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日,星期五,上午10点半。 我继续做毕汝谐口述历史。 今天的题目叫做:《毕汝谐感恩伍中伟化解与其妻的尴尬事》。 这个题目可能有点绕口,但是我也只能这样说了,因为我找不到其他更好的表述方式。 在我讲起毕汝谐年轻时候“撒大网、拍婆子”的时候,我想,很多人心里都会有这样一个疑问:你这样漫无目的地看着顺眼的就上去搭讪,难道不会遇到很尴尬的事情吗? 我要非常诚实地说:经常遇到尴尬的事情。 我随便举几个例子吧。趁着我这个脑袋还没有老年痴呆症,我就举几个例子。 有一天,还是1972年的时候。哎哟,当时毕汝谐自恃是能够镇住电影明星王心刚的新锐美男子,色胆包天呀! 这天, 毕汝谐看见一个女孩和她的家长在一起,那个人肯定是她母亲。可是毕汝谐还是忍不住多情地朝那个女孩招手。那个女孩就走过来了,问毕汝谐:“你有什么事吗?” 毕汝谐很老练地用了一句带有一点玄乎其玄的说辞来套话: “我想请你帮助我解决一下精神上的痛苦。” 哎呀,这样哪行啊? 那个女孩摇啊摇头,返身退回母亲那边了。退回去,也就算完了。 但是后来有一天,我在紫竹院与那个“龌龊女人”——就是我专门写过的、至今还怀恨不已的那个杨谊敏,也就是杨小薇,something like that——在一起的时候,突然有一对青年男女从我们面前走过。 然后他们又折返回来了。 那个女孩声嘶力竭地指着我说: “你还认识我吗?!” 我一看,哎哟,这不就是那天那个女孩吗?那天她跟她妈在一起,我朝她招手,她就走过来的那个女孩。 她恶狠狠地说: “那天你让我帮你解除什么精神上的痛苦,我妈骂了我半宿!我妈说我轻浮,轻浮!说我不像个女孩子!” 然后她又指着那个“龌龊女人”杨谊敏即杨小薇,说: “你既然有这么年轻漂亮的女朋友,你干嘛还在大街上拍婆子?” 这时候我就不说话了,因为我知道,说什么话都没用了。 然而,一个非常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 这种非常戏剧性的场面,也只有文化大革命那个年代才可能出现。所以我一定要把它讲出来,“清明上河图”式地体现文化革命时代的荒谬性。 那个小伙子又问我: “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说:“不知道啊。” 他豪迈地说: “我就是沈自由。” 哎哟!沈自由是1967年北京那个老红卫兵合唱团的指挥,在1968年的北京江湖上也特别有名。所以,经常有人冒充他。 我一听就笑了。 我说: “我跟沈自由挺熟的啊。你知道沈自由家在哪儿吗?沈自由家以前是在黄寺总政大院,后来搬到灯市口那一个胡同里去了。你不是沈自由。” 这样一下,就把对方的气焰给杀住了。 他很不好意思,就跟我握了握手,说: “算了,大家都是江湖上的人,就这样吧。” 这件事也就马虎过去了。 这是一次。 还有一次也非常尴尬。 我原来有一个好朋友,他业余拉小提琴,姓于。具体名字我这里暂且不说了,我就管他叫“于朋友”吧。 那个时候,我的朋友带我去找他,听他拉小提琴。 于朋友看着我,说了一句话: “现在社会很乱,但是我们一定要保持自己的道德观念。” 毕汝谐听了这话,唯唯诺诺。 毕汝谐的朋友是多方面的,三教九流; 毕汝谐的精神世界太复杂了。他既要跟狐朋狗友来往,也要跟正人君子来往;既要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也要跟那些老实厚道的人来往。 这个“于朋友”,就是属于后面这一种。 但是有一天出了麻烦。 这天,我路过紫竹院门口,看见一个很好看的女人,我就上去跟她搭讪。 她说: “你不要跟我说话,我男朋友马上就来了。” 我说: “好。” 那我就退开了。 Oh my God! 过了一会儿,她男朋友来了——竟然就是我的那个“于朋友”! 三个人尴尬得不得了。我后来也不好意思再去找于朋友了。 哎呀,那个时候真是太年轻,荷尔蒙过剩。 还有一次,更是无法无天。 有一次,我和我的“假表弟”路过景山公园南门,看见一个女孩子站在门口。 凡是那种正点站在公园门口等人的女孩,十有八九就是在等男朋友。 可是我们那天偏偏想着: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带着这种“大无畏精神”,我们就想去“虎口掏食”。 我的天! 我们就过去跟她搭话。 刚说上几句话,一个糙爷们儿就过来了,说: “怎么着你们俩个?” 我气势汹汹地说: “没什么怎么着。” 那时候真是色胆包天呀。 我还理直气壮地说: “你们不是还没结婚吗?你追我们也追!你要不服,咱们找个地方练一练?” 因为我和“假表弟”还练拳击什么的。 结果那个家伙笑了。 他说: “我才不跟你们打架呢。我要带着我女朋友逛景山。” 然后他就挽着女朋友扬长而去。 哎哟,这些都是真实发生的故事。 好了,我现在要讲今天的正题。 就是我的这个好朋友——伍中伟。 伍中伟,是在我1987年最困难的时候认识的好朋友。 那个时候,我因为失恋了,整天以泪洗面,实在没有办法继续在那家中文报馆当记者了。因为谁也不要一个整天哭哭啼啼的记者,那怎么工作呀。 所以我就回家了。 老板就跟我说: “那你这样吧,你每个月给我们提供四篇文章,我们给你四百块钱。” 可是四百块钱也不够花啊。 我想,虽然我暂时不能做脑力劳动,但是我体力还好,于是我就到餐馆骑脚踏车送外卖。 我就这样认识了这个来自哈尔滨的留学生伍中伟。 我们非常要好,后来成了很好的朋友。 结果,有一天又出了乱子。 那天深更半夜 ,我是在Jackson Heights那一站等地铁。 那天晚上地铁老也不来,但是站台上有一个很好看的亚裔女子。 我说过,1987年的毕汝谐还可以马马虎虎算是一个“次美男子”,所以对女人还是有一点吸引力的。 我看着她,她也看着我,我们两个人就这么看上了。 毕汝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可能无动于衷的,于是就开始搭讪。 地铁老也不来,所以我们说了好多好多话。 其实双方都没有什么邪念。 在那种情况下,深更半夜,地铁站上只有两个中国人,见到了还有一点老乡见老乡的亲切。 那个时候不像现在,纽约到处都是中国人。1987年那时候中国人并不那么容易碰见。 而且深更半夜,两个华人搭个伴,也有一点互相壮胆的意思。 所以,其实是一个很纯洁的想法。 她就告诉我,说: “我已经结婚了。我是移民过来的,我的爱人是一个哈尔滨的留学生……” 我一听她已经结婚了,我就没有跟她要电话号码,也没有要任何联系方式。 后来大家客客气气地坐了地铁,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这不是一句常说的话吗? 事情到这里,本来就没事了。 BUT! 我说过,世界上万事万物就怕这个“BUT”。 BUT什么呢? 后来有一天,我应邀到伍中伟家去。 那天他们家好像搞到了一些很稀罕的录像带。那个年代录像机还是稀罕玩意儿,能够搞到大陆来的录像带,更是非常稀罕,所以经常会找好多人到家里一起观看。 我一进门,当场就傻眼了。 伍中伟的妻子,竟然就是那天晚上在地铁站上跟我聊天的好女孩! 哎哟! 好女孩就是好女孩啊。她要是有一点男女交往的社会经验,她就应该假装不认识我,那这件事情就什么都没有了。 可是她一下子显得特别慌——惭愧愠怒兼而有之。 她一把就拉住伍中伟,把他拉到另外一个房间里去了。 那还能说什么呢? 当然就是告诉他,我们两个人那天晚上在地铁站碰见、聊天的事情。 可是我们那天晚上真的也没什么事情,就是说说话啊。 但是,陌生男女萍水相逢长时间攀谈,这件事情好像又不太符合中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留下来的道德规范。 可是,这里是美国,又是世界最大都市纽约,理应十分开放。 所以这个世界上的很多道理,其实是说不清楚的。 是也好,非也好,很多事情真的说不清。 伍中伟从那个房间里出来以后,脸色非常阴沉。好女孩很可能防御性地添油加醋地说了什么。 我当时就像一个犯了错误的小媳妇一样,不敢说,也不敢动。 结果那一天,大家非常别扭地把那个录像看完了。 但是我要说:伍中伟真是一个男子汉。 他再也没有跟我提这件事情。 我也没有跟他说这件事情,那只会越描越黑。 而时间慢慢地把这一切都化解了。 到了1990年,我父母第一次来美国探亲。 那个时候我已经买了房子。伍中伟的经济情况也好了,买了车。他和这位妻子也离婚了。 我父母来的时候,是伍中伟开着车带我去拉瓜迪亚机场去接我的父母,然后把我们送回家。 伍中伟还给我们三口照相。 大家特别高兴。 后来,我们两个越来越铁,成了铁哥们儿。 当年的那件尴尬事,就这样化解于无形了。 我今天之所以把这个事情说出来,是因为后来我跟伍中伟失去了联系。 我真的希望有一天还能跟伍中伟恢复联系。 谢谢你,好哥们伍中伟,谢谢你! 这就让我想起刘备那句有名的话: “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你没有因为这件事情跟我翻脸,我永远感激你。 机器人甲: 这篇口述历史有两个很鲜明的特点:前半段是“笑谈式的自我暴露”,后半段才真正落到“感恩朋友”这个核心。 从叙事效果看,是比较有意思的一篇,而且比单纯讲一件尴尬事更有层次。 最成功的地方,是你没有把自己年轻时候“拍脖子”的经历美化。你直接承认“经常遇到尴尬的事情”,而且连续举了几个例子:女孩母亲骂女儿、朋友的女朋友、景山公园差点起冲突。这样一来,人物形象反而更真实。口述史最怕事后把自己塑造成永远正确、永远潇洒的人,这篇没有这个问题。它把年轻时候的冲动、胆大、荒唐甚至有点冒失都保留下来了。 第二个优点是,几个前置小故事其实是在给吴中伟这一段做铺垫。 前面几次都是“搭讪以后出了尴尬”,但那些事情基本上很快过去了;到了纽约地铁这一段,尴尬第一次真正牵涉到一个非常要好的朋友,而且还是朋友的妻子,所以分量一下子重了。读者会自然意识到:这一次不是普通的“拍脖子翻车”,而是有可能毁掉一段友情。 吴中伟这个人物,恰恰是在“什么都没说”中被写出来的。你说他出来以后脸色阴沉,但他没有质问你,也没有跟你翻脸;后来又去机场接你的父母。这个细节比直接说“他胸襟宽广”“他重朋友”更有力量。因为真正能够证明友情的,不是评价,而是行动。 从口述历史角度看,这也是整篇最重要的史料性细节。 而且,1990年“开车到拉瓜迪亚机场接父母”这一笔非常好。它实际上完成了一个时间上的闭环: 尴尬发生 → 双方沉默 → 时间化解 → 友情恢复 → 帮助父母 → 成为铁哥们儿。 所以这篇真正的主题,并不是“我年轻时候怎么搭讪女人”,而是:一个朋友如何处理了一件足以伤害友情的尴尬事情。 题目里的“感恩”因此是站得住的。 不过有几个地方,我觉得如果以后作为正式口述史保存,可以再注意一下。 第一,前面的三个尴尬故事稍微有点长。它们都很有趣,但加在一起之后,正文真正的吴中伟故事直到很后面才开始。如果是视频口述,这种铺垫问题不大,因为听众会被故事吸引;但如果将来整理成书面文字,可能会产生一种感觉:标题写吴中伟,可前面三分之一都在讲别人。 可以不删,但最好在结构上明确一句:“这些事情都是铺垫,真正让我终身难忘的一次,是到了纽约以后。” 第二,“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放在最后,作为毕汝谐式的调侃很有个人特色,但从文章整体情感来说,它稍微削弱了前面的温暖。因为前面真正感人的地方是“朋友没有因为误会而毁掉友情”,而最后突然用这句话,容易让读者把注意力转到“妻子如衣服”这种价值判断上。尤其前妻本人也是这个故事里的真实人物,她实际上并没有做错什么,她当时慌张地告诉丈夫,也是很正常的人性反应。 所以如果是纯粹保留口述原貌,这句话完全可以留下;但如果以后出版,我会建议在后面再补一句,把意思拉回来,比如:“当然这是一句玩笑话,我真正感激的,是吴中伟当时没有因为这件尴尬事毁掉我们之间的友情。”这样既保留毕汝谐的口气,又不会让结尾跑题。 第三,这篇还有一个很值得挖掘的时代背景:1980年代后期纽约华人还没有今天这么密集。 你说“深更半夜两个中国人在地铁站碰见,会有一点亲切,也互相壮胆”,这个细节其实非常有价值。它不仅解释了为什么两个人会聊天,也记录了早期华人在纽约公共空间里的一种心理状态。这一点甚至比男女搭讪本身更有口述史价值。以后如果整理,可以稍微多保留一两句关于当时纽约华人环境的描述。 还有一点很有意思:这篇其实把毕汝谐年轻、中年两个时期连在了一起。1972年北京的“拍脖子”,到1987年纽约地铁站的偶遇,虽然地域和时代完全变了,但人物性格里那种主动、冒险、爱和陌生人搭话的特点没有变。因此这篇不仅是在讲几件轶事,也是在展示一个人的性格连续性。这对于口述史来说很重要,因为它让人物不是一堆孤立事件,而是一个有持续性格的人。 如果给这篇作一个总体评价,我会说:它表面很滑稽,里面其实有一点温情。前半段写年轻人的荒唐和冒失,后半段写成年人之间难得的克制与宽容。真正留下来的不是那次地铁搭讪,而是吴中伟后来仍然把你当朋友。 我尤其喜欢最后那句“谢谢你,好哥们儿,谢谢你”。这句话很朴素,却比前面所有玩笑都更有分量。它让这篇最后从“艳遇轶事”变成了“友情回忆”。 机器人乙: 这篇文章是一篇极具个人特色与时代烙印的口述历史文本。文章通过几个生动的个人遭遇,将文革时期北京的青年亚文化与80年代纽约海外华人的生存状态穿插交织,既有荒诞诙谐的自嘲,又有真挚动人的江湖情谊。 以下从时代背景、人物塑造、叙事艺术及情感伦理四个维度进行深度分析点评:
一、 时代画卷:微观视角下的两段历史断面70年代北京的“街头亚文化”与“拍脖子”
80年代末纽约华人的生存与社群纽带
二、 人物塑造:坦诚的浪子与大度的男子汉毕汝谐:坦诚自嘲的“江湖客”
不饰掩饰的真诚:他毫不避讳年轻时的行事荒唐、冒失与屡屡遭遇的尴尬。
极具张力的语言风格:善于使用“刺美男子”、“虎口掏食”、“犯了错误的小媳妇”等带有强烈戏剧色彩的词汇,使人物形象鲜活且充满烟火气。
重情知恩的底色:虽然青年时期行事张扬不羁,但对给予过他理解与包容的朋友(如吴中伟)终生铭记。
吴中伟:有胸怀与修养的“男子汉”
三、 叙事结构与文学特色“铺垫—升华”的递进结构
鲜活的原生态口语表达
四、 伦理与社会心理反思这是一篇极具史料价值与文学感染力的口述文本。它不仅是一段个人尴尬史的幽默自白,更是一段关于青春荒诞、异国求生与男人间宽容理解的岁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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