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草的博文 後面說:逸草好樣的!
說實話,現在談警察是不是過度使用武力、是不是違法開槍、甚至呼籲警察有人性,都是徒勞的。正如路德節目裡牆內曾經的刑偵大隊尹大隊長所說,中共現在是把抗議者視為威脅自身統治政權的敵人的,警察現在完全是格殺敵人的作戰部隊,和真正戰爭殺人的區別只是:中共現在的所謂敵人是教育程度高和理非和平抗議、早已習慣法治以為警察也守法的香港年輕人。。。 結果西岸的評論說: 視頻裡可以明顯看出警察在後退,黑衣人在緊逼,而不是反之。 如果連這個事實都不承認,還有什麼是事實? 第二個概念就是警察是否有權力出槍?難道警察的佩槍是擺設? 第三是警察是否應該開槍由誰決定?當事人還是旁人?這事情必然觸發警察內部調查,如果開槍不合法自然會有法庭介入,即使在美國這種警察不斷被攻擊為濫權開槍的國家也是這種程序。因為你沒有其他可能來確定。 在這個程序甚至都沒開始之前就自己作出這種結論,意義是什麼? 類似樓下說什麼“徒勞”這類詞彙,無非就是一定要定性,對立,問題是用誰的血? 香港目前的示威行為已經完全是暴力行為,沒有任何合法合理的成分,在任何國家這些行為都屬於犯罪,在這種“定性的對立”上站在發起暴力的一方,從法律和道德角度怎麼自圓其說?
以下是我對西岸評論的回覆:
西岸,我記得你批評川普時,有好幾次我都對你表示了贊同,因為感覺你言之有理,合乎邏輯;涉及到中共,你說話怎麼就沒有常人的邏輯了呢? “一定要定性,對立,問題是用誰的血?”當然是用香港年輕人的鮮血和生命。問題是誰“一定要定性,對立”和犧牲香港年輕人的鮮血和生命? 是中共。 你“如果連這個事實都不承認,還有什麼是事實?” 大陸軍警假冒港警亂打亂殺酷刑強姦輪姦被捕者、假冒示威者打砸毀壞公物、製造示威者暴力抗議的假象,甚至派特技演員被縱火焚燒,中共現場錄像大肆栽贓示威者燒人,卻不說不放錄像被燒者滅火後毫髮無損自行離開。。。 你絕不是一個年輕幼稚的小粉紅,如果上述事實你都否認,那說明你不是真傻,而是在裝傻。 沒有暴徒,只有暴政。 香港目前抗議示威的暴力行為,首先是中共派便衣軍警黑社會首先挑起而且越來越升級,再者港府受命不但絕不回應示威者的訴求,還“一定要定性,對立”,定性和平抗議者為暴徒,故意製造對立,激怒示威者,以便為血腥鎮壓製造藉口,和1989年的4.26社論如出一轍。 在法治國家,如果法律賦予了警察相關的權力,警察當然有權力出槍,警察是否應該開槍由他自己決定。香港曾經也是法治社會,可惜現在成了和大陸一樣、“東西南北中、黨政軍民學,黨是領導一切的”人治社會。 在一人獨裁一黨專政的人治社會談司法獨立民主法治國家的司法程序,完全是居心叵測混淆視聽。 香港警察能不能開槍,現在是黨說了算,10.1閱兵之前,要製造祥和氣氛,戒急用忍,200萬人上街也不能開槍;慶典一過,當時槍聲就響了,一個青年學生當場被射殺,沒死是他命大;現在四中全會黨中央定調,要對香港用“最嚴厲的執法”,所以2000人上街,警察也可以當街殺人,武裝警察攻打各大學校園、入戶抓人等各種違反香港法律、沒有戒嚴之名卻行戒嚴之實的暴力鎮壓全部上演。 50年有效的中英聯合聲明,剛過了22年就被中共說成是早已失效的歷史文件;中國人大常委會會於2007年12月提出了香港2017年實行雙普選,現在早已完全作廢。 如此種種你都避而不談,還在這裡黑白顛倒因果倒置扯什麼“從法律和道德角度”。 6月份200多萬人大遊行之後我就說過,香港三分之一的人上街抗議,按相同比例,在美國就是一億多人。如果美國真的發生這麼大規模的反政府示威,任何執政者/黨都會因為失去合法性而下台,哪有可能象香港一樣,不但不下台,不回應抗議者訴求,反而大規模調動軍警血腥鎮壓示威者? 所以,西岸們經常說的:這樣的示威美國警察早就開槍了,根本就是偽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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