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糾正千年以來神學界與宗教界對“聖經”的曲解 前言:“聖經”是真理,是做人的根基。不是宗教專有,並壟斷解釋權。而是人人都應當遵循,是屬於人類的共同財富。“聖經”不是普通的書,不能加入人的因素;經文是給人看的明示教訓,易懂;不要故弄玄虛、作繭自縛。要首先領會上帝耶和華和耶穌基督以第一人稱的教訓。尤其是上帝耶和華的教誨:“在我以外,沒有別 神。”(“聖經”以賽亞書45:6)。很明確,不要再造和相信人造“神”。“聖經”中只有獨一神耶和華(見全部“聖經”),凡是信仰其它“神”都是冒犯上帝,背離“聖經”。人造“神”是“因為愚頑人必說愚頑話,心裡想作罪孽,慣行褒瀆的事,說錯謬的話攻擊耶和華。”(“聖經”以賽亞書32:6)。對於見證應當是被造物見證造物主,不能說造物主見證被造物的想法。如果要“聖經”見證人的想法,那是本末倒置,太不謙卑,有反神之嫌。對於啟示不好一概而論,要看是否是真的得到了符合神意的啟示。如果看到經文得到了開導,更接近上帝的教誨,這是對的。一定要看經文,不要輕信取決於人的“解釋”,有意或無意的曲解都是錯的如邪教,口頭上以信仰“聖經”為名,實際上有的曲解,也有惡意編造受到經文啟示、內涵、暗示、神見證了人等等,提出人造“神”、“活神”進行反神活動。“聖經”中的“道”是聖靈,“聖經”只有 “獨一神”耶和華(見全部“聖經”)。如果認為有其它神,請出示“聖經”中白紙黑字的經文。真理不怕辯論。在追求真理中,只有理虧詞窮者害怕原形畢露才口出不遜、封口、搞封閉;只有喪盡天良者才會實施專政、迫害、匕首見!這也是中、外反神者們慣用的手法。 一.“聖經”中定義的神是獨一神耶和華, “我是耶和華你的神”,“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聖經”出埃及記20:2, 3)。 “我就是耶和華,在我以前沒有真神(“真”原文作“造作的”),在我以後也必沒有。”(“聖經”以賽亞書43:10)。 耶穌說:“見我的 神,也是你們的 神。”(“聖經”約翰福音20: 17)。 耶穌說:“你們要盡心、盡性、盡力愛主你的 神”(“聖經”馬太福音22:37)。 我們再看看“新約”中的經文,“神卻是一位。”(“聖經”加拉太書3:20);“神已經立他為主為基督了。”(“聖經”使徒行傳2:36)“作 神和主耶穌基督僕人雅各…“聖經”雅各書1:1)“耶穌基督的啟示,就是 神賜給他”(“聖經”啟示錄1:1);“何況基督借着永遠的靈,將自己無暇無疵獻給 神”(“聖經”希伯來書9:14);“…在父 神和主耶穌基督里的教會。”(“聖經”帖撒羅尼迦前書1:1);“恩惠、憐憫、平安,從父 ,神和他兒子耶穌基督,在真理和愛心上,必常與我們同在。” (“聖經”約翰二書:3);“願恩惠、平安,從 神我們的父,和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聖經”以弗所書1:2;哥林多後書1:2;腓利門書:3);“願恩惠、平安,從父 神,和我們的救主基督耶穌歸與你。”(“聖經”提多書1:4);“願恩惠、憐憫、平安,從父 神和我們主耶穌基督歸與你(“聖經”提摩太前書1:2);“在父 神里蒙愛,為耶穌基督保守的人。”(見“聖經”猶大書:1);“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 神。”(“聖經”腓立比書2:11);“我們感謝 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常常為你們禱告。”(“聖經”歌羅西書1:3);“一心一口榮耀 神,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願榮耀,因耶穌基督歸與獨一全智的 神,直到永遠。”(見“聖經”羅馬書15:6,16:27);“願頌讚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 神!”(“聖經”彼得前書1:3);“願榮耀歸給我們的父 神,直到永永遠遠。阿門。”(“聖經”腓立比書4:20);以上都是從“聖經”新約中各位作者給出的經文中擇出的。 以上經文明示了我們:神只有一位,就耶和華。這是“聖經”中定義的神。上帝一再教誨我們“獨一真神”就是造物主耶和華,沒有其它神的目地,就是防止我們忘本,造假神,拜偶像,搞迷信,不走正道,走歪道!牢記耶穌的教導:“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聖經”約翰福音14:15)。 二.主是上帝耶和華 耶穌明示:“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謝你!”(“聖經”馬太福音11:25) 耶穌明示:“主我們 神,是獨一的主。”(“聖經”馬可福音12:29)。 主是上帝耶和華。救主又是誰?我們聽聽上帝耶和華如何教導的: “惟有我是耶和華,除我以外沒有救主。”(“聖經”以賽亞書43:11)。 新約中“奉我們救主 神和我們的盼望基督耶穌之命”(見“聖經”提摩太前書1:1)。 救主也是上帝耶和華。因為,耶穌基督是神靈的體現,是上帝的榮耀。因此,被人類稱為“救主”。當“救主”一詞出現時,一定要區分清楚是針對誰,不可混淆。大家說,有幾位救主?(眾答:兩位)表面理解是兩位救主。但是,實質上就是一位上帝(上帝與神靈的體現。神靈就是上帝。)。這就是“合而為一”。 三.道是神(聖)靈,不是耶穌基督 (1)“不愛我的人,就不遵守我的道;你們所聽見的道,不是我的,乃是差我來之父的道。”(“聖經”約翰福音14:24)。 “你所賜給我的道,我已經賜給他們” (“聖經”約翰福音17:8)。 充分說明,耶穌的道是上帝耶和華的道。耶穌沒有另外的道。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不是憑着自己說的,乃是住在我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聖經”約翰福音14:10)。 “道” 是神(聖)靈,不是耶穌。 (2)“太初有道,道與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太初與神同在”。“萬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着他造的。”(“聖經”約翰福音 1:2,3),“生命在他裡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聖經”約翰福音1:4)。 只有在“聖經”創世紀中真實的記載了“太初”。“起初神創造了天地。神的靈運行在水面上。”(“聖經”創世紀1:1,2)。明示與神同在的道就是神靈(又稱聖靈);而且,是借着他(聖靈)造的萬物。 在“聖經”創世紀中除了與神同在的是神靈以外,沒有與神同在的其它記載。“道”是神(聖)靈,不是耶穌。 四.“道成肉身” “因她所懷的孕是從聖靈來的。”(“聖經”馬太福音1:20)。另外,耶穌的復活也證明了生命在神靈里。由於神靈(道)才有耶穌降臨人間“道成了肉身” (“聖經”約翰福音1:14)成為神的獨生子、耶穌的復活以及“ 神與我們同在。”(“聖經”馬太福音1:23),此處的神不是指肉體,而是神靈。也可以說,神靈在肉“身”中。因此,耶穌基督與上帝,神靈同尊、同榮是天生具有的。認識到耶穌是唯一內在的“天生具有”與上帝,神靈同尊、同榮,非常重要。因此,“有恩典有真理。”(“聖經”約翰福音1:14)。耶穌說:“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聖經”約翰福音6:63)。“因為說話的不是你們,乃是聖靈。”(“聖經”馬可福音13:11)。耶穌的話不是憑着自己肉體說的,乃是住在耶穌裡面的父作他自己的事。這也就是耶穌為什麼說“我的教 訓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來者的。”(“聖經”約翰福音7:16,)。“主的靈在我身上”(“聖經”路加福音4:18),“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 (見“聖經”哥林多前書12:11),“只有 神借着聖靈向我們顯明了,因為聖靈叄透萬事”(“聖經”哥林多前書2:10)。說明,耶穌基督是神靈的體現,是神榮耀的彰顯。神靈就是神的靈,所以才有“我與父原為一。”(“聖經”約翰福音10:30)。因為耶穌基督是神靈的體現,所以說“是 神本體的真象”(“聖經”希伯來書1:3),是“ 神的象”(“聖經”歌羅西書1:15)。 五.如何認識耶穌基督? 對耶穌基督的認識錯誤可能是集中在沒有遵從經文的明示和理解耶穌以第一人稱對我們的教導,而實質是出在對神(聖)靈的本質、存在、認識、威力和神靈和人之間的聯繫,以及神靈如何對人體的作用等等有關。是沒有認識到,耶穌並非世人,是唯一的一位神靈在肉“身”中,是屬“靈”生,是神靈的體現,使人感受到神性。並且是與人溝通的橋梁,中保。對耶穌用對世人的表述不對。耶穌絕非第二個亞當,更不屬於被創造的人類。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見“聖經”約翰福音3:16),子是指屬“靈”生的,與世人不同。不可按照世人的世俗化理解。在世人中有龍生龍,鳳生鳳之說,關於神的兒子還一定是神,“聖經”中沒有這個提法。“獨生子”可不是“獨生神”。由於世人曲解“道”,故分不清楚耶穌與神靈之間的關係,自造認識上的混亂,故有人說是人類中的先知,是天使,也有由人定為神(上帝)甚至有人當作偶像崇拜,並形成了不同派別。耶穌基督令我們敬畏。因為,他是神靈的體現,是神靈在肉“身”中。耶穌基督表達了上帝對人類的恩典,展示了上帝的榮耀,使我們見到了光,認識了真理。 同時,耶穌基督還為創建愛神、愛人的新世界奠定了基礎。耶穌基督與上帝,神靈同尊、同榮是神靈在肉“身”中天生具有,不是由人研究確定“加冕”的。有人曲解耶穌與上帝之間的關係。以世人訂的標準去衡量、猜想、說三道四。無視、否認耶穌肉“身”中的神靈。這種曲解實質上是無視神靈,人凌駕於神之上,貶低耶穌,冒犯造物主是獨一神,是人在搞迷信。這是在犯罪!經文寫得很清楚“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見“聖經”馬太福音12:31)。 耶穌基督是神靈的體現,生來具有與上帝,神靈同尊、同榮。我們通過耶穌基督所施的恩典,認識到這是上帝的恩典,我們應當敬畏。學習“聖經”要警惕萬不可相信“權威”們用人制訂出檢驗神的標準去審定、解釋、批准誰是神、造物主,是否應該信奉神(聖)靈,甚至造假神。如果這是由於人認識的局限,人的認識過程完全可以理解,因為,人對真理的認識是不斷漸近的,應及時改正。但,如有意冒犯或堅持反神則“必不得平安。”(見“聖經”以賽亞書57:21)。要謙卑,不要嬌傲。對上帝、神靈、耶穌基督一定要謙卑。 結論: 1.“聖經”中的神(上帝)與主是上帝耶和華。耶穌基督不是神,世人稱“救主”。 2.“道”是神(聖)靈。 3.“道成肉身”是神(聖)靈在肉“身”中。 4.由人將耶穌定為“神”,其實質是無視神(聖)靈,貶低耶穌,冒犯上帝耶和華。不知者無罪,知而有意否定者,“唯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見“聖經”馬太福音12:31)。 “聖經”不怕懷疑者和反對者。“你們來,我們彼此辯論。”(“聖經”以賽亞書1:18)。不要以“真理的排它性”迴避是否是真理。因為,真理終究會讓人類接受和信服的。輕視和反對對“聖經”的討論其實質就是輕視和反對學習神的話。“ 神是真實的,人都是虛謊的。”(“聖經”羅馬書3:4)。只有那些假冒“真理”者才害怕別人提出看法,尤其是崇拜人偶像者 將人偶像的話當“真理”,又怕在真理面前原形畢露,因此搞封閉,絕對不允許討論,僅限於小圈子內活動,把人的思維限制住以利於灌輸對經文的曲解。並且,提出不要動大腦思考,屏蔽聖靈做糊里糊塗的迷信人。我們一定要“順從 神,不要順從人”(“聖經”使徒行傳5:29)。人認識真理和神靈並非輕而易舉,要有一個不斷修正錯誤,提高認識的過程。為此,耶穌基督特別為我們安排了,“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叫他永遠與你們同在,就是真理的聖靈,乃世人不能接受的”(“聖經”約翰福音14:16,17)。“求我們主耶穌基督的 神,榮耀的父,將那賜人智慧和啟示的靈賞給你們,使你們真知道他”(以弗所書1:17)。真理的聖靈(保惠師)將作用於人的大腦,引導我們認識、遵循和堅守真理,做到愛神、愛人。期望我國以“聖經”為根基的宗教都能嚴守經文,以“聖經”為教義團結一致。中國的神學界,中國的宗教,中國的教會的牧者,教徒和中國的老百姓都應當在維護“聖經”的絕對權威性方面有所作為,不容許繼續貶低耶穌基督,要以愛神,愛人的實際行動撥亂反正,以此感恩與榮耀上帝。 以上摘編自:杭誠,人應當信什麼?,2012-2013(連載),基督教中文網。(http://www.jidujiao.com/ziliao/6836;http://www.jidujiao.com/ziliao/7012) 附:網上下載:請看由人開會決定的內容: | 公元325年 | COUNCIL OF NICEA 第一次在尼西亞的會議,宣布聖子從一開始就和聖父具有同樣的本質。 | | 公元381年 | COUNCIL OF CONSTANTINOPLE 第二次在君士坦丁堡的會議,宣布聖靈應該和聖父,聖子一樣被信奉。 | | 公元431年 | COUNCIL OF EPHESUS 第三次在以弗所的會議,頌布教義說耶穌具有兩個性質,一個是人,一個是上帝;馬利亞是“上帝的母親”,駁斥那種認為她是“基督之母”的看法。 | | 公元451年 | COUNCIL OF CHALCEDON 第五次加爾西頓的會議,頌布教義說基督的兩種本質只構成一個人和一個意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