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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日誌正文
網絡民主應該容忍不文明極端語言 2010-06-12 12:14:31
網絡民主應該容忍“不文明”的極端語言

我覺得民主的真正含義,就是給於不同意見,反對意見,甚至極端意見以同等的發言權。這可能帶來的弊病就是激烈的語言衝突,甚至“不文明不禮貌不高雅”用言用詞。但是如果一定要限制“不文明不禮貌不高雅”的語言,那就是一個滑坡問題(slippery slope),有可能誘發對於非主流的少數派言論的限制。百花齊放的方針還是應該提倡的,無論是“牽牛花,狗尾巴花還是各色無名的野花”。

一方面我和昭君想法一樣,雖然認同捂被子笑的一些觀點,卻是不認同他語言用詞。但是另一方面,我覺得封鎖捂被子笑和不讓他在自己的博克發言是不對的,是有悖於民主基本原則的,是有悖於言論自由原則的。民主特別是網絡民主,就是應該容忍“不文明”的極端語言的存在。俗話說鋼刀越磨越快,真理越辯越明嘛。

一個博主應該有在自己博克發表任何言論的自由和限制其他人評論的自由,後果自負。如果其言論是錯誤的,暴力的,下流的,我們應該可以相信廣大網民自己的判斷能力---摒棄譴責漠視批判那些“不文明”的錯誤論斷的能力。但是個人博克上的這種個性化的權利和權力,應該是每個網民自己來行使,而不應該由網絡管理或者其他人來強制實行。況且大禹治水用的是疏導而不是堵塞的方法。再說了,堵能堵得住嗎?

潛伏
2010-6-12
瀏覽(1109) (0) 評論(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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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評論
作者:漢卿 留言時間:2010-06-18 05:25:59
潛伏,

不要緊,說起 catch 22,不少人會 lost 的。
Take it easy, enjoy your week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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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7 20:08:26
白凡

感謝參與討論。

對於本人這篇拙論既有贊成的也有反對的,這不正是言論自由的生氣之所在嗎?

就算讓捂放開“罵人”(且不論那是不是罵人),他難道還能罵翻了天不成?

真理越辯越明,怕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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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白凡 留言時間:2010-06-17 17:27:55
贊成博主的觀點。

我以為博主本人應當有刪除帖子的權利,雖然我本人不主張刪貼。迄今為止也從未刪貼。其實網民都有判斷力,作者你自認有理,就不怕走遍天下。就算留下別人的評論,哪怕不那麼恭敬的言辭,好壞自有公論。

但我強烈反對網管刪貼封IP。這樣的話,網管權力太大。萬維就成了網管的一家之言了。這也是我不再去文學城的原因。希望萬維不要那樣做。

其實捂被子笑不過也就罵罵“糊塗蛋”之類,比起有的人動輒罵人祖宗,辱人妻女的,他算是文明的。最近他可能有點過分了。有時也多是被人一言一語一步步激發所致。我那裡就見識過有些自封憂國憂民,為天下萬民請命的主兒,也喜歡動輒罵人的。尤其理解捂被子笑在被封之後借他人之地發言的情形。所以網管應當還是給人發言的權利好一些。

當然我本人還是喜歡儒雅謙恭的文風。但惡人有時也需惡人收拾。網管您封一些惡人,卻留一些惡人,恐怕也有失公允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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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7 13:21:10
漢卿,you lost me.
反正斗公雞和扔臭雞蛋,都是世界各國民主自由的重要表達方式,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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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漢卿 留言時間:2010-06-17 07:49:14
容我糾正,捂把他在伊萍博客上的評論貼在昭君的博客上,把他在吾丁博客上的評論貼在Rondo的博客上。
興許有更好的途徑討回你的“雞”? 也請把還在的“蛋”好好孵着。但願它變成更健康的“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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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漢卿 留言時間:2010-06-17 06:13:20
潛伏,

我沒有意思促你去刪除悟在你場地貼的帖子。我認為那完全是你的管轄範圍。

我想說的是悟還有他發表評論的場地。他在伊萍的博客上已經用他特有的方式和言辭發表評論。我不知你叫之為“雞”還是“蛋”,它還在。他現在把同樣已經發表而且還在那個博客上的評論放在你這裡,放在Rondo的評論欄里(Rondo的那片文章與伊萍的毫無關聯)。如果說雞被“殺”了就要到處鬧騰,這不能說是成熟的人的做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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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6 19:53:14
漢卿

這還真成了“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問題了!哈哈!

正是因為捂自己發不了博克,別人(我)對他在評論里貼東西更不好意思刪掉。那不成了全面封殺了嗎?

如果捂現在能在自己博克里暢所欲言,我就心安理得地刪掉他上面“借個場子玩兒個雜耍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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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漢卿 留言時間:2010-06-16 19:28:23
我同意應當允許悟有自己的博客,用他認為恰當的語言在那裡發表他的論點。而到別人的博客里發表評論,從目前的事態發展來看,應當允許博主去限制。這不,他在伊萍博客發表的評論(在那裡並未被刪除),把它貼在你這裡及其它好多地方,為得是那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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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6 12:07:18
我要是也給萬維網管提點意見的話,那就是大禹治水用的是疏導而不是杜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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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捂被子笑° 留言時間:2010-06-15 08:37:07
不公平哈. 他們能認為毛共是白痴土匪,進而侮辱億萬人是白痴土匪都不如的劣等或奴才, 我說他們是糊塗蛋,就不允許.
不過, 人家的地盤, 人說了算.封的權力權利,咱是認可的.

===============

(被封不能發表日誌.借寶地,行使天賦的言論自由權利哈.)

點評伊萍的"專制制度鼓勵品德低下"

捂被子笑
http://blog.creaders.net/wubeizi1, 可惜又被封了哈.


伊萍的"專制制度鼓勵品德低下"一文,見:
http://blog.creaders.net/hangzhoublogger/user_blog_diary.php?did=63389


"來美國以後很多年,我沉浸在美國文化中,....."-------結合你其它的博文,你的所有世界觀好象都是你到美國之後形成的.但依你的中文流利程度和對中國的關心, 你應是25-30歲左右才到的美國.在國內就沒人教過你什麼嗎? 你是在沒阿姨的孤兒院長大的嗎?


"2008年西藏事件和奧運火炬傳遞時眾多海外華人對中國政府自覺自愿的支持讓我跌破眼鏡,才明白很多華人在海外享受民主自由帶來的好社會,心卻仍然向着專制的共產黨,"------------反分裂, 就是簡單擁護共黨嗎? 那中國地震捐款是不是也是擁護共黨? 中國汶川大地震時你是不是也和法OO輪公那幫蛆門一樣,上街震敲鑼大鼓去慶賀去了?你若沒去,我敢說唯一的原因就是因為你沒還沒生出翅膀.
糊塗蛋,露餡了吧, 反共反華是TMD分不開的.反共,稍微瘋狂一點,就是反華.為反共不惜反華的人,不是糊塗蛋,那還能是什麼?


"並不是每個人都象我一樣走上了思想解放的道路,逐漸洗去了從小被共產黨洗腦教育所留下的毒素。"---------你那不叫思想解放的,你那叫變成糊塗蛋. 你不是"逐漸洗去了從小被共產黨洗腦教育所留下的毒素",你是逐漸被別人洗腦留下大糞.

"從那時起,我開始閱讀與時事相關的中文網站,以更多地了解今天的中國,.."------可惜, 你戴着有色眼鏡讀,讀的都是負面的,連負面的劣等謊言你也信為真理. 你把張絨那個糊塗蛋的小說"鴻"都能當史實, 可見你的糊塗到腳.

"便在網上做了搜索以了解胡佳是個什麼樣的人。....."----都是反華FLG的作品吧哈?

"胡佳這樣的人本來可以和妻子安安心心過自己的小日子,埋頭賺錢,以他的學歷,在如今的中國是受益的階層,可以過一個物質上不錯的日子。可是他不,他有靈魂,有責任心,有正義感,...."--------你說的責任心就是罵中國, 你說的正義感就是對中國搗亂.

"他要為其他人的權利做努力,他要為保護環境盡一份心,他要向艾滋病患者伸出援助的手。,,,," ----少TMD的冠冕堂皇. 你忘了,"正義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越是叫的響,叫的漂亮的,越可能是混蛋.

"....胡佳,還有劉小波,譚作人,等等,....",你沒加上李紅志氣哈, 他還想讓所有的人圓滿升天呢.



"其實美國很多公眾政治人物都是很有才華很有工作幹勁的人物,"----這TMD不假.沒才華沒工作幹勁怎麼能"引導"你們這幫人啊.

" ....如克林頓前總統和他夫人希拉里克林頓,......。奧巴馬也是一樣,.....最後放棄舒適的公司工作,熱心投入到為社區服務的公益事業中去。"-----你傻, 可希拉里克林頓奧巴馬都不傻.你不知道克靈頓現在家產有多少啊?你不知道美國總統都多富啊.總統的工資? 就騙你這樣的愛受騙的賤人! 總統,不靠工資致富. 你讓希拉里克林頓接着當律師, 累死他倆,也弄不到他們現在的財富.而且,他們的財富還遠沒到頭.



"反觀中國,從古到今,......"-------又TMD來了, 接着挖祖墳,鞭屍啊.

"一直到毛澤東時代,...."-----知道你們這幫蛆就忘不了毛澤東. 除了毛澤東,還能有誰使你們能通過罵一個人就能把全中國都罵透?


"其實我認為世界上大部分人都是有靈魂在乎對錯的,也許有些人靈魂比較多些比較強些,有些人比較弱些,...."----你的靈魂就太TMD弱, 你的智力也TMD弱.

"...比如在共產黨制度下的中國,......丟掉靈魂丟掉品德就變得不那麼困難。"-----說的就是你們這些人自己哈.

你們這些糊塗蛋們,既然不以中國民族的的利益為重,你們就饒了中國吧. 世界上其它的國家和民族也需要你們這些普世價值者去拯救,你們還是去先救他們去吧.我們中國願意發揚風格願意讓別人優先受到你們的照顧, 我們也不需要你們的關心和照顧. 我們有放棄你們關心照顧的天賦的"權利" (昭君, 呵呵, 我這次特別注意是權利,不是權力, 我們有權力行使我們的權利,對不對?),對不對?
糊塗蛋們, 你們若實在好心泛濫, 就把世界上千千萬的蛆的生活環境去改善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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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4 08:23:27
山哥看來不在乎成為孟什維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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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山哥 留言時間:2010-06-14 07:26:43
贊成潛伏博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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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2 18:29:21
木老爺,
看來您是海龜之前吐了肺腑之言!今天我是“酒”後多說了幾句。無論怎麼樣,青山依舊在,綠水照常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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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新中國木乃伊 留言時間:2010-06-12 18:07:29
我基本同意你的說法,尤其是看看現在國內人的表達方式。。。但這地方,是最後的"被遺忘的角落"了,大家有話還是好好說,有嗑好好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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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2 16:20:23
哈哈哈,

民主自由的確是混亂不堪和不太文明的。如伊拉克議會的扔鞋子,台灣議會徒手搏鬥,即使美國議會也絕對不是相敬如賓的!

秩序井然條條有理的議會民主,恐怕非北朝鮮莫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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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2 16:00:54
老牛,

儘管我不太情願,但還是同意所你說的,一個私營網站完全有權利制定自己的規則,而且這個規則可以不容忍捂這種言論的。

(儘管我們對捂的言論是否“下流”有不同看法,但是如果網管決定限制,也是完全合情合理的。只要遊戲規則確定下來了,我們大家都應該遵守。)

我不同意你說的,是類比網絡世界自由和真實世界自由。我覺得一個匿名的網絡世界,對人類自由民主的最大貢獻,不是提供了與真實世界一樣的言論自由,而是提供比真實世界更廣泛限制更少的言論自由。

特別重要的一點,就是匿名網絡給少數派,極端派,反對派提供了更大的發言空間,儘管這些言論有可能不文明不可愛。

當然,我所見過的英文網站有比萬維更寬鬆開放的,也有比萬維規則更嚴格的。我個人是喜歡在規則內行事的,但是我也希望規則能夠容忍捂在個人博克有較大的言論自由(即使我不喜歡捂的語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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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2 15:39:03
昭君,

我絲毫不反對你善良的本意。每個人對待辱罵性的言論態度不懂。我認為無所謂,因為這是一匿名的網絡,自由度應該遠遠高於真名世界。

況且捂得“下流”言語真的危害了匿名ID的自由或者利益了嗎?我覺得這點也是值得商榷的。

總之,我認為封鎖也不是一個很好的方式。應該鼓勵大家去捂得博克批判和揭露。俗話說真理越辯越明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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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潛伏 留言時間:2010-06-12 15:29:53
2centsworth,歡迎交流。

你說的一個人的極端自由侵犯到另一個人的自由和利益(Your freedom ends where my nose begins.)的情況,不是我們分歧的焦點。我同意你的看法。

具體到捂的網絡言論,即使極端甚至“下流”,如果局限於他在自己的博克而不是評論在別人的博克,應該是可以容忍的。匿名網絡嘛,他給與人類的更大自由,就是擺脫一些實名世界的禁忌。

況且仁者見仁智者見智,當我們對捂的看法不一致的時候,是不是只有靠“上帝”或者網管來獨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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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哈 哈 哈 留言時間:2010-06-12 15:18:14
“不文明極端語言”是野蠻行為,不是民主行為。

有誰見過美國兩黨議員在議會辯論互相叫罵的?

一個民主的環境是需要維護的,自覺和強制的,有些成員不自覺,那就應該強制

維護。不然的話,你想像這裡會變成什麼樣?我們需要一個民主,文明的環境做

理性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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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牛北村 留言時間:2010-06-12 13:50:25
謝謝潛伏兄的博文。我萬全同意你對民主的解釋。對語網上管理,我小有一點不同意見,不一定對,與你探討。

個人認為,網管加強管理是絕對必要的。

有些人誤解自由社會就是想做什麼就做什麼,別人管不着。其實美國還是個警察國家:你超速就吃罰單,逃稅就坐牢,夜裡開派對大聲喧鬧就有警察來驅趕,用語言威脅他人就被調查甚至拘留。有了這些法律和執法者,人們才能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充分享受自由。

我想,包括在那些發表不負責任言論的網友都很清楚這些法律和後果,他們在實際生活中甚至可能是遵紀守法的模範公民。那麼為什麼有些人還會有不負責任的言論?就有因為他們看不到“後果自負”,認為cannot be touched,我是流氓我怕誰。其實並非如此。網絡是虛擬的,也是真實的社會,所有現實社會的法規一概適用。必要的時候,在網上留下的所有東西都能成為證據。

順便說一下,在美國只要不是公家機關,私人機關團體在不違憲的情況下可以任意制定規章。例如,一個餐館可以要求就餐者穿西裝打領帶,違規者可以拒絕服務,甚至將其驅逐。由如,一個私立大學可以專們招某一性別或族裔的學生(做不做則是另一回事)。

萬維屬於非官方機構,當然可以制定自己和網友們認知的規章制度。這些規章制度可以讓大家在心平氣和的環境下充分享受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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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昭君 留言時間:2010-06-12 13:20:44
謝謝潛伏兄的觀點。正好在落基山人那裡留了回復,就貼在這裡吧。

http://blog.creaders.net/shengleiwu/user_blog_diary.php?did=63211

山兄:

俺哪裡算什麼豪傑,也沒有定義別人的語言是否暴力的權利。而且這是這麼久以來俺和捂博的頭一次正面“交鋒”,所以引起這樣的結果俺自己也沒有想到。

其實我反對的並不僅僅是語言的不當,而是那種把自己當成真理,看到不同意見就欲趕盡殺絕的做法。看到網絡上的一些行為,我總算知道文革在中國為何能夠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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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centsworth 留言時間:2010-06-12 13:04:05
在一個理想的宇宙里,人類及其開明,有極強判斷力,這種社會可以容忍,甚至接受暴力性的,不負責任的,有誹謗性的言論。但這個理想的宇宙不存在。

在我們的現實的不理想的社會裡,很多人在不幸遭受暴力人身攻擊之後在聲譽和其他方面受到巨大損失,這種損失可能永遠不能補償,所以許多國家有反誹謗性法律,這個原則,也適用於互聯網,否則論壇,社會,國家必定淪落到流氓和暴君肆無忌憚,橫行天下。

只依靠人民或網民的判斷力會導致弱勢群體常遭受欺負的情況。

英語有句話,”Your freedom ends where my nose begins.” 任何人,即使是論壇樓主,在“發揮”自己的言論自由時,都應該有自製,不越過這條民主防線。

再說,雖然博客的作者是樓主,網管還是最終的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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