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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攻击他人,嘎拉哈的博客被冻结 2014-10-19 16:02:16

嘎拉哈网友使用不文明语言无端攻击其他博主,几天来,经众多博主的劝解,事态基本平息。但之后,嘎拉哈网友却继续发文攻击其他博主,挑起争斗。为此,我们不得不暂停为其提供的博客服务。

如果嘎拉哈网人希望继续使用万维的博客平台及服务,请在三个月之后,给我们来邮件,书面陈述不再使用不文明语言,不再攻击其他博主。我们的邮件地址是:
weboffice@creaders.net

需要提醒各位博主的是,在嘎拉哈的博客被冻结期间,请勿替他转发帖子。为他转发任何帖子,将导致您的博客被冻结。

感谢各位博主为维持一个文明交流的万维博客空间所做的努力,谢谢各位的支持!

万维博客服务小组


附录一:万维博客服务公约

万维博客自创建以来,就一直设有博客服务公约。在该公约里,我们明确规定:

“【2】 用户在使用blog.creaders.net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做到:
(a) 不得从事骚扰、恐吓、诽谤、侵害他人名誉等非法活动;
(b) 不得辱骂他人,讲究语言文明;
(c) 不得进行任何不利于blog.creaders.net和creaders.net的活动;
如有违反,blog.creaders.net有权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服务。”

至于什么是不文明语言,可能存在不同的解读。有一个检验一个人的话是否是文明语言的简单办法,就是拿这句话去对普通陌生路人讲,看看在文明社会下这名路人的反应。

博客服务公约详见:http://blog.creaders.net/creaders/user_blog_diary.php?did=1930


附录二. 我们处理纠纷的原则

对博主之间的普通“口角”,我们鼓励博主之间直接通过私下沟通解决。为此,我们也为每一位博主设立了一系列管理功能,鼓励博主自行管理好自己的园子。原则上我们不会介入博主间的纠纷。

但如果出现下面任何一种情况,我们将介入:

1. 出现黑客攻击等违法事件;

2. 发生“网络群架”事件;

3. 两人(或两人以上)彼此“攻击”严重升级,影响万维博客社区文明交流的氛围;

4. 出现一人使用众多ID制造混乱或正常交流次序失控;

5. 当事人通过邮件及时书面举报,并提供足够证据;

6. 有博主受到严重的“心理伤害”。

此外,在涉嫌攻击其他博主的帖子被下架后,仍以博文或评论挑起事端或引发混乱,也会导致ID被冻结。

目前,我们冻结ID的最短期限是三个月,除非受害博主提请减缓。


附录三:嘎拉哈博主攻击他人的部分相关帖子


1. 谩骂女博主:“您长得太恶心,不要继续恶心大家。”(此帖已被当事博主隐藏)

2. 威胁女博主:在当事女博主感言大家,包含感谢嘎拉哈本人之后,嘎拉哈博主出尔反尔,威胁女博客,见下面跟帖的最后几处留言:
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4222

3. 在威胁女博主之后,继续发文人身攻击女博主:
http://blog.creaders.net/brucelee/user_blog_diary.php?did=194788
其中倒数第三段恶意窜篡改女博主的原话。

4. 当事女博主的描述:

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4957


最新结果:


2014年10月21日:非常高兴当事人双方经过真诚沟通,彼此包容,达成高度谅解,当事人虔谦提请万维缩短对嘎拉哈博主的封管。在此基础上,经过讨论,万维博客服务小组决定将嘎拉哈博客的冻结时间改为一个月。非常感谢各位博主的理解和支持!

详见:http://blog.creaders.net/qianqian/user_blog_diary.php?did=195220


浏览(4907) (13) 评论(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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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作者:何岸泉 留言时间:2014-10-23 15:34:19
我一遇冷水便不舒服:
喝冷水肚子疼,淋冷水头痛,看见冷水眼花。你换个网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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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时间:2014-10-23 14:44:52
巴高:俺没有开博,哪来博名?俺和你一样,只能跟贴留言。

那个何岸泉在他的博客里把俺给屏蔽了,也不给个说法,更不要说提供什么证据了。俺可是没有一个字的不文明语言,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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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巴黎老高 留言时间:2014-10-23 13:57:34
冷水!想不通冷水也可做博名.
这事能处理好的最大原因是, 万维没有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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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时间:2014-10-23 09:40:04
意想不到的结果,解决冲突的范例,求同存异的范例,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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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冷水 留言时间:2014-10-23 09:37:00
有理有据的,判罚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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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vacuum 留言时间:2014-10-22 14:45:05
我也觉得处罚偏重。这里说话难听的人多了,嘎不是最厉害的。以此标准处罚的话,被处罚应有不少人。希望标准能更一致一些,而不是因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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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起码货美国工科教授. 留言时间:2014-10-22 13:28:20
嘎博相当于旺角占中学生,虔谦相当于香港特区政府,万维网管相当于全国人大。"戏场小天地,天地大戏场",可惜他们只能解决"戏场"里的鸡毛蒜皮的事。天地间的大事,如乌克兰问题,香港占中问题不大大打一打就会和平解决吗???哈哈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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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时间:2014-10-22 09:22:01
*鉴于撼山胡不听劝告,已经向网管投诉了*.

这位提告的网人,我也曾经劝过你离开万维,结果你“不听劝告”。难道我也可以以此“不听劝告”向网管投诉?

以你这样的逻辑和行为,不把网管害死、也得把网管累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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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FTS 留言时间:2014-10-22 07:24:36
Ladybug:
我认为你没有可能让他认同你的看法。我希望他不是来这里胡搅蛮缠的,但是这种可能性能完全排除吗,我心里还有个疑问?!我从开始帮他说话,心里还以为他在维持秩序,到现在我不愿提他的名,恐怕是有原因的。他会不会成为别人的负资产,咱们等着瞧。“侮辱就是侮辱”,说的多好啊,不过不信你可以去
http://blog.creaders.net/youpiezi/user_blog_diary.php?did=187461&page=2 看看。攻击别人的女性亲属和长辈算不算侮辱,而且是事先说好了的,“只调侃不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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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dybug 留言时间:2014-10-22 02:49:20
也对,也对。不过结局就会大不相同。我这人比较看重结果。呵呵。

司马,你赶快给人写个贺喜吧。那边人家都出了一份联手打造的博文。既然你这么关心,就把精力用到那里去吧。反正俺该说的,都说了哈。你不认同也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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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4-10-21 20:28:41
回ladybug女士,你其实说了你想反驳的,的确每个人承受能力不同,承受甚么?侮辱就是侮辱,你承受力强并不说明不是侮辱,反而是有,你才需用你的承受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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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tripod 留言时间:2014-10-21 18:29:09
嘎拉哈是何方神圣?不知道,只知道因为他万维的说客们站队非常整齐,都为他都操粹了心,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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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yimsc 留言时间:2014-10-21 18:01:25
万维想步文学城、多维、倍可亲后尘?中共的渗透也够利害的,不来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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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峨嵋峰 留言时间:2014-10-21 16:13:27
老美很少有拉偏架,在美的华人右右们却热衷于此。 说起语言暴力,右右与左左们是五十步笑百步。

对持异见口诛笔伐,爆粗口,那里有民主的素养。诸位不要把民主当成唐僧的肉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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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施化 留言时间:2014-10-21 15:09:09
支持公正执法,公道执法,而不是谁喊得响就照谁的。众人眼睛在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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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4-10-21 14:16:26
谢谢寡人兄支持。鉴于撼山胡不听劝告,已经向网管投诉了。

以下是鱼片粥在我博客里骂凡平的:

“已警告过这只德国疯牛凡平,和你无交集。你这只畜生,你要是骂过来,一定骂回去!万维就是你最下贱,最傻B,不学无术,完全没有作人的良知估计你在德国就靠着 舔德国人的屁讨生活,是不是?”

也已经向万维博客服务投诉鱼片粥用侮辱性,攻击性语言辱骂其他博主了。只是不太明白为什么鱼片粥知道现在还在万维博客里上蹿下跳。

一旦得到回复,立刻通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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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4-10-21 13:42:13
这个事说白了,很简单,诚恳向当事人道歉,就完了。 你看后来,现在变成一个抢占道德制高点的机会,有人甚至扬言上万维是为了中国老百姓,好像中国又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多么熟悉的豪言。

我把嘎拉哈改成薄熙来,你们个个对号入座,看看谁是最可爱的薄粉。

捞点政治资本没什么,别老是道德高高在上的居高临下。 别把万维真的当成总统竞选平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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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时间:2014-10-21 12:19:17
逛了一圈回来,一踏进山门,就有一把名叫“限你2小时之内”“撤掉所有对女博主侮辱性的评论”柳叶双刀架在了脖子上。

抢劫呢,强奸呢?!还是夺命把人剁馅作人肉包子?!

咱细看了一下,这孙二娘是假的,那把柳叶双刀就更加不用提了。

这世道,万维的人物尽和水浒中的山寨角色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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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4-10-21 10:51:19
牧人和嘎子共进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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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寡人 留言时间:2014-10-21 10:36:04
不得不承认,嘎拉哈确实攻击了其他博主,有好几位网友,包括我都曾劝他cool down未果,最终被封,令人遗憾,嘎拉哈应引以为戒。但我觉得万维博客服务对嘎拉哈的处罚是简单粗暴的,也是势利而且有失公平的。同嘎拉哈相比,华山、白起、撼山胡等网人对女性博主思羽的攻击要严重、恶劣得多,可这些人至今仍逍遥法外,而且毫无悔意。难道非得有人象“骑士”山歌那样通过高音喇叭大喝一声:华山侮辱女博主人格的语言暴力必须终止!!才能引起你们这些高高在上的掌管着网民生杀予夺大权的人的注意?是不是因为虔谦、山歌的点击率高,他们就享有更多的话语权?而思羽的点击率还不到前者的一个零头,她的尊严便可以被肆意践踏,你们这些小编只装着没看到?在此提醒万维管理层在奉行“点击率才是硬道理”的金科玉律的同时,也别忘了自己作为一名corporate citizen所肩负的社会责任!你们对嘎拉哈的选择性执法是对你们订立的万维规章的最大嘲讽!万维博客服务对这一事件的处理传给我们一个明白无误的信息:不道歉啥事没有;一道歉后果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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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远方的孤独 留言时间:2014-10-21 09:35:09
我做一个声明:

如果嘎拉哈的支持者们试图把这次向万维的讨说法再次当成他们抢道德制高点的又一个机会的话, 我退出先前的支持。 而且, 我会一如既往,指出他们以民主,普世价值的名义,结帮派的领导中国人民道德的的意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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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boy 留言时间:2014-10-21 09:13:27
若原来没有被封过,现在为了一次争吵而一下子就封三个月,则处罚是太重了。感到噶啦哈的思维是很敏锐的,相应的语言也就常常很尖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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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凡平 留言时间:2014-10-21 04:28:17
【万维博客服务小组应当正面回答康乐园小夜曲提出的问题。

“嘎拉哈网友却继续发文攻击其他博主,挑起争斗”的证据(那些攻击语言?)在那里?如果拿不出有说服力的答案的话。你们做的,冻结嘎哈拉博客的决定,就没有了基础。就应当撤掉!】

【首先要求万维博客服务小组向网友提供嘎拉哈不文明的证据。这样我们可以知道什么是文明,什么是不文明。】

顶!!!

支持和附议康乐园、汉卿、何岸权及众多网友的呼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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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思羽 留言时间:2014-10-21 04:18:30
撼山胡,限你2小时之内撤掉所有对女博主侮辱性的评论,自动离开万维。这是好话。如果不听,后果自负。我说到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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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撼山胡 留言时间:2014-10-21 03:45:12
<span style="font-size:12px;line-height:1.5;">这破孩儿玩的是寂寞,他自得其乐。有些人不懂,还呼天抢地,懵懂的</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破孩儿这下</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情</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何</span><span style="font-size:11.8181819915771px;line-height:16.3636360168457px;">以堪。</span><span style="font-size:12px;line-height:1.5;"></span>
<p style="text-align:center;">
<img src="http://blog.creaders.net/upfile/image/20141021/20141021033508_12829.gif" al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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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adybug 留言时间:2014-10-21 02:31:54
司马兄,说对所有的女博客不尊重,有点以偏概全吧?比如说,哪天你骂我丑,我就会说,"我很丑但我很温柔"。呵呵。每个人的承受力不一样嘛。这种事不是没有发生啊。那个巴黎画家老高,就说我皮笑肉不笑,他不是当我面说的,不然俺就会说,俺这是学蒙娜丽莎呢。

你在我家与华山一唱一和,你的表现还是很有节制的,赞一下。华山就不同了,又是什么出来混是要还的,江青也是吊死的。你说,我谈虔歉就虔歉,江青吊死跟我何干?这要是那些敏感的女博友,不也早就一哭二闹了。。。幸亏俺虽年轻,但"阶级斗争"的经验还是老丰富的。如哪位朋友有兴趣,欢迎到我家参观访问。如有不实,小的愿承担一切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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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4-10-20 23:21:03
令人惊讶的是,这里嘎拉哈的支持者许多还在说攻击受害者的话,尤其是几位女博主,其实嘎某攻击侮辱一位女博主,就是对所有女博主的不尊重,你们这些以为与己无关而叫好的真是需要自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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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4-10-20 23:14:39
远方兄,语言犀利,集中要害! 有时候需要犀利的语言,扫清污浊,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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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司马懿 留言时间:2014-10-20 23:07:10
有人如果真对流氓行为气愤,受过伤害,我以为对嘎某的行为也当气愤,其行为就是这一类的。判断表准一致些为好,若以个人好恶,恨一个流氓却喜欢另一个,有些自私主观了。看到其他博主遭攻击,以自己偏爱而拉偏架,甚至于坦护,那么有无想过你自己受伤害时,别人拉偏架你如何想的,几位能否用同样的心情体会虔博的心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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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特有理 留言时间:2014-10-20 20:56:14
万维要注意商业道德,

我离开万维多时就是因为眼看着万维在堕落,为了一时之利什么钱都想挣。结果上梁不正下梁歪,万维的工作人员也把这个网络平台当成了私人领地,胡作非为,霸凌普通网民。

此次报复性封嘎子博客,不能不说是万维的一次恶劣性发作。“丑陋”的说法是一种谴责,有人说这是侮辱本身就是心虚的表现,这种行为更加丑陋!

有人说万维是私人领地,意指万维可以为所欲为。这种说法蒙小孩子罢了!

你万维注册的是非营利机构吗?你植入广告、拿经费发帖,说明你这是商业行为。为你创造点击的网民既是你的客户、也是你必须依法服务的商业对象。如果有谁举办私人聚会,结果对来宾有非礼行为,不管是不是私人领地都构成违法。

原本想过一段时间再上万维,现在去意已决,万维尽可以清空我的文章,封我的博客。不过我想对心怀叵测的人提醒一句:大家可都在明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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