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核心就是一句话:
“欢迎你来,但你敢骗我、犯事儿、吃福利、添乱,我就敢把你扔回去,哪怕你已经当了30年公民、孩子都上大学了。” 最容易让绿卡/公民身份被撤销的四大死穴是: 1. 入籍欺诈,在入籍表格(N-400)或绿卡申请(I-485)里撒谎、隐瞒犯罪记录、假结婚、假难民材料。 2. 隐瞒犯罪记录曾经犯过“道德败坏罪”(Crime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或加重重罪(Aggravated Felony)却没申报。 3. 加入过共产主义组织或恐怖组织过去10年内是共产党员或支持恐怖组织。 4. 在入籍后5年内犯严重罪行比如贩毒、谋杀、性犯罪等。 如果被翻出来上面的第一和第二项,公民身份直接撤销 + 驱逐出境 + 可能坐牢。如果是后面两项,公民身份可被直接剥夺,并被驱逐出境。 美国《移民与国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简称INA)的“大厚书”,加上几百个补充法案、行政命令、法院判例,合起来能把人看晕。超级复杂。但说白了美国移民法就是两句话:
“老实排队、干干净净,我给你全世界最好的机会。” “你敢撒一句谎、犯一次事儿、吃一次不该吃的福利,我就让你全家30年奋斗一夜归零,连孩子公民身份都能给你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