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公安傳訊 “你當剛強壯膽,不要懼怕,也不要驚慌”(《歷代志上》22:12) “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撒母耳記上》2:9) “因為耶和華必在你們前頭行”(《以賽亞書》52:12) 1978年,一位正在辦理申請護照的老同學,就是那位與我情同手足的主內弟兄(詳見第六章:“千鈞一髮”),給我看了他抄自北京一位部長級高幹有關“十種人不能出國”的中央文件;我又摘要傳抄此文件給另一位當時也正在申請護照的親人。結果這事引起警方關注,而那位弟兄的申辦出國手續遲遲無進展,很可能與這“傳抄”有關。 1980年6月15日,公安局上海市靜安分局傳訊我的目的有三:一、追查此抄件來源;二、對我擴散中央文件的行為予以訓斥;三、要我就此寫一份深刻檢查上交靜安分局。 傳訊我的中年女公安,戴着深度近視眼鏡,聲色俱厲,所幸我久經“鍛煉”,多年來歷經“批鬥”,還承受得起。但我也馬上想到,公安部門是否會因此而阻止我出境呢? 我和那位弟兄在上海市常德路靜安分局門口分手。他含着眼淚對我說:“我至今還未拿到護照,有可能與這‘傳抄’的事有關,有可能兩者毫無關係,你平安地走吧,有什麼事,我在這裡扛着。”儘管他從未為此事責怪過我,我還是頗為內疚。想到極處,大不了在出境時,我被公安攔截?我深感“欠”他太多,可是又該如何去彌補對他的虧缺呢? 當晚我在燈下認真地寫好“檢查”,用掛號郵件分別寄給上海市靜安分局和豫北醫專黨委組織部長。 1980年6月18日上午,母親和弟弟妹妹們送我到火車北站,我乘快車離開上海前往廣州,佑安母子一路陪同,我們在廣州停了兩天。6月21日,我隻身一人轉車去深圳。火車即將離開廣州站,佑安和五歲的李浩在站台上,我和他們依依惜別——我坐在車廂里,我和佑安都眼含熱淚,心潮澎湃,相對無言,不知何日再見! 列車進入深圳站後,我情不自禁地環顧四周。無論在火車站,或在深圳這個才剛成立一年多的年輕城市,我沒有遇見要攔截我出國的公安人員。 我耳畔又響起“我一路蒙救主引導,除此外我復何求”這首讚美詩。我堅信前面的路,恩主必定親自引領。 到美國後的第二個月,我為那位弟兄在重慶醫學院的哥哥找到了也在鮑曼·格雷(Bowman Gray)醫學院作訪問學者的位置;未及半年,他就順利來到這家醫學院,一舒我心中的愧感。我更想不到在半年後,那位弟兄也終於順利取得護照,由衛生部公派來美國,後來定居在加州。我和他早在1949年就相認、相識、相知,不是親人,勝似親人。2025年2月9日,那位弟兄在洛杉磯家中平安歸天,安息主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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