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加拿大福建新移民林女士稱在其工作場所受到皮爾區警方“粗暴對待”事件,經其律師唐麟達與皮爾區警方商討後,皮爾區警方已經向唐麟達提交了其調查結果,指警方並未犯錯。不過,涉案的2名警員的其中1人已經自動辭職,轉到其它警區工作。
據加拿大《明報》報道,唐律師稱,收到的報告屬初步報告,皮爾區警方還會向她發出正式書面通知,那將是最後報告。假如警方仍堅持沒有犯錯,她會上訴,但仍希望警方能作出公平的決定。
唐麟達律師1月31日表示,負責調查此案的皮爾區警方調查員AndrewBanebsee於去年12月27日與她會面,並報告了他的調查結果:涉案的2名警員其一已自動辭職,另一名警員Forey的證詞是,當時在接到報告後,就趕到現場,勸說林女士回家。但林女士拒絕回家,警員不得不強行拖她出去。他拖行時絆到在地,林女士也倒在地上,林女士不停地用頭撞向地面,他認為她有可能傷害自己,就拿出手銬將林女士銬上。Banebsee說,警員這樣做是為了保護林女士,按精神健康法來銬上她,免其傷害自己。
Banebsee又說,林女士工作的公司表示,之前林女士就已被告知她已被解僱,是臨時性的,但是林女士卻仍然來工作。Banebsee說,林女士被解僱後不應再到公司,按照擅闖私人物業法,警察抓她也是合法的。
唐麟達律師對Babensee說,林女士從來沒有說過她曾跌倒或倒在地上,此外,林女士也沒有說過她的公司之前有給過她口頭通知,在之前給警察的信中已說到林女士沒有任何有意傷害自己的行為,故此這些法律在此不適用。
1月28日,唐麟達律師同林女士會面,並由小區人士高航協助,將整個被警察拘禁她並送進精神病院之前的過程重新演示出來,並製成DVD,在唐麟達律師沒有提及警方證詞的前提下,林女士在律師樓演示的動作說明,當時她沒有,也不可能倒在地上,因為兩個警察從背後緊緊抓住她的手,就算是有一個警察跌倒在地,因為另外一個警察抓住她,她也不可能倒在地上,更不可能用頭撞地。
林女士強調,有1個警察被絆了一下,向後退了兩步,他沒有倒地,林女士被銬上後也沒有倒在地,而是很快被塞進了警車。
兩個警察把林女士送到Etobicoke的精神病院後,告訴醫生林女士有精神病。這位醫生根據警察的言詞沒有進行診斷就決定林女士有精神病,對她注射鎮定劑之類的藥物,之後將其用手銬銬在病床上,使其整個晚上全身疼痛,動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