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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是代筆貨
—— 給挪威諾貝爾委員會的一封信(三十八)
文章《黃之鋒的代筆和<時代>的無恥》發出之後,細心的網友在搜索了解黃之鋒後,也會質疑:黃之鋒是個代筆貨嗎?
下面我就以時間為軸來證明:
第一,2011年3月27日,黃之鋒在其個人網站上首發了《踏上社唄 — 個人經歷與理念分享》,之後,4月8日發表了《香港社吲c八...》、5月15日發表了《給蔡子強的回...》... ...等等共計7篇日誌。
搜索“踏上社唄 ”,找到這篇寫於2011年3月23日的文章,其自己的表述:“經過Justin的解釋,我的家人在(2010年)五月十六日就投下一票,而我就在Facebook開始宣傳和發表自己對公投的看法,更在五月十六日早上二時,於面書寫下我第一篇政論 ”、“瀏覽新聞、閱讀社評、轉上面書、發表簡評和參與討論,甚至有時與人辯論,每天花上個半小時,也可算是每天的「指定動作」”。
維基提供的黃之鋒Facebook上,在2011年3月23日以前和整個2011年,都沒有記錄。黃之鋒,2012年1月以前你的網誌都轉哪兒去了?
第二,2012年1月14日,在Facebook上,黃之鋒按下面的順序30分鐘內連發《社會小說:幻...201011167》、《回應六... 20110118》、《踏上社唄 ...20110323》、《香港社?..20110405》、《給蔡子強的...20110513》、《雲吞麵 20111107》、《基督徒與爭取...20111204》等7篇網誌。
其中5篇有標註黃之鋒中三、1篇標註陳嘉皓、最遲發表的那篇未標註作者,且無從辨別標題的日期是底稿就有還是發文時加上的。從標題日期看,明顯是對2011年的補發。從寫作日期看,有3篇寫好後不久就分別發表到其個人網站上,說明其個人網站在2011年時對黃之鋒的重要。那為何黃之鋒沒有把剩下的《基督徒與爭取...20111204》等4篇重要文章在寫好後不久發表到其個人網站上呢?
第三,2012年3月14日,在個人網站上,黃之鋒發表了《基督徒與民主自由》,除標題不同和少了幾段結尾外,與2個月前、2012年1月14日發表在Facebook上的《基督徒與爭取...20111204》一致,未作任何補充說明。
可在Facebook上,在2012年1月14日,黃之鋒補發舊文時標題都加有日期,或者在如《雲吞麵 20111107》中開頭批註“此文為上年中三的中文功課”。2個月,不同的、反常的表現,是不是不合常理?
第四,2012年4月20日,在個人網站上,黃之鋒發表了《社擼檎妗罰僖淮沃厥觶骸白源耍鏁蔀槲遺c各方好友討論時政的據點”,“瀏覽新聞、閱讀社評、轉上面書、發表簡評和參與討論,有時甚至與人辯論。每天花上個半小時,可算是「指定動作」”。之後於5月17日、18日又分別發表了3篇日誌。
可在Facebook上,黃之鋒除了在2012年1月14日補發了7篇網誌,至2012年5月19日什麼都沒幹!(查詢黃之鋒Facebook的時間線,顯示的是“開始使用 Facebook 2012年1月2日”。)黃之鋒,你的“指定動作”、政論、簡評發哪兒去了?是“讀寫障礙”影響了你的記憶?
第五,2012年9月29日,在15歲讀中四時獲得“好學生好老師”獎的分享會上,黃之鋒自述“中四要背默《再別康橋》,我叫阿媽和我一起背,(分數)都是及格多少少」”。
那麼,更小、2011年14歲時的黃之鋒,“天生的讀寫障礙”是不是肯定沒好!如此,你又怎能在2011年3月寫出《踏上社唄 ... ...》、在2011年4月寫出《香港社?.. ...》、在2011年5月寫出《給蔡子強的回...》... ...等等呢?
這些前後不一、不尋常、不合常理的表現,已經不能以言行不一、誠實與否來狡辯,而是黃之鋒是赤裸裸的代筆,其背後有一個負責炒作的團隊。所以,黃之鋒確確實實是個代筆貨,媒體炒作的“民主少年”是假貨!
媒體如《時代》把黃之鋒比肩馬拉拉,倒是貼切,因為兩人都是利益集團利用老百姓的同情心、搞欺騙、按計劃按步驟、製造的假貨!揭露黃之鋒是代筆貨,給老百姓還原一個真實的黃之鋒,是“公正”價值觀的體現,也是在傳播“公正”。沒有“公正”,騙子會泛濫,難道老百姓受的騙還少還不深刻了嗎?
引用顧曉軍在《韓寒的親弟弟黃之鋒》中的話來結尾:“即便是為了推廣民主,也不能肆意造假。如果搞造假,就是欺騙民眾、就是搞欺騙政治、就是沒有起碼的誠信、就是不公……而造假、搞欺騙政治、沒有誠信等等,不就與向民眾許諾、誰也看不見的、永遠看不見的共產主義一樣了嗎?是不是呢?”
—— 無民主 2014-10-20 重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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