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自然屬性是要勞動工作,去獲得食物,讓生命得以活下去。自然或神讓飛禽走獸游魚都可以靠勞動得到食物,靠逃離得以避險,這是天性。
一刀切的封城令和居家隔離令是反人性的,因為它剝奪了沒病毒的人要勞作要避險要生活的人性。就像擁槍和言論自由一樣,勞動更應該是不可剝奪的人權,應該寫在憲法裡面。
沒有病毒的人應該可以去勞作,並且不需要證明自己沒病毒。就像你去飛機場要過安全檢查一樣,機場有權力要檢查你,而你沒必要證明自己。 監獄雖然剝奪了犯人行動的自由,但至少提供了犯人生活必須的東西像食物和醫療。很多人被禁止在家裡,還不如犯人關在監獄裡,沒錢,沒吃,沒醫。
人民一定要立法禁止有病毒的人傳染病毒,就像不能醉酒開車一樣,因為你妨礙他人的權利。查出有病毒的,或覺得自己可能有病毒的要自覺或強迫居家隔離,否則就是犯法。 政府要做的是提供大量和快速的檢測,查出和證明那些傳染病毒的人。當然政府也要想方設法提供充足的醫療條件,讓受感染的人可以得到醫治。
衛生部門最要做的工作之一是隨機查檢,就像民調一樣。每隔一兩天,隨機抽查本地區的最有可能感染的人口,像醫護,公交司機,地鐵員工等,看多少人感染。這樣,你才能確保知道疫情的程度,該採取什麼行動。等到醫院報告大量的病人,就太遲了。
人們可以自願居家隔離,保護自已。企業可以自願不讓自己的雇員來上班,得以包護企業自已,就像很多企業在封城令和居家隔離令之前就要員工儘可能在家上班。但政府不能強迫沒病的人也要居家隔離,強迫企業停工。當然,會有很多企業因為怕負責任,自願停工。
台灣,南韓,日本,新加坡,這四個國家,雖然疫情嚴重,人口密度更大,科技力量更低,醫療條件更少,但靠大力追蹤帶病毒的人和相關人的隔離,不用封城和停工,成功地控制了疫情,也同時保證了人民的生存權。歐美國家應該向這四國學習。
我們要大罵歐美國家的政府和官員,流行病專家精英,還有CDC,你們真是混蛋飯桶,你們做的太差了。因為你們的無能,害了多少人,家庭,和社會。剛開始時只知道說疫情不嚴重不要緊,懶惰不作為,然後最後像厲害國一樣,只有靠封城和停工這最古最笨的下策。
應該問責並訴訟這些政府和官員,得到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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