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民社会,法律必须保障个体自由,而不是保障党派与政治团体,宗教组织!对于政教合一,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群体政治行为,对于社会团体的政治宣言必须防范与监督! 避免蝴蝶效应,羊群效应的暴民政治,裹挟与绑架民意,而剥夺个体独立思考,分辨,理性分析的能力与自由。哈佛大学以30-40个学生团体与组织,显然是有组织的政治行为。绝对不是个体独立,理性思考,逻辑推理的产物。而是群体组织立场,情绪的产物,是政治宣言书,挑战文明,袒护恐怖主义的行为! 以色列今天对于加沙地区的轰炸,断水断电是战争行为,无可非议。因为是以色列向哈马斯宣战以后的行为。不属于恐怖行为,双方处于战争状态,与美国在日本使用原子弹,轰炸东京,轰炸柏林性质完全相同。 而哈马斯在对以色列发起的攻击就性质不同,哈马斯并没有首先向以色列宣战,而是一种偷袭,并且没有明确的军事组织,哈马斯军队组织军人与巴勒斯坦居民的区别。在这种全民皆兵的战争中,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制定的战争规则,很可能需要调整,或者重新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