和所造成的嚴重傷害,對毫無防備的無辜的平民的濫殺,在50條生命的真相面前,竟然有這麽多人認為需要理性的尋找真相,要理性的理解犯罪者的動機?
哪一件故意傷害罪,罪犯不是有背後的動機?
搶銀行,有沒有犯罪動機?如果有人認為世界貧富不均,應該劫富濟貧,這個動機和理由搶劫銀行充不充分?應不應該被理性的理解?
殺人犯有沒有犯罪動機,當然有!有人為殺父之仇,報仇血狠,動機夠不夠?應不應該理性的理解?
所以從深一些的角度講,以動機論犯罪,並且強調對犯罪動機理性理解的,都還活在叢林法則文明基礎框架之下,拚的是誰的拳頭硬 !
人類文明發展了幾千年,才進入到法制文明,法制文明的基礎框架及其體系,維護的公平正義的基礎就是要打破叢林法則!
法律是按犯罪事實,犯罪證據判罪,動機不能成為否定犯罪事實的理由,一般情況下,犯罪動機也不能成為你犯罪的合理理由。為父報仇,你需要尋求法律為你伸張正義,而不是你拳頭硬的時候,也把他殺死!冤冤相報何時了,人類也永遠不會擁有現代的文明社會!
更不用說這樣的恐怖犯罪了,沒有任何的動機能成為恐怖襲擊的理由,否則這個文明社會就會倒退,大家回到原始的弱肉強食社會,紐西蘭恐怖襲擊者,難道不是在傳遞這樣的理念嗎?
對恐怖襲擊除了譴責,不應該賦予它任何的意義,更不應該對他選稱的口號去分析其合理性,如果是這樣,目前越演越烈穆斯林的宗教,種族仇恨和復仇,也可以找到其合理性理由。
對恐怖分子和恐怖襲擊零容忍,是國際社會文明國家的共識,不分國度,不分派別,不分意識形態,一致贊同零容忍! 911後國際社會更是對恐怖襲擊的打擊放在重中重,美國更是不斷的重申零容忍政策,在這一點上,國與國的合作,配合度之高從沒有任何的異議!
紐西蘭事件後,竟然有這麼多人,連什麼是“零容忍”都理解不了!恐怖襲擊需要去知道,了解他們的原因,理由,背景以及歷史嗎?你所謂的需要“反思”,不過是詭辯的“機巧”,這只能說明你缺乏的是理性思維,習慣譁眾取寵似的起鬨,不顧文明社會應遵守的最基本的道義和良知!
如果認為對恐怖襲擊的譴責是聖女婊,那美國的法律和法官就是聖女婊的代表!
可嘆可悲,你在西方社會生活學習了這麽久,你的文明程度還停留在叢林法則的社會!
仍然活着叢林法則的你,在這樣一件本該是理性討論的事件上,大打出手,惡言相向,無法責怪你,通過這件事,我們知道,你還沒有進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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