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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星洲日报》报导,马来西亚吉隆坡法院6月7日开庭,审理法轮功成员吴瑞荣不满警方阻止其派发传单,以左脚踹向警员,一审宣判罪名成立,判监禁1年。
控状指被告吴瑞荣于2011年7月13日,早上9时20分,在吉隆坡的独立广场派发法轮功传单,试图阻止正在执行任务的公务员,以左脚踢向一名警员。在审讯过程中,共传召了7名证人。
主控官玛丽尼副检察司在庭上指出,被告吴瑞荣身为外国籍人士应尊重大马的法律,为了大众的利益,应给予被告同等的刑罚。
法轮功成员吴瑞荣以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和是家庭的经济支柱为由,提出暂缓刑罚要求。法庭批准被告要求,让被告以一万令吉保外等待上诉。法轮功成员吴瑞荣上交了一万令吉保释金,继续等待上诉。
根据《刑事法典第353条》,一旦罪名成立,被告可被判入狱最高两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据悉,法轮功成员吴瑞荣,男,59岁,原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湖南分公司大客司机。妻子雷映群,法轮功学员,原湖南衡阳市金属材料公司会计。同于2010年偷渡至马来西亚。2011年5月15日上午10时,法轮功成员吴瑞荣在马来西亚独立广场向游客派发法轮功传单,被警方逮捕,拘留六天。2011年7月13日上午9时20分,法轮功成员吴瑞荣再次在马来西亚独立广场向游客派发法轮功传单,被警方逮捕,拘留14天。7月27日,警方控诉法轮功成员吴瑞荣袭警。法轮功成员吴瑞荣因当时不满警方阻止其派发法轮功传单,便以左脚踹向警员。经调查取证,法院于2011年10月10日下发通缉令,并定于2012年6月7日开庭审理此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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