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纽西兰的恐怖袭击,检验究竟用法制文明体系还是丛林法则体系思考问题?
这几天,这麽多的网友,为在讨论纽西兰恐怖袭击而混战。
从这些讨论中, 发现一个很有趣的问题,有些人根本就不是在现代文明社会 基础框架下对话,他们的思维其实还停留在丛林法则社会,所以竟然不能区分什麽是犯罪事实,和犯罪动机。
像这样一起恐怖袭击的恶性事件,犯罪的事实和所造成的严重伤害,对毫无防备的无辜的平民的滥杀,在50条生命的真相面前,竟然有这麽多人认为需要理性的寻找真相,要理性的理解犯罪者的动机?
哪一件故意伤害罪,罪犯不是有背后的动机?
抢银行,有没有犯罪动机?如果有人认为世界贫富不均,应该劫富济贫,这个动机和理由抢劫银行充不充分?应不应该被理性的理解?
杀人犯有没有犯罪动机,当然有!有人为杀父之仇,报仇血狠,动机够不够?应不应该理性的理解?
所以从深一些的角度讲,以动机论犯罪,并且强调对犯罪动机理性理解的,都还活在丛林法则文明基础框架之下,拚的是谁的拳头硬 !
人类文明发展了几千年,才进入到法制文明,法制文明的基础框架及其体系,维护的公平正义的基础就是要打破丛林法则!
法律是按犯罪事实,犯罪证据判罪,动机不能成为否定犯罪事实的理由,一般情况下,犯罪动机也不能成为你犯罪的合理理由。为父报仇,你需要寻求法律为你伸张正义,而不是你拳头硬的时候,也把他杀死!冤冤相报何时了,人类也永远不会拥有现代的文明社会!
更不用说这样的恐怖犯罪了,没有任何的动机能成为恐怖袭击的理由,否则这个文明社会就会倒退,大家回到原始的弱肉强食社会,纽西兰恐怖袭击者,难道不是在传递这样的理念吗?
对恐怖袭击除了谴责,不应该赋予它任何的意义,更不应该对他选称的口号去分析其合理性,如果是这样,目前越演越烈穆斯林的宗教,种族仇恨和复仇,也可以找到其合理性理由。
对恐怖分子和恐怖袭击零容忍,是国际社会文明国家的共识,不分国度,不分派别,不分意识形态,一致赞同零容忍! 911后国际社会更是对恐怖袭击的打击放在重中重,美国更是不断的重申零容忍政策,在这一点上,国与国的合作,配合度之高从没有任何的异议!
纽西兰事件后,竟然有这么多人,连什么是“零容忍”都理解不了!恐怖袭击需要去知道,了解他们的原因,理由,背景以及历史吗?你所谓的需要“反思”,不过是诡辩的“机巧”,这只能说明你缺乏的是理性思维,习惯哗众取宠似的起哄,不顾文明社会应遵守的最基本的道义和良知!
如果认为对恐怖袭击的谴责是圣女婊,那美国的法律和法官就是圣女婊的代表!
可叹可悲,你在西方社会生活学习了这麽久,你的文明程度还停留在丛林法则的社会!
仍然活着丛林法则的你,在这样一件本该是理性讨论的事件上,大打出手,恶言相向,无法责怪你,通过这件事,我们知道,你还没有进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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