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任何一个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大法,所以,只要是现代国家,几乎都有一部宪法。然而,有了宪法并不见得就可以高枕无忧,因为宪法并不能和国家的法治以及政局的稳定划等号。有专家研究说,近一百年来,大多数国家的修宪次数几乎和政局的动荡成正比,越是频繁修宪大改大动,社会的制度越是来回振荡。托尔斯泰说,幸福的家庭个个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国家看起来也是这样。政局动荡的国家各有苦衷,那么政局稳定的国家呢? 我们来看看美国的政局。可以说,美国是至今为止世界上政局最为稳定的国家。自从合众国宪法实行以来的两百多年,不论是联邦总统,还是国会议员和最高法院大法官,一直在按照宪法的规定,按部就班一丝不苟地进行他们的权力交替。这两百多年中,美国也不是一成不变,静如止水。它从允许南方奴隶制合法存在,到废除南方各州的奴隶制和种族隔离制度,可以说社会政治生活发生了很大变化。而且,它不仅和多个国家发生战争,还打过一场历时四年大伤元气的内战,即南北战争。但是,这一切却都没有导致危及制度本身的政局动荡。 有些故事如果发生在别的国家,就可能是一场政局危机,比如,旷日持久的弹劾克林顿总统案,在美国却没有一个人为政局的稳定担心。事实上,整个事件也严格地按照宪法处置,再轰动再热闹,也和“政局动荡”这样的问题不沾边。又如,1968年尼克松和肯尼迪竞选总统,民主党的肯尼迪以微弱票数险胜共和党的尼克松。结果出来后,共和党内有人提出,肯尼迪方面有和工会及黑社会联手拉票的行为,提出不承认选举结果。尼克松制止了本党内的这种呼声,要求自己这边的人尊重宪法,服从选举结果。结果,也没有象有的国家一样闹上街头,动摇政局。 宪法在美国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确实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说起美国的政治公开,政局稳定,美国人都会把这归功于他们的宪法。那么,美国的宪法到底有些什么高明的地方呢? 要说美国宪法的特点,首先就是,这是一部十分通俗,十分实在,十分简单,十分低调的区区几个条款的合成。它的序言简洁得叫人目瞪口呆,翻译成中文只有84个字: “我们,合众国的人民,为了组织一个更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保障国内的安宁,建立共同的国防,增进全民福利和确保我们自己及我们后代能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乃为美利坚合众国制定和确立这一部宪法。” 宪法序言其实乐得洋洋洒洒,风风光光,美国宪法却全免了。甚至找不到国体政体最高准则和政治追求,但是它确实表达了在美国人和美国政治制度中源远流长根深蒂固的一个思想:这个宪法是合众国的人民在制定,它是人民自己内部的一个契约,一个合同,一个规定。这种“主权在民”的原则植根于当初他们移民初期为了生存和自由而结下的五月花号公约,更远地追溯,可以追溯到好几个世纪以来英格兰和欧洲的民主自由理念。这个道理很简单,宪法不是帝王和强权为了国家的强大,为了管理民众而颁布的法中之法,宪法是人民自己的公约。
【原作者不祥】
怎么搞出5个帖子来呢??请博主删掉多余的。
【这个宪法是合众国的人民在制定,它是人民自己内部的一个契约,一个合同,一个规定。】
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能解释为什么川普这个流氓少得好几百万票,还照样可以把他女儿、女婿、儿子。。。拉进白宫决策机构。这个宪法是资本在制定,资本在操作,资本是最大的受益者。。。其他都是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