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第一,宪政才能依法治国
—— 给挪威诺贝尔委员会的一封信(二十二)
近段时间,较少浏览网站,闻为宪政,网络上的左右、伪民主炒作得热闹。
宪政,简单来理解就是以宪法来执政、依法治国。希望“宪政”的人士,是希望实现西方民主国家的宪政,希望实现真正的依法治国,实则是不承认现在的“宪法”。
被西方国家认可并加入联合国的社会主义国家(如朝鲜)的宪法难道你不承认它是“宪法”?虽然其起草没有得到社会大多数人的同意,或者社会的大多数人认为其需要修改的时候,却被代表了,可不能因为其不够公正不够民主就否定其宪法的地位,还得承认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想想新中国成立的时候,有多少人为了我们的“宪法”欢呼。白纸黑字的规定其他法律以宪法为根本法,并为各行各业制定了各种各样的法律来治理社会,怎么现在的制度就不是“宪政”了?
本质上,现在的中国也是一种宪政制度。只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技的发展,信息的快速流通,于社会财富的分享出现的诸多不公正,老百姓不再承受、不愿再被代表;而精英集团不愿放弃既得利益,掌握宪法的修改权和最终解释权。于是乎,就有了素质论、喝茶、截访、强拆......
不能因为中国现在此起彼伏的矛盾,也不能因为追求民主自由法治,就违心的把现在的制度不当“宪政”看。西方国家的根本法是宪法,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法也是宪法,相对应的都是宪政。对要不要“宪政”展开的争论,笔者以为这很无聊且很滑稽!
在现在的中国,现实非常的残酷,“宪法”和其他法律的制定和修改不能真正的民主,面对精英和代表们给你的、不知道是否公正民主的“宪法”,讨论“宪政”,诺贝尔奖的委员们,你们认为还有必要吗?
探寻当前社会矛盾频出的根源,是社会“公正”的缺失。公正,是公众认为正、方为正,是人类群居的基础,是人类社会的维系;公正,是讲社会取向、讲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是讲每一个人对社会、对他人应持的态度(顾晓军语)。宪法有规定公民言论自由,你有吗?不就是因为“公正第一”的缺失,宪法成为了摆设。
所以,社会成员都讲“公正”,即“公正第一”实现之后,宪法才能是你、我、大家要的法,宪政才能真正的依法治国。
--- 无民主 2013-07-14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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