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蛇網友的一篇《我們都被美國白左騙了》已經說的比較透徹了,只是還比較含蓄。我就說的再明確一點。當然,水蛇網友未必說的完全是我下面說的意思。
理論上,美國是一群白人基督徒建立的。只是他們並沒有真正踐行耶穌的教導和精神。 一群黃皮膚剛剛信耶穌的川粉教徒以為美國從一開始就是民主,自由的燈塔。什麼人人平等,新教文明之類的,比如趙曉所鼓吹的。 其實你想多了,美國從一開始就是一個白人至上的神權社會,這是簡單的實質。如果用一點技巧包裝一下,比如查理柯克這一類白人福音派極右翼保守派的話術,可以說成“傳統美國”。那麼美國傳統到底有多傳統呢?美國建國早期的法律結構就是建立在白人至上主義基礎之上的。 美國最高法院在裁決中明確指出,非裔(無論是自由人還是奴隸)在憲法下不具備公民身份。首席大法官羅傑·坦尼(Roger Taney)在判決書中寫道,在建國時,非裔“在超過一個世紀的時間裡被視為一種低等生物,完全不適合與白人種族在社會或政治關係中交往;他們是如此的低下,以至於白人沒有義務尊重他們的任何權利。” “《獨立宣言》並沒有打算把當奴隸的非洲人包括在內,制定並通過該宣言的人民中沒有他們的份,這一點是清楚得沒有爭論餘地的。” -德雷德·斯科特案判決 (Dred Scott Decision, 1857) 所以趙曉所鼓吹的什麼新教徒人人平等的概念是人家白人自己玩的,你作為有色人種,是不被包含在內的。重要的事說三遍。 1790年《歸化法》(Naturalization Act of 1790): 是美國國會通過的第一部關於授予公民身份的統一法律。它明確規定,只有“自由的白人”才有資格通過歸化獲得美國公民身份。 這部法律直接將非洲人、亞洲人和土著美國人(印第安人)排斥在公民權之外,從法律上確立了“白人”作為唯一完整的公民群體。 美國憲法第一條第二節早期版本(Article I, Section 2)五分之三條款:“Representatives and direct Taxes shall be apportioned among the several States… by adding to the whole Number of free Persons… three fifths of all other Persons.” 這是黑人奴隸被當作“部分人”的政治象徵與社會地位。 有色人種以為自己成為了基督教徒,那麼在上帝耶穌之下,大家都是弟兄姊妹,大家是平等的。是的,這是現在你被告知和你認為的。但在1787年的費城。黑人信徒理查德·艾倫(Richard Allen)和阿布薩隆·瓊斯(Absalom Jones)在一座衛理公會教堂祈禱時,被白人信眾強行從“白人專屬”區域拖走。這次事件直接促使他們脫離白人教會,建立了美國第一個非裔主導的獨立教派非洲衛理公會(AME Church)。因為黑人教徒通常被要求坐在指定的、隔離的區域,例如後排、側廊或被稱為“黑人閣樓”(Negro pews/galleries)的陽台上。他們不能與白人信徒一起坐在主要區域。這個就是宗教場所的種族隔離。教內甚至無法平等,更何況教外! 在這個以“基督教”信仰為主導的體系下,白人控制着政治, 文化,宗教,教育,社會等各個領域裡面的主導地位,其他有色人種各分階層,正如雅利安人在印度建立的種姓制度,這就是美版的種姓制度。在這個制度里,黑人無疑是最底層的賤民。而白人,則是婆羅門祭司階層,“神的選民”,華人則處在首陀羅階層。 幸運的是,美國的種姓制度只存在了百年時間,沒有像印度那樣弄了千年。 查理柯克猛烈抨擊平權法案的目的正在於此,他對《民權法案》的反對,實質上是在尋求否定該法案所確立的平等保護和反歧視原則,從而為系統性的種族不平等敞開大門。他們所宣揚的大替代陰謀論最終的實質無非是想回到原有的這種白人絕對掌控的婆羅門舊制度。這個倒車開的比世界任何一個獨裁者更猛。MAGA運動的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批判那些強調美國歷史中種族不公和不平等的敘事。這和東大的所謂正能量敘事是如出一轍,可見獨裁者們都是心有靈犀。 《民權法案》禁止在公共場所、就業和教育中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來源國的歧視。柯克反對該法案,意味着否定聯邦政府干預歧視的權力:該法案的核心是將歧視定為非法,並允許聯邦政府採取行動。否定該法案,就是否定了黑人和其他少數族裔在就業、住房、教育等方面獲得法律平等保護的基礎,而作為受惠者,一幫黃皮膚的川粉教徒反而為其搖旗吶喊,如同鴨子歌頌全聚德。把DEI的濫用歸罪到民權法案,這群基督教民族主義者的真正目的在於連根刨掉美國近代所倡導的平等包容,而取而代之是所謂維護他們種族等級優勢的制度。 1882年的《排華法案》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針對特定族裔群體的聯邦移民法,禁止所有華人勞工移民。這個法律直到1943年才被廢除。這群黃皮膚老中當年被人針對了半個多世紀,被當作不受歡迎的外來者,異教徒。現在他們能入籍了,以為自己是美國人了,跟着查理柯克一起去反穆斯林,反印度人,可悲不可悲。更有這種腦殘的教徒,給白人殖民者掠奪奴役的“地權神學”背書。 有喜歡洗地的,喜歡只歌頌正能量的教徒如果認為美國是基督教立國,代表了平等,仁愛,民主,正義,那你解釋一下為什麼這些事情會發生?如果你們覺得美國是基督教立國,能做出這些的事情也只能是虔誠的信徒們,那麼這是耶穌的教導嗎? “當法西斯主義降臨美國時,它將裹着國旗,扛着十字架” 。美國奴隸制的時候,有牧師基督徒為其背書,美國排華法案的時候,有牧師基督徒為其背書。德國納粹執政的時候,有牧師基督徒為其背書。還有佛朗哥時期的天主教,俄羅斯的東正教都是這樣的玩意。然而,每個時期,每個地方,都有另一群牧師基督徒在踐行着耶穌基督的信仰,拒絕參與這種敗壞。他們是麥子。而那些給獨裁者,給民粹站台的,才是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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