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公民权利选举市长
今天是3月23日星期天,是全法国六年一次的市镇选举日。早上十时我与妻到市府选举处投票选举市长。按规定,选举要分两轮投票,如果第一轮没有人得到超过50%的选票,就要于一个星期后进行第二轮投票,由得票最高的第一名与第二名争夺市长宝座。但我市此次参选市长的只有两人,分别是左派和右派候选人,在第一轮中,肯定有一个人得票超过50%的,所以不用进入第二轮选举,一次投票就可分胜负。
俗云:“不怕官,最怕管”,所以我对选市长比选总统还重视。事前已把各候选人的政纲详细考虑一番,目的是要选出一个自己认为最好的父母官。
选举程序井井有条,室内分两摊人:第一摊是要验证选举证与身份证后,才能在桌上领取所有参加候选人的票,投票的信封只能拿一个。然后到黑房中把要投票的人装入信封中。出来后才到第二摊的投票箱处再次验明身份后,才准许把信封投入箱中,最后还要在簿子上签名备案,才算完毕。这样严密的制度,要想做假也不可能。
世界上各国有不同的选举制度,我认为全民投票选举总统与本市市长的制度最好,它最能体现人民当家作主,行使公民的权利。选票在人民手中,做得不好的官员,下次就不选他,把他踢走。只有这样才能官怕民,也只有这样,才能鞭策被选上的官员努力去实现自己许下的诺言,从而促进社会不断进步。
陈湃 2014年3月23日作于巴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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