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宇宙常数”谈“狂妄”--兼答嘎拉哈网友 我提出“范例哲学”的概念,被我的网友斥之为“狂妄”,这使我想起了爱因思坦 的“宇宙常数”的故事。 人类的精神产品,一种思想,一种理论,一套哲学,等等,一旦由世人知道后,如 果有自身的价值,它会流传,还会变化。流传不一定是当时的继承,有时甚至是 “隔代”遗传。如德国有个叫福雷格的数学家和哲学家。他对语言的分析,超出了 许多前人,生前发表了很多著作,可居然没有人理睬。直到英国的罗素在研究语言 时发现了他的学说,介绍给公众,福雷格才被世人认识。现在学术界对福雷格语言 研究的评价,决不在罗素之下。 更有意思的是爱因思坦。爱氏当年在写广义相对论的数学公式时,曾加入了一个自 己设定的常数,他称为“宇宙常数”,为修正值,为了和他的“宇宙静态模型”预 测相吻合。发表以后,其他科学家发现,爱氏本人也没想到,带有这个常数的公式, 推导出的宇宙是“不断膨胀扩大”的,正好与爱氏的主观想象相反。其他科学家, 如英国的爱丁顿伯爵等,在具体测量光的绕日偏移等的实验中,是否发现如果没有 这个常数,他们实验测试的数据更加准确,我不记得,但爱氏随后立即决定撤销自 己这个“宇宙常数”,并深刻反省,称其为自己一生所犯的“最大错误”。 那时,还没有宇宙大爆炸学说。证实宇宙大爆炸的“宇宙背景辐射”还没得到广泛 的承认,哈柏望远镜的观测数据当然不具备。但当这些后来发生的宇宙概念被哈伯 望远镜所收集的数据完全证实以后,科学界现在完全接受了“宇宙是在不断膨胀中” 的思想。因为这个思想和数据吻合。不少科学文章提到爱因思坦的“宇宙常数事件” 的感想是,爱氏将自己的另一个伟大发现就这样的白白丢掉了。 “宇宙常数”事件,对后来的科学家的教训是什么呢?永远尊照自己的初衷探索自 然宇宙,永远记住:人类在自然上帝的眼中永远是孩子。任何偏离“赤子之心”, 任何成人的社会偏见和狡猾,都最终要受到自然界上帝的惩罚,狂妄也好,故弄玄 虚也好,一切都不济于事,因为它们都是主观的炒作:客观的真理,永远不以主观 的臆愿为转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