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丽丽: 我自幼喜欢《爱莲说》且阅读越觉象写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莲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八十年代,你已然亭亭玉立,才智超人,在同代中出类拔萃,气质非凡,且学业有成,系统专深,又颇具创意,实国中难得之女杰。 与我的结合完全是为了事业。还记得金县那个简陋的小屋,阴冷潮湿,只有几个小苹果来招待你。还记得我们顶着漫天大雪,和傅天仇先生在海边异常兴奋地谋划着金石滩的未来。 以后在大连你又办起了中国第一代律师所,而且在大江南北大获成功,并为国企仗义执言,胜诉在美国,大长了国人的志气!可以说,该所是公认办的最好最有水准的所。而为了我,你又急流勇退,放弃了自己擅长的事业,专心照顾我,培养瓜瓜,一番贤妻良母之苦心令人感佩! 光阴似箭,人生如梦,转眼已是六十。回想起来,你是我人生半寿之伴,给了我最多关心、温暖和支持,我们是真正意义上的战友和同志和骨肉。 我有很多对不起你的地方,尤其是没有照顾好你,让你受这么大的伤害!内心深深的自责! 得以自慰的是,我的奋斗目标始终没有脱离我们双亲当年的轨道,而我们爱情的结晶小瓜瓜也正茁壮出色地成长起来。而这小小家庭的每一个进步,都蕴含着丽丽的心血,因为你是这个家庭的灵魂。我和瓜瓜都深深地、永远地爱着你! 喜来(熙来) 牛年 十二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