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徒子辯法” 徒子,為兔子之諧音,假名以示莊重。 古時,民智未開,戰亂頻起。如何爭強獲勝,視為智者首席。故古有<<孫子兵法>一 書,歷經百代,流傳天下。今為和平年代,富足而文明,網倡自由,人云吾雲。人 思進取,難免意欲相悖。尚爭為文爭,斗亦嘴斗,無傷筋骨,僅惠茶餘飯後之悠然。 雖心平如鏡,風亦擾之,近日網爭屢遭此類圍剿。非唐突禮下,但言辭犀利,師出 雜門,兵法各異。久病成醫,久戰成疾。每每戰畢,未死甚慶。歷數遍體鱗傷,嘆 無辯法可依。 故今試擬“徒子辯法:36計”。聊慰宿願,盼益子孫。 1 形式邏輯同一律 2 形式邏輯無矛盾律 3 形式邏輯排中律 4 形式邏輯充足理由律 5 辯證法矛盾律 6 辯證法一分為二 7 辯證法和二為一 8 隱晦折磨法(老幾) 9 馬虎眼法 10 偷換相似概念法 11 情緒刺激法 12 布陣聲勢法 13 長文消耗法 14 消聲匿跡法 15 旁敲側擊法 16 渾水摸魚法 17 王顧左右法 18 糊塗難得法 19 忍法 20 見好就收法 21 朝三暮四法 22 吃裡扒外法 23 對牛彈琴法 24 己昏人昭法 25 無資格(權力)法 26 皇恩浩蕩法 27 智取IP法 28 偷書不為偷法 29 擦邊球法 30 激將法 31 勸降法 32 語重心長法 33 年齡資格法 34 男女有別法 35 相面法 36 仰天大笑法 於公元二零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旅居美利堅合眾國汽車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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