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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言的博客  
无言的呐喊  
网络日志正文
2013-05-12 17:37:45


浏览(766) (0) 评论(18)
发表评论
文章评论
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3 17:09:48
欢迎老度光临与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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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3 17:05:42
右撇子君,所有说,你们是撩拨人家嘛,当然对方恼羞成怒啦,但你却以此乐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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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3 17:00:03
外星人当吾丁君是曹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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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度 留言时间:2013-05-13 13:56:21
是呀, 有人老喜欢自封为全体中国人民的总代表, 其实很可笑, 还要打什么官司? 你问过全体中国人民了吗? 他们选举你做代表了吗? 也许绝大部分的人, 不想选你做代表呢. 智商不高的人, 总是喜欢搞这一套大胡笼, 还是见鬼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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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5-13 08:35:14
无言君:对于理性讨论,摆事实讲道理的人,我是欢迎的。但对于不讲事实,不讲道理,只会指控别人的人,只能与他们乐一乐!

他们指出了文章里的哪句话有问题吗?没有!那些话虽然很尖锐,但都有事实根据啊!至少那是本人在中国的生活感受。

不对文章内容进行批驳,只会指控,所以大家只能乐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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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网络游戏 留言时间:2013-05-13 08:14:44
建议有吴言博执法,砍去吾丁博一个头发。砍发代首,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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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23:17:02
吾丁君,看样子在这个问题上,咱俩的视角不一样。
你认为是真诚的,我也相信。但如果对方的感受却相反,你是否应该以对方的感受为准、而暂停让对方难受的言论呢?

呵呵,我估计说服不了你,咱们就此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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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时间:2013-05-12 23:00:20
吴言先生,我不是挑衅。

我真诚地对他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他们长时间以来把吾丁批评中国人群的一些问题看作是对他们民族的侮辱的话,那么,我请他们看看这篇文章,更全面更深刻地批判了他们的伟大民族,那么这样的文章是不是比吾丁更加可恨更加需要批判,甚至需要提诉呢?

我问他们这样的问题,是真诚的,我希望得到他们的反馈或回答。
结果,他们那边领头的pia,却给我来了个:这样的文章可以忽略不计。

所以,我看得很清楚,说他们那些人爱党爱国简直是太抬举他们了,实际上他们啥也不是,我到现在没见过他们反驳过我的观点,也没见他们理直气壮地写文章来赞美他们的民族有哪些值得赞美的东西。我只知道他们见了吾丁就骂。我说东,他们骂;我说西,他们骂;我说白,他们骂,我说黑他们也骂。

就是这么一群人。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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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21:19:53
右撇子博,谢谢来访与置评。
我建议大家理性争论,杜绝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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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21:13:30
吾丁博,我个人认为那段话不合适,虽然我这个法律外行挑不出问题,但以我的感受来说,你明知那几位博主对这方面很敏感,却是点名要求他们如何如何,这有点挑衅吧? 反正我觉得不合适。
当然也许你可以列举更多的例子证明他们挑衅在先,但如同沁霈博所言:『所谓“右派”,也就是信奉“自由、民主、平等、博爱”等价值观的人。基于这些理念的普世性,我们写博客发表评论是为了让更多人认同或接受。』,你应该有自信用理性平等和博爱的方式和他们沟通,使用上面那样的方式,不可能得到人家的认同和接受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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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21:04:50
谢谢吴江民工博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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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右撇子 留言时间:2013-05-12 20:48:07
Pia原来告到网管那里去,在我的逼问下,现在他改口了。他说“请你注意,这不是指控,这是对事实的白描”。他跑到网管那里去,现在不是去指控吾丁了,而是去“对事实的白描”!吾丁你也别怕了,Pia不是去指控你了,他只是去“白描”一下!没事了!------让你们乐一乐!

----------------------------

作者:pia 留言时间:2013-05-12 18:40:40
右撇
你又不懂法,逻辑又不通。胡闹没用的,又不是左右打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法律的事情简单,条例就在那里,有法不守,有规则不依,大多清楚的很。

种族歧视是违法的事,这个常识你肯定懂。吾丁不少言论法律角度够得上种族歧视,所以违法。这不是很清楚吗!请你注意,这不是指控,这是对事实的白描。再举个简单例子:网友说"驴社辱骂他人",这也不是指控,这也是对事实的白描。尽管驴社可能并不认为自己在辱骂他人,这个问题上,驴社的主观不重要,重要的是约定俗成的客观。懂了吧。

要学会分清主客观。你又不懂法,逻辑又不通,主客观又不太分。法律的角度,你个人怎么想真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事实。对你的主观对你的抒情,本博没有兴趣。理性讨论可以有来有往。胡闹的话,您自己尽情就是,单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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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时间:2013-05-12 19:49:09
2)错就错在 2013-05-09 18:58:43 俺是吾丁在文章后面的留言------"那几位中华民族利益总公司加拿大分公司的员工(包括卢贺,鸡子美,逍遥近,华山等等,还有几位女员工,恕不具名),你们应该很认真地对待这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全面而深刻地诬蔑了你们伟大的祖国,侮辱了整个中华民族,说你们的中华民族整体是个很糟糕的民族。"

请问这段话错在哪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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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江民工 留言时间:2013-05-12 19:43:16
(1)俺是吾丁上传 "兰得报告",没有大错,除了弄错作者以外。
(2)错就错在 2013-05-09 18:58:43 俺是吾丁在文章后面的留言------"那几位中华民族利益总公司加拿大分公司的员工(包括卢贺,鸡子美,逍遥近,华山等等,还有几位女员工,恕不具名),你们应该很认真地对待这篇文章。因为这篇文章全面而深刻地诬蔑了你们伟大的祖国,侮辱了整个中华民族,说你们的中华民族整体是个很糟糕的民族。"
(3)其实这篇文章本身是应该可以讨论的,请贵阵营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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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19:16:08
牧人兄好!
我支持他们用法律的形式来处理,其实这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正常举动,用法律行为好过彼此谩骂。
只不过作为一个中国人谈谈自己的看法,即,我没有认为哪几篇文章侮辱了全体中国人。其次,要起诉,也只能够请部分和他们有同感的中国人来联名,别说代表了中国人民,我被中共“代表”了几十年了,再也不希望被人无端代表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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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one-shepherd 留言时间:2013-05-12 19:09:25
吴兄,
说实话,牧人倒是盼着pia@博起诉吾丁博,还咱们一个是非曲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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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言 留言时间:2013-05-12 17:45:47
哈哈,你这个始作俑者,赶紧向全体万维读者以及兰德公司道歉吧!抓紧时间、争取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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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俺是吾丁 留言时间:2013-05-12 17:43:19
嘿嘿。有道理。
我正在城楼观山景啊,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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