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寒于昨日向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方舟子诉状后,记者经多方求证,向路边知情者探知了起诉书大致内容如下: 韩寒称,质疑需要证据,捉奸捉双,捉贼捉赃,只要方舟子没能用摄像机偷拍下我抄袭他人作品,以及我爸爸为我捉刀代笔时的动作,就没有证据怀疑我的作品不是我的原创。即使有所质疑也应烂在肚子里,否则说出来就是犯法。 通过这次事件使我越发感觉我有必要依靠法律来维护我文坛第一人的地位,只有拿起法律武器才能强迫他人承认我的“才华”,才能让粉丝们不得不承认我是宇宙亿万年才出那么一个的神童。所以我恳请法院判定方舟子向我道歉恢复我神童的神秘感,并用法律文书的形式维护我著名作家的声望,杜绝他人对我此类质疑的再次发生。除非今后有人雇佣武林高手潜入我府将我这些动作偷录偷拍下来,我才认帐! 韩寒又向法院提出追加方舟子五十万元民事赔偿的主张,除了原来要求赔偿的十万元外,韩寒说,由于方舟子不负责任的怀疑流毒甚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使得我微博粉丝数流失了百余万。法官大人,要知道,我们这些“作家”在江湖上混,全靠诈术,让这些脑残来当粉丝崇拜,才有机会电台杂志采访我给我造势出书大发利市,各方势力才会觉得我韩寒有利用价值有号召愚民作乱的能力而巨额投资给我。方舟子这样釜底抽薪,断我财路,让我们这伙人以后还怎么活?以后张三李四都学他样,一个个都跑出来质疑我,我岂不是只有饿死一条路可走? 按照一个韩粉值一磅猪脑的市场价五毛钱计算,方舟子至少还应赔我五十万人民币!除非方舟子答应能说服它们继续在微博上加我的关注,并许诺以后还买我的书,从心底里发自内心地痴迷我,能恢复到事发前心甘情愿被我利用,围着我的指挥棒转的程度。或者能从他自己微博里转让百万粉丝免费让我利用也行。否则决不接受法院的调解。 又传,韩寒在起诉书中还威胁说,若法院不支持恢复他的影响力,它担心其残余粉丝会控制不住高呼“还我偶像清白”的口号去“三重门”自己烧死自己。后果由方舟子负全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