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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覆攻擊他人,嘎拉哈的博客被凍結 2014-10-19 16:02:16

嘎拉哈網友使用不文明語言無端攻擊其他博主,幾天來,經眾多博主的勸解,事態基本平息。但之後,嘎拉哈網友卻繼續發文攻擊其他博主,挑起爭鬥。為此,我們不得不暫停為其提供的博客服務。

如果嘎拉哈網人希望繼續使用萬維的博客平台及服務,請在三個月之後,給我們來郵件,書面陳述不再使用不文明語言,不再攻擊其他博主。我們的郵件地址是:
weboffice@creaders.net

需要提醒各位博主的是,在嘎拉哈的博客被凍結期間,請勿替他轉發帖子。為他轉發任何帖子,將導致您的博客被凍結。

感謝各位博主為維持一個文明交流的萬維博客空間所做的努力,謝謝各位的支持!

萬維博客服務小組


附錄一:萬維博客服務公約

萬維博客自創建以來,就一直設有博客服務公約。在該公約里,我們明確規定:

“【2】 用戶在使用blog.creaders.net網絡服務過程中,必須做到:
(a) 不得從事騷擾、恐嚇、誹謗、侵害他人名譽等非法活動;
(b) 不得辱罵他人,講究語言文明;
(c) 不得進行任何不利於blog.creaders.net和creaders.net的活動;
如有違反,blog.creaders.net有權隨時變更、中斷或終止服務。”

至於什麼是不文明語言,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讀。有一個檢驗一個人的話是否是文明語言的簡單辦法,就是拿這句話去對普通陌生路人講,看看在文明社會下這名路人的反應。

博客服務公約詳見:http://blog.creaders.net/creaders/user_blog_diary.php?did=1930


附錄二. 我們處理糾紛的原則

對博主之間的普通“口角”,我們鼓勵博主之間直接通過私下溝通解決。為此,我們也為每一位博主設立了一系列管理功能,鼓勵博主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園子。原則上我們不會介入博主間的糾紛。

但如果出現下面任何一種情況,我們將介入:

1. 出現黑客攻擊等違法事件;

2. 發生“網絡群架”事件;

3. 兩人(或兩人以上)彼此“攻擊”嚴重升級,影響萬維博客社區文明交流的氛圍;

4. 出現一人使用眾多ID製造混亂或正常交流次序失控;

5. 當事人通過郵件及時書面舉報,並提供足夠證據;

6. 有博主受到嚴重的“心理傷害”。

此外,在涉嫌攻擊其他博主的帖子被下架後,仍以博文或評論挑起事端或引發混亂,也會導致ID被凍結。

目前,我們凍結ID的最短期限是三個月,除非受害博主提請減緩。


附錄三:嘎拉哈博主攻擊他人的部分相關帖子


1. 謾罵女博主:“您長得太噁心,不要繼續噁心大家。”(此帖已被當事博主隱藏)

2. 威脅女博主:在當事女博主感言大家,包含感謝嘎拉哈本人之後,嘎拉哈博主出爾反爾,威脅女博客,見下面跟帖的最後幾處留言:
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4222

3. 在威脅女博主之後,繼續發文人身攻擊女博主:
http://blog.creaders.net/brucelee/user_blog_diary.php?did=194788
其中倒數第三段惡意竄篡改女博主的原話。

4. 當事女博主的描述:

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4957


最新結果:


2014年10月21日:非常高興當事人雙方經過真誠溝通,彼此包容,達成高度諒解,當事人虔謙提請萬維縮短對嘎拉哈博主的封管。在此基礎上,經過討論,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決定將嘎拉哈博客的凍結時間改為一個月。非常感謝各位博主的理解和支持!

詳見: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5220


瀏覽(5881) (15) 評論(110)
發表評論
文章評論
作者:蔣大仁勇 留言時間:2025-03-15 17:06:31

客服先生,本人為蔣大仁勇,在萬維寫了第一篇博文,在手機版上根本不能夠發表,後來我在手機上使用電腦版可以在我的博客裡面顯示我的博文,但是卻不能公開發表,因為在最新發布的博文欄目中根本沒有我的博文出現,這是什麼原因?是否一定要在電腦上發表,才能夠成功,在手機上不能夠公開發表,請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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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岸泉 留言時間:2014-10-23 15:34:19
我一遇冷水便不舒服:
喝冷水肚子疼,淋冷水頭痛,看見冷水眼花。你換個網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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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時間:2014-10-23 14:44:52
巴高:俺沒有開博,哪來博名?俺和你一樣,只能跟貼留言。

那個何岸泉在他的博客里把俺給屏蔽了,也不給個說法,更不要說提供什麼證據了。俺可是沒有一個字的不文明語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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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時間:2014-10-23 13:57:34
冷水!想不通冷水也可做博名.
這事能處理好的最大原因是, 萬維沒有黨委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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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時間:2014-10-23 09:40:04
意想不到的結果,解決衝突的範例,求同存異的範例,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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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時間:2014-10-23 09:37:00
有理有據的,判罰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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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acuum 留言時間:2014-10-22 14:45:05
我也覺得處罰偏重。這裡說話難聽的人多了,嘎不是最厲害的。以此標準處罰的話,被處罰應有不少人。希望標準能更一致一些,而不是因人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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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碼貨美國工科教授. 留言時間:2014-10-22 13:28:20
嘎博相當於旺角占中學生,虔謙相當於香港特區政府,萬維網管相當於全國人大。"戲場小天地,天地大戲場",可惜他們只能解決"戲場"里的雞毛蒜皮的事。天地間的大事,如烏克蘭問題,香港占中問題不大大打一打就會和平解決嗎???哈哈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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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時間:2014-10-22 09:22:01
*鑑於撼山胡不聽勸告,已經向網管投訴了*.

這位提告的網人,我也曾經勸過你離開萬維,結果你“不聽勸告”。難道我也可以以此“不聽勸告”向網管投訴?

以你這樣的邏輯和行為,不把網管害死、也得把網管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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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FTS 留言時間:2014-10-22 07:24:36
Ladybug:
我認為你沒有可能讓他認同你的看法。我希望他不是來這裡胡攪蠻纏的,但是這種可能性能完全排除嗎,我心裡還有個疑問?!我從開始幫他說話,心裡還以為他在維持秩序,到現在我不願提他的名,恐怕是有原因的。他會不會成為別人的負資產,咱們等着瞧。“侮辱就是侮辱”,說的多好啊,不過不信你可以去
http://blog.creaders.net/youpiezi/user_blog_diary.php?did=187461&page=2 看看。攻擊別人的女性親屬和長輩算不算侮辱,而且是事先說好了的,“只調侃不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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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dybug 留言時間:2014-10-22 02:49:20
也對,也對。不過結局就會大不相同。我這人比較看重結果。呵呵。

司馬,你趕快給人寫個賀喜吧。那邊人家都出了一份聯手打造的博文。既然你這麼關心,就把精力用到那裡去吧。反正俺該說的,都說了哈。你不認同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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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4-10-21 20:28:41
回ladybug女士,你其實說了你想反駁的,的確每個人承受能力不同,承受甚麼?侮辱就是侮辱,你承受力強並不說明不是侮辱,反而是有,你才需用你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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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ipod 留言時間:2014-10-21 18:29:09
嘎拉哈是何方神聖?不知道,只知道因為他萬維的說客們站隊非常整齊,都為他都操粹了心,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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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msc 留言時間:2014-10-21 18:01:25
萬維想步文學城、多維、倍可親後塵?中共的滲透也夠利害的,不來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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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峨嵋峰 留言時間:2014-10-21 16:13:27
老美很少有拉偏架,在美的華人右右們卻熱衷於此。 說起語言暴力,右右與左左們是五十步笑百步。

對持異見口誅筆伐,爆粗口,那裡有民主的素養。諸位不要把民主當成唐僧的肉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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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時間:2014-10-21 15:09:09
支持公正執法,公道執法,而不是誰喊得響就照誰的。眾人眼睛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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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時間:2014-10-21 14:16:26
謝謝寡人兄支持。鑑於撼山胡不聽勸告,已經向網管投訴了。

以下是魚片粥在我博客里罵凡平的:

“已警告過這隻德國瘋牛凡平,和你無交集。你這隻畜生,你要是罵過來,一定罵回去!萬維就是你最下賤,最傻B,不學無術,完全沒有作人的良知估計你在德國就靠着 舔德國人的屁討生活,是不是?”

也已經向萬維博客服務投訴魚片粥用侮辱性,攻擊性語言辱罵其他博主了。只是不太明白為什麼魚片粥知道現在還在萬維博客里上躥下跳。

一旦得到回覆,立刻通報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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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遠方的孤獨 留言時間:2014-10-21 13:42:13
這個事說白了,很簡單,誠懇向當事人道歉,就完了。 你看後來,現在變成一個搶占道德制高點的機會,有人甚至揚言上萬維是為了中國老百姓,好像中國又到了生死存亡的關頭, 多麼熟悉的豪言。

我把嘎拉哈改成薄熙來,你們個個對號入座,看看誰是最可愛的薄粉。

撈點政治資本沒什麼,別老是道德高高在上的居高臨下。 別把萬維真的當成總統競選平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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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時間:2014-10-21 12:19:17
逛了一圈回來,一踏進山門,就有一把名叫“限你2小時之內”“撤掉所有對女博主侮辱性的評論”柳葉雙刀架在了脖子上。

搶劫呢,強姦呢?!還是奪命把人剁餡作人肉包子?!

咱細看了一下,這孫二娘是假的,那把柳葉雙刀就更加不用提了。

這世道,萬維的人物盡和水滸中的山寨角色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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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時間:2014-10-21 10:51:19
牧人和嘎子共進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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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人 留言時間:2014-10-21 10:36:04
不得不承認,嘎拉哈確實攻擊了其他博主,有好幾位網友,包括我都曾勸他cool down未果,最終被封,令人遺憾,嘎拉哈應引以為戒。但我覺得萬維博客服務對嘎拉哈的處罰是簡單粗暴的,也是勢利而且有失公平的。同嘎拉哈相比,華山、白起、撼山胡等網人對女性博主思羽的攻擊要嚴重、惡劣得多,可這些人至今仍逍遙法外,而且毫無悔意。難道非得有人象“騎士”山歌那樣通過高音喇叭大喝一聲:華山侮辱女博主人格的語言暴力必須終止!!才能引起你們這些高高在上的掌管着網民生殺予奪大權的人的注意?是不是因為虔謙、山歌的點擊率高,他們就享有更多的話語權?而思羽的點擊率還不到前者的一個零頭,她的尊嚴便可以被肆意踐踏,你們這些小編只裝着沒看到?在此提醒萬維管理層在奉行“點擊率才是硬道理”的金科玉律的同時,也別忘了自己作為一名corporate citizen所肩負的社會責任!你們對嘎拉哈的選擇性執法是對你們訂立的萬維規章的最大嘲諷!萬維博客服務對這一事件的處理傳給我們一個明白無誤的信息:不道歉啥事沒有;一道歉後果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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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遠方的孤獨 留言時間:2014-10-21 09:35:09
我做一個聲明:

如果嘎拉哈的支持者們試圖把這次向萬維的討說法再次當成他們搶道德制高點的又一個機會的話, 我退出先前的支持。 而且, 我會一如既往,指出他們以民主,普世價值的名義,結幫派的領導中國人民道德的的意淫。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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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boy 留言時間:2014-10-21 09:13:27
若原來沒有被封過,現在為了一次爭吵而一下子就封三個月,則處罰是太重了。感到噶啦哈的思維是很敏銳的,相應的語言也就常常很尖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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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時間:2014-10-21 04:28:17
【萬維博客服務小組應當正面回答康樂園小夜曲提出的問題。

“嘎拉哈網友卻繼續發文攻擊其他博主,挑起爭鬥”的證據(那些攻擊語言?)在那裡?如果拿不出有說服力的答案的話。你們做的,凍結嘎哈拉博客的決定,就沒有了基礎。就應當撤掉!】

【首先要求萬維博客服務小組向網友提供嘎拉哈不文明的證據。這樣我們可以知道什麼是文明,什麼是不文明。】

頂!!!

支持和附議康樂園、漢卿、何岸權及眾多網友的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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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時間:2014-10-21 04:18:30
撼山胡,限你2小時之內撤掉所有對女博主侮辱性的評論,自動離開萬維。這是好話。如果不聽,後果自負。我說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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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時間:2014-10-21 03:45:12
<span style="font-size:12px;line-height:1.5;">這破孩兒玩的是寂寞,他自得其樂。有些人不懂,還呼天搶地,懵懂的</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破孩兒這下</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情</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何</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以堪。</span><span style="font-size:12px;line-height:1.5;"></span>
<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blog.creaders.net/upfile/image/20141021/20141021033508_12829.gif" 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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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dybug 留言時間:2014-10-21 02:31:54
司馬兄,說對所有的女博客不尊重,有點以偏概全吧?比如說,哪天你罵我丑,我就會說,"我很醜但我很溫柔"。呵呵。每個人的承受力不一樣嘛。這種事不是沒有發生啊。那個巴黎畫家老高,就說我皮笑肉不笑,他不是當我面說的,不然俺就會說,俺這是學蒙娜麗莎呢。

你在我家與華山一唱一和,你的表現還是很有節制的,贊一下。華山就不同了,又是什麼出來混是要還的,江青也是吊死的。你說,我談虔歉就虔歉,江青吊死跟我何干?這要是那些敏感的女博友,不也早就一哭二鬧了。。。幸虧俺雖年輕,但"階級鬥爭"的經驗還是老豐富的。如哪位朋友有興趣,歡迎到我家參觀訪問。如有不實,小的願承擔一切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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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4-10-20 23:21:03
令人驚訝的是,這裡嘎拉哈的支持者許多還在說攻擊受害者的話,尤其是幾位女博主,其實嘎某攻擊侮辱一位女博主,就是對所有女博主的不尊重,你們這些以為與己無關而叫好的真是需要自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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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4-10-20 23:14:39
遠方兄,語言犀利,集中要害! 有時候需要犀利的語言,掃清污濁,伸張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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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馬懿 留言時間:2014-10-20 23:07:10
有人如果真對流氓行為氣憤,受過傷害,我以為對嘎某的行為也當氣憤,其行為就是這一類的。判斷表准一致些為好,若以個人好惡,恨一個流氓卻喜歡另一個,有些自私主觀了。看到其他博主遭攻擊,以自己偏愛而拉偏架,甚至於坦護,那麼有無想過你自己受傷害時,別人拉偏架你如何想的,幾位能否用同樣的心情體會虔博的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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