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登聞鼓,今朝何處鳴冤? 千年前,古人設立登聞鼓,為冤情上達提供一條特殊的申訴途徑。 一面鼓,承載着多少蒙冤者最後的希望。 千年之後,法律制度日益完善,申訴權利有了明確規定。然而,當一個家庭真正走上漫長的申訴之路,才深切體會到: 有申訴權,不等於申訴之路就一定暢通。 司法申訴,有法院、有地址、有法定程序。 可一份份申訴材料遞交之後,有時卻久久得不到實質回應。不知道材料到了哪裡,不知道由誰審查,更不知道何時能夠得到答覆。 黨內申訴,同樣面臨另一種困境。 《中國共產黨章程》明確規定,黨員有權提出申訴,直至中央。 然而,當一個黨員真正希望向中央提出申訴時,卻可能連最基本的問題都難以弄清: 向哪個部門遞交?寄往哪個地址?由誰接收?誰負責轉遞? 一個有地址,卻可能石沉大海。 一個有權利,卻難以找到明確的遞交入口。 形式不同,困境何其相似! 古人擊鼓鳴冤,未必就能得到公正裁斷。 今天依法申訴,也不意味着每一份申訴都必須得到支持。 但是,申訴權既然受到法律和黨章的保障,就應當有明確、暢通、可落實的實現途徑。 申訴材料不能只是被接收,更應當依法依規進入相應的辦理程序。 申訴人需要的,不是保證勝訴的承諾,而是一個能夠依法審查、及時告知、明確回應的機制。 有權利,卻不知向何處行使;有渠道,卻難知申訴進展。這樣的困境,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千年過去,我們不再需要擊鼓鳴冤,也不應當把公正寄託於某位清官的垂憐。 我們需要的是讓制度真正發揮作用,讓每一項申訴權利都有明確的入口,讓每一份依法提出的申訴都能夠依照規定得到處理。 古人尋找的是一面能夠傳達冤情的鼓。 今天,我們尋找的是一條真正暢通的申訴之路。 讓權利不止於紙面。 讓申訴不止於收件。 讓公平正義,不因申訴無門而遙不可及。 https://www.youtube.com/@案中之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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