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馬路邊,撿到一分錢,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裡邊,叔叔拿到錢,對我把頭點……”這是我們整整一代人唱過的兒歌,雖然歌里的記憶很清晰很深刻,歌裡面警察叔叔的形象很和善很高大,怎奈時過境遷,如今人在德國,如果遇到“對我把頭點”的警察大叔,可不是什麼值得高興的事,一旦被警察大叔盯上,你只有任他變着花樣地罰款割肉了,尤其是節假日,最好離警察大叔遠點,雖然他們也是依法辦事維護社會安定,就算我等小民一向守法,但路上行走總不能時時眼觀六路耳聽八方,犯不上因一時疏忽撞上警察,大過節的給自己添堵。
具有十五年的駕齡的我, 因為開車不當停車不當被警察大叔開的罰單不計其數,經常是若干天后收到警察寄到家門的罰款單,上面雖然寫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某街某路口,或因超速,或因停車超時被罰款,限期交付等字樣,可任憑我把腦仁想得生疼,還是想不起那天我究竟到那個陌生的街口幹什麼去了,好像我開車出門專為破財似的。也罷,未免口舌之爭,還是交錢了事,權當免災了。柏林的交通管理制度很奇怪,停車不買票罰5歐元,停車買了票卻超時,卻要被罰15歐甚至更多,我的一位朋友說他停車向來不買票,被查到就認罰,大不了5歐元。相反,買了票沒掌握好時間,反倒被多罰,他統計過,一年下來,如果中規中矩地買停車卡,花的錢要比挨罰的數額還多。
明知故犯被罰款自然是願賭服輸,因不小心犯了規挨罰也沒什麼好說的,可有些罰款明顯的就是無事生非,甚至是欲加之罪了。一日中午去朋友家小坐,停車時見牌子上標明是13點以前允許停車,我見時間尚早,就放心大膽地把車安頓在那裡。誰知,和朋友一聊就忘了時間,告辭時,已接近14點,我心裡已做好了吃罰單的準備。哪成想,出門卻四處都找不到我的車,只好打電話到警察局去問,等我報出了車號和街名,方被告知,我的車因超時被拖到了百米之外的另一條小街,讓我自己過去取。雖然我很順利地找到了車,可兩個月後收到的拖車賬單卻夠我打十多次TAXI的了,那次代價高昂的拜訪,使我至今想起來心口都生疼!
從那以後,我出門能不開車就不開了,天氣好時,索性騎着自行車穿行在柏林的大街小巷,既沐浴了和煦的暖風,又鍛煉了身體,何樂而不為?
經常因開車吃罰單的我,本以為騎自行車可謂是萬無一失了,誰想到人要是倒霉,喝涼水也會塞牙縫呢?
那是聖誕前的一天,我把小女兒送到離家不足一站地的學校後,騎着自行車很放鬆很悠然地往回走,本來我是一直騎在磚紅色的自行車路上的,可是這條一米寬的自行車專用路卻要經過公車站,這時,恰好公車進站,上上下下的乘客就把這條自行車路給霸占了,為了躲避他們,我不得不繞到旁邊的行人路上,趕上那天運氣好,我這一繞,迎面就遇見了警察大叔和大嬸。他們攔下我,說我放着現成的自行車路不騎卻在人行道上騎車,違反了交通規則。我強調說:我本來是騎在自行車路上的,為了躲避公交車站上的乘客才繞了這麼一小下。警察說,你躲避乘客可以,但要下自行車推着繞行,騎在車上繞就得罰款。說着掏出紙筆登記我的姓名、住址。我問:罰多少?警察說:5歐元。我暗自鬆了一口氣:好在不多,罰就罰吧,下回注意就是了。於是,就很配合地按照他們的要求報出了姓名住址,警察大叔開出罰單交到我手上時,說了一句:
“這5歐元是警戒你一輩子的!”
聽了這話,我真是哭笑不得。想自己聖誕前夕的大清早,本來穩穩妥妥地騎在路上,僅為躲避乘客迎頭遇見了警察已屬中彩了,他竟然上綱上線地說要以此警戒我一輩子!念及此,我禁不住不屑加不滿地脫口而出一句:
“這5歐元是給你們當聖誕賞錢的!”
說完推車就走。 警察大叔脾氣好,倒沒說什麼,警察大嬸卻叫住我,不緊不慢地踱到我面前,一絲不苟地給我的自行車做起體檢來,只見她從車燈到車閘到輪胎,遍體查個透徹,這些都沒查出毛病,最後又按了按車鈴,隨着“叮咚”的清脆鈴聲響起,騎車走在路上被警察攔截罰款的不快一掃而光,反倒慶幸得很,我家裡有四輛自行車平時就隨便停放在車棚里,早上送孩子走得急,逮到哪輛就是哪輛,連我自己都沒想到,我竟然隨手牽走了一輛各項功能都無可挑剔的,從這點看,我今早還真算是走運呢。
正在我洋洋自得地欣賞着警察大嬸徒勞無獲的樣子時,她又發話了:“你在這條路上騎了多遠了?”我一指不遠處的學校門說:“就這麼遠,我目測不出來,你是警察,應該有目測經驗,你說多遠就多遠。”警察大嬸不容置疑地說:“我不信!”我實言相告:“我送女兒上學,這就是她的學校,我想騎得遠都不行!”接下來,警察大嬸說了一句完全出乎我意料的話:
“你帶我到學校,找你女兒證實去!”
聞聽此言,我怒不可謁,拎起剛剛被她審視完的自行車狠狠地砸在她的腳下,同時也從兜里掏出紙筆,厲聲道:“你這未免也太誇張太過分了吧?我犯規我認罰,就算我有情緒出言不當,還犯得上如此小題大做嗎?我想象不出,自己被兩個警察押解着到女兒學校去的後果,女兒的同學老師包括女兒在內,見此情景誰會相信她的媽媽僅僅是因為騎車繞上了人行道撞上了警察?你考慮過這樣做對一個孩子的心靈會造成怎樣的傷害嗎?告訴我你的姓名和警號,我要投訴你非法執法!”這時,警察大嬸一副無辜的樣子,轉身問警察大叔:“我說什麼了?我沒說什麼吧?”警察大叔點頭附和道:“對對,你確實沒說什麼,我作證!” 說着警察大叔彎腰扶起我的自行車,指着它,用命令的口吻說:“沒事了,你現在騎着它,從我面前消失!”
我不依不饒:“憑什麼你讓我消失我就消失?車子是我的,我摔我砸我願意;腿長在我身上,我願站在哪就在站哪!還是請出示證件告知大名吧!”警察大嬸仍然一副無辜的樣子杵在那裡一言不發,警察大叔伸開巴掌,一邊做出安撫的動作,一邊拉着警察大嬸往後退,嘴裡說着:“好啦好啦,你不願消失,我們消失,我們在你面前消失總行了吧……”
自那以後,我就長了記性,走在街上,不管是騎車還是步行,見到警察大叔繞着走,准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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