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堂叔
本文寫完後,看到網友潤濤閻的大作《為何很多人不信薄有罪》。文章層層剖析了四人幫的十大罪狀之荒謬,但卻沒有指出這次審判本身的合法性問題。本文或可以作為潤文的一個補充。
從情感上說,我絕對不喜歡四人幫。但本文的要旨是拋開情感而談論法律層面上的問題。
四人幫是在全國最大的一次公開審判中被判重刑的。在一次對江青庭審中,江青曾經有一句著名的申辯,她說,我只是主席的一條狗,主席叫我咬誰就咬 誰。事實是,四人幫所涉及的問題和事件無非都是共產黨內的路線鬥爭,亦即權力鬥爭或宮廷內鬥,其結果無非是成王敗寇。其時,中國的法律只有民法和刑法而無“黨爭法”,因此,四人幫所犯的錯 誤與罪行只能是由黨章來裁判和處置。這裡,我無非是要強調,四人幫所有的錯誤或罪行,事實上都與他們的上司毛澤東有關。文革中所有重大政策的制定和實施都 是秉承偉大領袖毛澤東的旨意。四人幫的所有言行都沒有超過黨內路線鬥爭的範圍。所以,以刑法來審判四人幫,本身就是違法的;更不用說主犯和從犯的關係了。 這一點,在倡導法治社會幾十年後的今天就愈發昭顯了。
這裡,不妨簡略地回顧一下1949年以後中共幾次大的路線鬥爭。
據偉大領袖毛澤東的幾個貼身秘書和醫生揭示,毛在打下江山以後,從來就沒有真心實意地搞他的共產主義,而是每天躺在他那個特製的架子床上,研讀他那個特製的“資治通鑑”,翻雲覆雨,玩弄權術。
據高崗(時任黨中央副主席)的秘書揭示,毛先把高抬出來,然後挑唆高反對劉少奇。高曾經幾次從毛那裡得到明的暗的指示。當高在一些高級幹部當中積極地煽風點火反劉以後,毛又權衡利害,出爾反爾,決定要保劉,此時已騎虎難下,最後只好把高拋出來。
劉少奇(時任黨中央副主席)的修養很好,這是毛曾經公開表揚過的。毛也是先是把劉抬出來,主動把國家主席讓給劉。1959年的國慶節,人民日報 頭版登的是毛劉並排的巨幅頭像。連傻子都看出來了,國無二主,都為了劉捏一把汗;可劉卻整個一個愣頭青,上崩下跳,甚至敢不給毛下台階。所以,毛以大字報 “炮打司令部”把劉徹底地拋出來,那是必然的。
林彪是第三個被毛抬出來的(時任黨中央副主席),據大量文獻揭示,林是中共高級幹部中最知風識騷的,也是最吃得透毛的人。“任你刁似鬼,吃了老 娘的洗腳水”。一個身經百戰且滑頭如李蓮英的人,最後還是栽在毛的手裡。乍看起來,毛林之間扯來扯去的是那個設不設國家主席的問題,實際上是毛的疑心病大 發作,寢食不安,覺得林的軍權太大,因此決心把林拋出。“國家主席”只是一個藉口而已。其實林的喪家之犬的命運也像他的前任們一樣早就被決定了。
周恩來的命運也好不到那兒去。周早年曾經反對過毛。這些事毛口頭上說治病救人,既往不咎,實際上毛一天也沒有釋懷。毛的心胸狹窄是也是黨內的共識。周在以後的歲月里誠惶誠恐,勤勉事事,對毛畢恭畢敬,這使得毛對周幾乎無從下手。即使如此,周也幾乎沒有什麼好結果。文革中,周雖然以身相許,始終兢兢業業地戰鬥在第一線,可毛總是明里暗裡使絆子,讓四人幫不斷地從中作梗。怨不得身為堂堂國家總理的周到死也不能解脫,以致老淚漣漣,悲天閔人,其言也哀。
接下來就是四人幫了。地球人都知道四人幫是毛一手抬出來的。其實“四人幫”的說法最早是毛提出來的。毛也知道四人幫名聲不佳,所以把貌似和善的 華國鋒請出來,其目的無非是想保他的老婆。可是,毛卻在他生前犯了一個不可原諒的錯誤,這個錯誤使得他的一些最重要的親人---老婆和侄兒都不得免於窂獄 之災(幸好兩個女兒沒有牽扯進去)。
上述黨國要人的悲慘命運,其實都是國家法律範疇以外的案例,均不能將其“繩之以法”,為什麼四人幫頭上出了一個大例外呢?
毛澤東生前一次接見外賓時,曾大言不慚地說,他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可憐的毛澤東至死也沒有想到,正是他的無法無天的中國,最終埋葬了他自己的老婆。
毛澤東開了中國一個大玩笑,也開了自己老婆一個玩笑。但是歷史卻不喜歡開玩笑。歷史將把毛澤東拋出來,並最終公允地為他的老婆在法律的公正下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