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重思“信”
在傳統基督教中,約翰福音3:16的“信”常被理解為一種心中的“相信”或“接受”的動作:“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然而,隨着對希臘文“πίστις”(pistis)一詞的重新考察,一些學者(如Teresa Morgan與Matthew Bates)指出,這個詞在第一世紀的希臘–羅馬語境中更常表示“忠誠、忠心”或“效忠”,而不僅是認知上的“相信”。換句話說,耶穌所呼召的“信”,指向一種對他持續的忠誠與效忠。
這個視角可以在《列王紀下》中一個被忽略卻極有力的故事中得到支持:亞蘭將軍乃縵(Naaman)的歸信經歷。
乃縵的故事梗概,全文附後(《列王紀下》5:1–19)
乃縵是亞蘭王的大將軍,雖大有勇力,但長了大麻風。
以色列擄來的一個小女子建議他去找先知以利沙得醫治。
乃縵帶着貴重禮物前往,以利沙卻不親自出來,只讓他去約旦河洗七次。
乃縵憤怒,覺得被羞辱,但他的僕人勸他說服從吧。
他終於順服,洗淨之後全然得醫治。
乃縵回來說:“現在我知道,除了以色列之外,普天下沒有神!”並承諾從今不再獻祭與別神。
他請求帶些以色列的土回去(為在他國中敬拜耶和華)。
他請求饒恕他將不得不在偶像廟中陪王跪拜的事。
以利沙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
故事中的“忠誠轉移”
這個故事關鍵不在於乃縵是否“相信耶和華存在”(當時人們相信各民族有自己的神靈),而在於他在行動與效忠上的轉變:
1. 效忠之轉移
乃縵原是效忠亞蘭與其神靈的將軍。但在經歷醫治後,他的宣告“除以色列神之外,普天下沒有神”,並承諾不再向其他神獻祭,意味着他效忠的轉變——他改變了自己的主神對象 。從他自己所忠於的外邦神靈轉向了忠於耶和華。
這與“pistis”作為效忠和忠心的含義高度契合。正如Teresa Morgan在《Roman Faith and Christian Faith》一書中所指出,在羅馬世界中,“信”是社會、政治、宗教中“忠誠關係”的核心詞彙。例如士兵對皇帝、僕人對主人、臣民對王。
乃縵像一個臣民,將自己的忠誠從亞蘭的神轉向以色列的耶和華。這是乃縵得救的原因。
2. 請求帶土的象徵行動
乃縵請求帶些以色列的土回國,不是因為迷信,而是表示“我要站在耶和華的地上敬拜他”。在古代觀念中,土地屬於特定的神明,他要在敵國保持對耶和華的忠誠。你可以設想這位不可一世的亞蘭王元帥用他從以色列索要回的以色列泥土,在自己的豪宅內設立一個分別為聖敬拜耶和華的聖潔空間。
這是一個強烈的“pistis”(忠誠)的象徵行動——無論在何處,我的忠誠已不再屬於我原先的神明。
3. 對文化妥協的哀求
他請求在偶像廟中隨王跪拜時,神饒恕他。這不是虛偽的妥協,而是一個新忠誠者在複雜社會壓力下的真實掙扎——他表明自己的忠誠已改變,但也清楚現實的挑戰,他作為亞蘭王的僕人。
以利沙的回答“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去”,顯示出神看重他內心對耶和華的忠誠,而非表面上完美的宗教表現。
對照約翰福音3:16——“信”是效忠
如果我們用“忠誠”或“效忠”來重新理解約3: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效忠於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這句經文便不再是一次性的“決志禱告”,而是呼召人把自己的忠誠從世界、偶像或自我中轉向那位神所差來的君王——耶穌基督。
Matthew Bates 在《Salvation by Allegiance Alone》中指出:“信心不是相信某些神學事實,而是對耶穌基督的王權表達忠誠(allegiance to the enthroned Jesus)。”
耶穌是被高舉、被膏立的王,神的兒子。信他,就是認他為王,忠於他的統治。
小結:從乃縵到我們
乃縵的經歷提供了一個模板:
他未背誦信條,卻真實地轉移了忠誠。
他未全然理解律法,卻願意敬拜耶和華。
他不在以色列,卻想帶着“神的土地”在外邦敬拜。
神接納了他,以利沙為神代言說:“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去。”
這也是今天每一個“信耶穌”的人要學習的—— 不是一時的認知信,而是一生持續的忠心效忠。
推薦閱讀:
Teresa Morgan,《Roman Faith and Christian Faith: Pistis and Fides in the Early Roman Empire and Early Churches》
Matthew Bates,《Salvation by Allegiance Alone: Rethinking Faith, Works, and the Gospel of Jesus the Ki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