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讀過很多清朝的名案,每讀一篇就非常感概: 應該說清朝判案比較今天的共產黨判案和美國的判案是應該是最好的。不但認真,公平,而且老百姓有充分的上訴的機會,一直可以打到皇帝那裡。 皇帝要管很多國家大事,居然連老百姓不服的冤案也要管,現在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能夠做到。 現在所謂共產黨的判案完全是權力判案,唯共產黨的利益為上,共產黨說了算,劉曉波寫了一個建議,被判11年,不明不白的死在監獄中,無人敢追究。 再說美國判案,效率極低,一個案子要拖很長時間,而且律師亂收錢,打官司是燒錢,沒有是非。
我一到美國,同修博士的美國師妹就給我看了一篇文章,大意說,美國大部分人都很好, 除了律師,律師都是騙錢的,要里律師遠遠的。 在美國千萬別打離婚官司,雙方的律師合在一起撈錢,最後官司打的又長又臭,雙方精疲力盡,錢都到了律師手裡。 再看看這次競選,這些所謂法官們對川普的折磨,還有什麼法律可言。 我當時覺得這些法官都應該關到監獄中去,才大快人心。 這是感想: 走遍世界,逛到五湖四海 歷盡滄桑,經過一個個時代 回頭看過去, 原來還是我們的老祖宗,對待老百姓的冤屈是真正關心的,什麼無產階級,民主自由,等等比起大清的法律來都是騙人的玩意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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