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最後以自殺告終,有點出人意料。
關於江青自殺的消息,是由新華社發布的,全文如下:
新華社(1991年)6月4日電
本社記者獲悉,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主犯江青,在保外就醫期間於1991年5月14日凌晨,在北京她的居住地自殺身亡。江青在1981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1983年1月改判無期徒刑,1984年5月4日保外就醫。
6月5日《人民日報》在第四版的一個角落刊載了這一消息。
江青終年七十七歲。
最早報道江青自殺身亡的是1991年6月1日出版的美國《時代》周刊,說來自北京的消息,“江青上吊自殺”。《時代》沒有透露消息的來源。消息還說,江青自殺是因為“不願忍受咽喉癌的痛苦折磨”。
日本《文藝春秋》周刊發表了江青的所謂“絕命書”:
“毛主席領導人民經過二十多年打倒國民黨反動派,取得革命勝利。現在被鄧小平、彭真、楊尚昆一夥反革命修正主義吞併了領導權。主席除劉未除鄧,後患無窮,國禍民殃。主席,你的學生和戰友來見你了!”
由於日本《文藝周刊》沒有刊出江青“絕命書”的手跡,所以這一“絕命書”的真偽難以判定──只是那口氣有幾分像江青。
據云,江青是選擇“文革”的綱領性文件《五·一六通知》二十五周年前夕自殺的。
江青在5月10日,突然撕掉她的回憶錄手稿,這表明她的行動已經開始異常。
5月13日,江青在當天的《人民日報》上,寫了“歷史上值得紀念的一天”。江青以為這天值得紀念,是因為二十五年前她被提名為“中央文化革命小組”第一副組長。
5月14日凌晨,江青趁護士離開之際,用幾條手帕結成一個繩圈,吊死在衛生間裡。
5月18日,江青的遺體火化。
江青的自殺,使人感到意外,是因為似乎沒有什麼特殊的原因,促成她自殺:罪已經定了,刑已經判了,不存在“畏罪自殺”。何況,當法庭宣判她“死刑”,她未及聽清“緩期二年執行”,就大叫大鬧起來,表明她是怕死的。
1991年--她已經被捕十五個年頭了!已經看不到“勝利”的希望,加上疾病的折磨,她終於不想再活下去了!
當然,如果細細“考證”起來,早在她當年與唐納吵翻了的時候,1937年5月31日寫了《一封公開信》,內中談到過自己當時有過自殺的念頭:
……我像一個癱子,呆呆的坐在地上,望着窗外的樹枝在風裡急遽的顫抖,那蔚藍天上的雲朵,啊!我永不忘記那一片片匆匆的掠過的白雲,我想自殺了!因為我沒有再出走一次的勇氣和能力,我的身體壞到極點了。同時又沒有一個人可以叫我訴說一下心中的痛苦。這個自殺的念頭在我的日記上是寫着的。可是我已經答應蔡楚生先生拍《王老五》,一種責任心,同時也是一線希望使我活下去,可是我卻陷在一種很厲害的鬱悶躁狂里!我時常捶自己的頭,打自己,無故的發瘋一樣的鬧脾氣……(註:載1937年6月5日9卷4期上海《聯華畫報》。)
在五十四年前,二十三歲的藍苹沒有自殺,是因為“一線希望使我活下去”;
五十四年後,七十七歲的江青再也沒有“一線希望”了,她自殺了。
對於江青的死,當時中國報刊除了發表新華社消息之外,沒有再說什麼。筆者注意到,唯一例外的是上海的《解放日報》,發表了雜文家何滿子的《江青為何自殺》一文,指出:
江青自殺當然應該成為一條新聞,布告天下咸知這個十年災難的禍首終於惡貫滿盈,下地獄去了。
這妖婆是自殺的。自殺有種種動機,種種情況:有被迫害悲忿而自殺的,在江青的淫威下,當年有不少人走了以死作抗議的路。江青當然不屬此類。她本死有餘辜,還只判了個死緩轉無期徒刑,後又讓她保外就醫,可謂寬大之至,談不上迫害;有畏罪自殺的,江青也不屬此類。如果畏罪自殺,她早該在公審前就自去地獄了;有絕望而自殺的,大勢已去,往昔天堂夢已徹底破滅,等了十年,沒指望了,於是了此殘生,江青自殺庶幾屬於此類。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共毅然宣布“文革”要徹底否定,但百腳之蟲,死而不僵,失去天堂之徒並不徹底死心,妄圖還潮者有之;化身變色,忍辱圖存者有之;變個法兒,新瓶子賣舊藥者有之;不能登大雅,於是搞小動作者有之;風風雨雨,花鮮繁多。幸虧撥亂反正、改革開放的大局鐵定,人心不可侮,戀戀於老調子,終於不能成氣候而已。
江青自殺的新聞昭天下,連“女皇”本身也已徹底絕望,回天無術了。但也必須警惕,希特勒自殺了四十多年之後,德國還有老式納粹的孑遺和新式納粹的餘孽。江青自殺的新聞也有這樣一點反面教員的作用。提醒人們徹底否定“文革”的教育不能放鬆,要永以為鑑,方能有助於維持社會的穩定。
其實,江青之死,使人們記起她當年“鼎盛”時對張玉鳳說過的話:
“將來我是準備殺頭、坐牢的,這個我不怕。也可能不死不活的養着,這個難些。”
她厭倦了“不死不活的養着”的日子,終於橫下心來,早點結束這樣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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