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雙重標準 什麼是物種?這是一個生物學中的基本問題,這個問題在一百多年前是個生物學中是個很大的難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生物學家是根據生物的形狀來劃分的物種的,即看上去相像的就是一個種。生物分類學的鼻祖林奈和達爾文就是根據這個方法劃分物種。這個方法的好處是很簡單方便。問題是同一個物種之間形態上可能有很大差異,比如說人類吧,有高有矮,有胖有瘦,習慣差別很大,人們是否要把他們分成不同的物種?又要分成多少種?根據什麼分? 在上一世紀30-40年代由當代達爾文派生物學家Mayr和杜氏提出物種的生物定義,一個物種之所以為一個物種是因為他們之間可以交配可以生出健康可生育的子代,而且子代還可以與物種的其它各體交配生從健康的子代。馬和驢可以交配可以生出健康的騾子,但騾子不能和馬和驢交配生出健康可生育的下一代,所以馬和驢不是一個物種,這個種的生物學定義,為生物學家中廣泛認同。照道理這個物種的生物學定義是新達爾文派的理論家提出,他們應該把它應用到自己的工作中,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但在他們的著作中,常常把不同形態的生物說成生物在變種。 無庸置疑,環境對生物的形態有重大的影響。人類從非洲走出到全世界,皮膚的顏色,身體的形態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行為上的差異有時還很大。但根據物種的生物學定義,他們還是同一物種,因為他們之間還可以配生出健康可生育的下一代。 新達爾文派的理論家常常把身體的形態的變化,行為上的差異,習性改變說成是新的物種正在形成。比如說“達爾文雀”的嘴乾旱後變長,“樺尺蛾“工業黑化等,都是顏色,形態的變化,在他們的筆下同成了新種正在形成的證據。 4. 一分為二 一個真理的發現經過很長時間,中間會很多錯誤的“科學理論”,這些理論之爭是不同忸誤只間的爭論,是五十步笑百步,而達爾文理論的支持者,總力圖把把一個本來是多彩的世界變成達爾文或拉馬克的二人世界,既然拉馬克已為科學發現證明為錯,那麼達爾文就是對的。他們還不斷地把本來是科學的爭論變成科學與信仰的爭論,讓人們感覺到真理必然是達爾文理論和極端保守的創造論之一,所以只要能證明創造論的觀點是錯的,那達爾文理論就必然是正確的。當人們表示對達爾文理論不滿和質疑時,他們往往不敢正面回答你的質疑,而是挖祖墳,差三代,寫大批判搞,搞階級鬥爭。只要他們發現你不是“根正苗紅”或你的觀點與某些宗教保守派有類似之處,他們就像啊Q 似的宣布自己是勝利者,然後“鳴金回朝”了。 未完待續 http://blog.creaders.net/j611zha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