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草的博文 后面说:逸草好样的!
说实话,现在谈警察是不是过度使用武力、是不是违法开枪、甚至呼吁警察有人性,都是徒劳的。正如路德节目里墙内曾经的刑侦大队尹大队长所说,中共现在是把抗议者视为威胁自身统治政权的敌人的,警察现在完全是格杀敌人的作战部队,和真正战争杀人的区别只是:中共现在的所谓敌人是教育程度高和理非和平抗议、早已习惯法治以为警察也守法的香港年轻人。。。 结果西岸的评论说: 视频里可以明显看出警察在后退,黑衣人在紧逼,而不是反之。 如果连这个事实都不承认,还有什么是事实? 第二个概念就是警察是否有权力出枪?难道警察的佩枪是摆设? 第三是警察是否应该开枪由谁决定?当事人还是旁人?这事情必然触发警察内部调查,如果开枪不合法自然会有法庭介入,即使在美国这种警察不断被攻击为滥权开枪的国家也是这种程序。因为你没有其他可能来确定。 在这个程序甚至都没开始之前就自己作出这种结论,意义是什么? 类似楼下说什么“徒劳”这类词汇,无非就是一定要定性,对立,问题是用谁的血? 香港目前的示威行为已经完全是暴力行为,没有任何合法合理的成分,在任何国家这些行为都属于犯罪,在这种“定性的对立”上站在发起暴力的一方,从法律和道德角度怎么自圆其说?
以下是我对西岸评论的回复:
西岸,我记得你批评川普时,有好几次我都对你表示了赞同,因为感觉你言之有理,合乎逻辑;涉及到中共,你说话怎么就没有常人的逻辑了呢? “一定要定性,对立,问题是用谁的血?”当然是用香港年轻人的鲜血和生命。问题是谁“一定要定性,对立”和牺牲香港年轻人的鲜血和生命? 是中共。 你“如果连这个事实都不承认,还有什么是事实?” 大陆军警假冒港警乱打乱杀酷刑强奸轮奸被捕者、假冒示威者打砸毁坏公物、制造示威者暴力抗议的假象,甚至派特技演员被纵火焚烧,中共现场录像大肆栽赃示威者烧人,却不说不放录像被烧者灭火后毫发无损自行离开。。。 你绝不是一个年轻幼稚的小粉红,如果上述事实你都否认,那说明你不是真傻,而是在装傻。 没有暴徒,只有暴政。 香港目前抗议示威的暴力行为,首先是中共派便衣军警黑社会首先挑起而且越来越升级,再者港府受命不但绝不回应示威者的诉求,还“一定要定性,对立”,定性和平抗议者为暴徒,故意制造对立,激怒示威者,以便为血腥镇压制造借口,和1989年的4.26社论如出一辙。 在法治国家,如果法律赋予了警察相关的权力,警察当然有权力出枪,警察是否应该开枪由他自己决定。香港曾经也是法治社会,可惜现在成了和大陆一样、“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人治社会。 在一人独裁一党专政的人治社会谈司法独立民主法治国家的司法程序,完全是居心叵测混淆视听。 香港警察能不能开枪,现在是党说了算,10.1阅兵之前,要制造祥和气氛,戒急用忍,200万人上街也不能开枪;庆典一过,当时枪声就响了,一个青年学生当场被射杀,没死是他命大;现在四中全会党中央定调,要对香港用“最严厉的执法”,所以2000人上街,警察也可以当街杀人,武装警察攻打各大学校园、入户抓人等各种违反香港法律、没有戒严之名却行戒严之实的暴力镇压全部上演。 50年有效的中英联合声明,刚过了22年就被中共说成是早已失效的历史文件;中国人大常委会会于2007年12月提出了香港2017年实行双普选,现在早已完全作废。 如此种种你都避而不谈,还在这里黑白颠倒因果倒置扯什么“从法律和道德角度”。 6月份200多万人大游行之后我就说过,香港三分之一的人上街抗议,按相同比例,在美国就是一亿多人。如果美国真的发生这么大规模的反政府示威,任何执政者/党都会因为失去合法性而下台,哪有可能象香港一样,不但不下台,不回应抗议者诉求,反而大规模调动军警血腥镇压示威者? 所以,西岸们经常说的:这样的示威美国警察早就开枪了,根本就是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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