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萬別說我是好人》,是我2011年出版的一本文集名字。 總有人問,這什麼意思? 回答說沒什麼意思,怎樣理解都行,讓人覺得是敷衍;隨便解釋幾句,要麼言不由衷,要麼詞不達意。 好吧,那就在這裡聊聊這個話題。其實也是在說,我為什麼要寫雜文。 如果父母看着自己的孩子說:“這孩子啊,將來能是個好人。”讚許之餘似乎更多的是一種擔憂。 如果一個單位里的人經常說某同事“真是個好人”,差不多可以斷定這是一個在工作上沒競爭力,不會給別人造成威脅的主兒。 如果領導說:“老王真是個好人吶。”那他基本上被提拔的機會渺茫了。領導一般都知道,好多事情靠好人是做不成的。 如果一個女人對一個男人說“你真是個好人”時,估計那男人是徹底沒戲了。她接下來的一句十有八九是“可惜咱倆不合適”或“我相信你能找到比我更好的人”。 如果追悼會上,悼詞裡評價說躺着的那傢伙“是個好人”,那意思就和說他這輩子一事無成差不多了…… 不知道什麼時候,好人幾乎變成了平庸甚至失敗的代名詞。所以,現在許多人都在努力不讓別人說自己是個好人。 其實我也愛趕“時髦”,也在努力不讓別人說自己是個好人。但緣由又不止於上述,這還得從雜文說起。 對於雜文的社會功能,有人說它是匕首投槍,有人說它是銀針手術刀;有人認為可以匡正時弊,有人認為可以滌濁揚清。對這些我還真沒怎麼想過,所以只能是不置可否。我這人比較自私,考慮更多的是自己,是雜文對我自己的功能。 按照現代普遍的政治觀念,自由是天賦的不可剝奪的權利,是一個人與生俱來的。即便按照“特色”觀,退一步說,也是法律賦予的。不過雖說自由不是禁區,但現實卻經常有紀律。我這人還偏偏不爭氣,缺啥想啥,不僅喜歡胡思亂想,還喜歡胡寫亂說。抬高點說,就是追求表達自由,讓自己先“公民”起來。我無意中發現,雜文最接近於自由表達,可以當做實現個人表達自由的一個重要途徑。 較之論文,雜文的誕生過程相對自由。不用申請立項;不要求說明目的、意義、價值、技術手段;不要求有先期成果;不要求寫階段性匯報;不要求在核心期刊發表;不要求評獎;不和崗位津貼掛鈎;不用想着評職稱能加多少分…… 雜文在形式上相對自由。可以不說“在上級正確領導下”,也可以不說“在群眾的大力支持下”;可以講故事,也可以發議論;可以用文詞兒,也可以夾俚語;可以道貌岸然,也可以嘻皮笑臉;可以一本正經,也可以調皮淘氣;可以反話正說,也可以正話反說……總之,可以有話不好好說。 雜文在內容上相對自由。話題上,從帝王將相到芸芸眾生;從國際關繫到男女關係;從大政方針到柴米油鹽;從張家之長到李家之短,“宇宙之大,蒼蠅之微,皆可取材”。觀點可以不太靠譜;角度可以不太正確;立場可以不太堅定;動機可以不太純潔;思想可以稍稍不保持一致。 所以,我寫雜文,就是希望追求現實環境下個人表達自由的最大化。而這種表達,又會令某些“主流”人士,“主要”人士,“主旋律”人士惱火,被他們認為不是好人。 千萬別說我是好人,就是不做他們認為的那種好人。
Original 2018-03-24 林奇 林中奇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