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之夜我和莉兹决定晚上不开车,以便和另外十几对情侣一起,尽情享受朋友聚会的美酒佳肴。确实音乐、场景令人在杯盏交幌中销魂。Jazz乐的低音贝斯和萨克斯风在钢琴前调情,几盏红灯在昏黄的光线里象风中的玫瑰在摇曳。镶嵌彩色玻璃的意大利窗,陈旧的实木桌椅,无一不在提醒异国情调。莉兹坐上吧椅,脚踩桌下方围绕一圈的铜槽,猛喝了三杯shorts,然后优雅地控制着节奏,慢慢享受她的鸡尾酒。我最近爱上了Pinot nior, 深深理解为什么法国佬Sean抱着Red Burgundy,仰天醉倒在玻璃咖啡桌上,用最后一丝清醒,留下一张写有“我会回来打扫战场”的便笺,带着背上的碎玻璃去急诊清洗。不喝够Pinot nior, 战斗就没有结束。等我品尝完所有Pinot nior收藏,已过子夜。酒精的妙处是使讲故事者变得口吐莲花,而旁人将陈词滥调听得妙趣横生。我们带着八分醉意,十二分精彩话题,与主人道别。 好在城市公交便利,牛津街上Taxi, 巴士络绎不绝,我们则跳上轻轨,上面不乏雅皮士、下班的侍应生、偶尔放纵的学生和Party animals, 一派不夜城的气氛。我俩在世纪公园下车,步入坎辛顿区的唐卡斯特街,曲径通幽,登时觉得万籁俱寂。 这是一条双行车道,两边别墅各具特色,无一样式重复,前园树木繁森,将后边的门窗挡得隐约难窥。此时昏黄的路灯下,除了我俩规律的皮鞋跟落地声,只有偶尔远处传来一声狗吠。突然,一辆皮卡也转入这条小街,两束车灯光淡淡打在不远处。莉兹不由紧紧地依偎在我臂膀,我也意识到这辆车似乎不寻常:不光是出现的时间,而且它的速度超慢。我一手紧紧勾住莉兹肩头,加快了脚步。谁料这车也加快了速度。于是我故意放慢脚步,这车居然也降低速度。我假装不经意地回头一探,看不出幽暗的驾驶室内的尊容。好在几分钟后到了家门,打开栅栏门,故意不开前门,而是沿着车道走向后花园,悄悄从后门进入别墅,大气不敢出,也不敢开灯,担心内亮外暗,暴露给莉兹情敌派来的杀手,正好成为狙击的活靶子。 我蹑手蹑脚接近沿街大厅的窗台,发现皮卡正在门前作U型掉头。就在我暗自嘲笑自己大惊小怪之际,皮卡在马路对面停了下来,熄了火。天呐,难道他们正是电影“刺客”中的杀手吗? 突然,一支硬梆梆的枪口顶在我的腰眼,我心一惊,扭身推开枪口,一手扣住对方的手腕。对方“嘘”一声,才发现是女声,且身手特矫健。同时意识到黑暗中闻到的香水味是这么熟悉。莉兹曾是上海大学生运动会的100米跨栏健将,不过那时刘翔还在小弄堂里在推滚马桶箍呢。虽然身子日益发福,但她脱了高跟鞋提在手上,犹如狸猫轻巧,直到鞋尖顶到我腰,才发现她的存在。我俩屏住气息,静观其变。 车门慢慢推开,一左一右走出两个黑衣男子。他们径直来到对面那栋双层别墅前,打开花园门,悄悄地往后花园走去。 糟了! 对面住着约翰和爱丽丝小夫妇,上周刚和我们道别。一定是歹徒打听到他俩去汉密尔顿岛上度假,趁机打家劫舍,洗劫他们一空。我暗暗替他们叫苦。 果然几分钟后,黑衣人手提黑色塑料袋,将赃物放入后车身,又转头回到约翰家里,开始新一轮搬运。 我打开厅里的橱门,开始扭转保险箱密码。莉兹似乎猜到我的意思,按住我的手,轻轻耳语:“别拿枪对峙。不如打电话报警。” 一句话提醒了我。我立即拨通了新南威尔士州下属麻洛巴警局。接线小姐开始有条不紊地问起我所有的个人信息,包括我白天的联系方式,以及今晚喝了多少酒。好不容易搜集完我的隐私和公开信息,接着让我详细描述今晚发生的事及对方的相貌。仿佛一个世纪过去后,她礼貌地告诉我,他们会尽快出警。而此时,歹徒已堆满一车东西,启动车子,驶离了现场。我捶手顿足,痛骂警方毫无效率。 莉兹先去洗漱。我又倒了一杯Burbon Coke, 整理一下思路。 “笃、笃、笃”,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断了我的思绪。 “谁呀?”我警觉地问。 “警察!”有人应。 我打开房门,走进穿制服的一男一女。帽檐两道蓝白相间的格子,典型的新南威尔士州警标志。警徽,警号,Wilson Smith造Gelogor枪,手铐,匕首,一应俱全。这两个警察先对了我的名字,又让我重复一遍我的报告,接着提出要我跟他们去一趟警局。我的耐心已到了极点。 “妈的。我又不是犯人,去警局干嘛?我妈的头又晕,人又累,还惹出这么多闲事。” “你们要不是这么磨磨蹭蹭,那两个垃圾也不至于跑掉。”我近乎失望地咆哮。 “嫌犯并未逃远。在此街尽头,刚好被我们拦住。已由其他警员带去警局录口供。现在请你去警局配合作证人供词。”女警微笑着解释。 “对不起。我不想做污点证人。那些烂人知道我住哪里。以后我和家人还要不要过太平日子呀?” 当失望变成希望,又变成绝望后,我直接拒绝了。 莉兹刚好洗完澡,身披浴衣出来,听到对话,花容失色:“老公,你千万别让他们看到你的脸啊!” “对不起。指证罪犯,是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你们俩必须去一个配合。”男警员凶巴巴地说。 “那你们先走吧。我冲个澡,随后就到。”我无奈地说。 于是警察留下一张名片,告辞了。 走出几步,警官又折身问我:“你知道你的邻居是毒贩吗?” 我大惊失色:“怎么可能?约翰夫妇崇尚自由,热爱音乐、聚会,酒精和大麻是可能的。贩毒的确超过了我的想象力。” “反正我们发现车上装满了几十袋大麻。”警官正式告别。 莉兹埋怨我多管闲事,无心出卖了朋友。我更是闷闷不乐。俗话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让莉兹先睡。我尽可能慢地洗完澡,用李斯特林反复洗了N次嘴,确保没有酒精味后,无奈地驱车去警局。 跨进警局大门,就传来一片鬼哭狼嚎声。我暗自庆幸躲过了直接与歹徒当面对质。做完笔录后,长吁一口气,如释重负回家。 莉兹还在台灯前孤坐静候,彼此安慰一番,倒头便睡。从此以后见到约翰夫妇,便心虚地回避。
司法之途 三个月后的一天,打开信箱,见到一封法庭来信。拆开一看,是要我去法庭作证。 天哪!有完没完。万一他们被判刑,他们团伙放得过莉兹,也不会放过我。这事被莉兹知道,她一定吃不香,睡不稳了。 第二天,在办公室悄悄与维佛利法庭联系,表示了被报复的担忧。对方自然是一番官话,如果我不出庭,反而我会被起诉、罚款。但是出庭的话,公司工资还是要照发给我。云云。 这法律到头来是惩罚犯人,还是无辜的目击者、配合司法的报警人? 我又拨通了电话给律师,他也表示爱莫能助。作为证人,非出庭不可。 在其后的几周内,茶饭不思,度日如年。怎么面对狰狞凶残的暴徒,在法庭上砾口成金,是我的梦魇。 开庭的日子到了。 找了个路边停车位,最多只能投币停两小时。寻到了我的房间号,择椅坐下。一会儿,几个光头、刺青的青年,从我身边走过。其中一个恶狠狠地对我警告:“如果我的朋友进了监狱,我们会杀了你。”然后在一边坐了。 不久,有人拍了下我的肩膀。回头一看,是约翰。 “你是。。。。。。?”还没等我说出被告。 “证人。”约翰轻松地答道。“你呢?” “也是证人。”我如释重负。 听完约翰的作证,才明白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泰勒,约翰的邻居以后会出庭。泰勒在后院种的大麻又粗又大,在业界颇有名气。那天晚上,黑帮早已摸清泰勒不在家,于是绕过他前园的红外线警报探头,从约翰家后院跳过围栏,将泰勒的大麻收割一空。约翰当然是无辜的,他不知道大麻长得“怎么样”,不知者无罪。我的良心也得到安宁。接着,我将我的故事简单描述了一遍。 据政府提供的免费社团律师介绍,这两个黑衣人是原住民,十八岁以下,一个来自单身母亲家庭,另一个父母双方均消失在他的生活中,现与外婆住。他们好在没有住在桥下或公车亭,没受任何人指使。他们以为割去的是“野草”,想拿去拉普鲁士公路边喂马,不幸半路被截,连马也未喂成。 “多可怜的孩子们!”我不由得喃喃自语。 法官判他们各五十小时社团服务,以后晚上外出,必须有妈妈或外婆的允许。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停车已超时,车窗玻璃上可能已贴上365澳元的罚款。最想做的是,出庭后赶紧给莉兹打电话:我们可以象往常一样,不再锁上所有门窗睡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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