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11 韓莉 平權文化
文/段小文 “觀音土反腐平台”堅決擁護國家網信辦“群主負責”英明決策,同時建議:
1黨中央、各級黨委、各支部黨員犯罪,書記同責。 2國務院、各部委、地各級政府成員犯罪行政首長同責。 3中央軍委、各戰區、各軍師旅團營連排班成員犯罪首長或一把手同責。 4各級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社會團體、各事業企業單位工作人員犯罪,一把手同責。 群主負責制好就好在是一把手負責制。
國家的事沒做好首長下台, 省里的事沒做好省長下台, 市裡的事沒做好市長下台, 縣裡的事情沒做好縣長下台, 鄉里的事沒做好鄉長下台, 村裡的事沒做好村長下台, 中國總算有了一條最靠譜的規定!相信全體領導幹部和全國人民都會認同!
公平:警察違法局長追責.市民違法市長追責.群友違法群主追責 2017年前,中國還剩有幾家零星媒體偶爾報道外省的負面新聞,如南方都市報.新京報.澎湃新聞。從2017年開始中國的所有子媒.電媒.網媒,上到中央電視台,下到縣城電視台突然全部停止播報負面新聞了,它們報道播出的是天下太平,百姓美好幸福生活的報道。由此認定,從今以後,在中國永遠見不到任何一家媒體報道負面信息的時代來臨....... 正規媒體被禁後,有關部門對打壓自媒體的大運動又開始了,近期網信辦對自媒體的輿論監督,對如何封鎖官方的負面信息確實是下了大功夫,一波一波的各種政策.一環緊扣一環的各種實名制上網恨不得言論自由的網友趕盡殺絕,讓自媒體平台個個只能唱讚歌.唱紅歌,網友只能違心報道天下太平.違心報道沒有貪官.違心報道沒有強拆.沒有截訪.沒有上訪,警民關係勝過親兄弟.小販與城管勝過父子情....... 國家網信辦馬上要出新規,針對微信群的規定嚴厲到了“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的地步。甚至有某地網友在微信朋友圈對交警發幾句牢騷後,被當地警方以“尋滋生事”罪拘留五日。這不由得讓人想起河北邯鄲涉縣那說了食堂飯菜不好吃而被拘留的千古奇談。 但是請問:每天都有落馬的官員,為什麼卻沒有任何一個人出來對此負責?為什麼城管到處打人,沒有一個人對此負責?食品安全、環境污染、物價虛高等等,也沒有一個人出來對此負責?就連颱風襲擊珠海市造成重大人員與財產損失後,沒有聽說一個人出來說負責。反倒一河之隔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氣象局長,宣布自己對此事負責而引咎辭職。上海交警抱摔帶着孩子的婦女,沒有聽到網信辦說誰負責;就連老百姓連病都看不起,也不見誰出來負責!
致國家互聯網管理辦公室的一封信
昨晚,我寫完了申請信息公開信,已經十點半了! 雖然那個“群員犯法群主擔責”的規定在互聯網管理站刊登三天就撤下,但是引發的爭議巨大的,震撼的! 我決定寫信,並把信中內容用微博微信QQ發布。 內容如下: 申請人驚聞群員犯法群主擔責,認為此規定違憲 一,中國哪一條憲法有此規定?如果互聯網是新興產業,法律條文滯後,請問,此規定人大是否通過? 作為國家二級機關,應該鑽法律的漏洞嗎? 二,世界各國無論遵從哪個法系,法律精神是共同的,合法合理符合邏輯推理。然而,哪個國家哪人能提前預知阻止個人犯罪?互聯網內容瞬息萬變,誰有能力阻止犯罪?目前沒聽說。也許你們把群主當超人了!群主不是監護人,群員也不是未成年人,擔責的原因是什麼? 三,大陸有《治安處罰管理法》,有《刑法》,公檢法和龐大的互聯網監控隊伍,納稅人提供費用維持運作,懲治網絡犯罪是他們的責任。群主憑什麼擔責?他在編嗎?他領薪水嗎? 四,誰建群誰負責,以此推理,今天八千萬黨員腐敗案件層出不窮,建黨者負責還是最高領導人習近平負責?如果不負責,請問,群主擔責的邏輯和道理在哪裡? 任何政策出台都要考慮法律的嚴肅性,而不是認為權力在手為所欲為。你不能躬下身為民服務,起碼不能張牙舞爪面向人民。自己制定的法律,首先必須尊重而不是踐踏,依法治國必須言行一致! 請在法律規定期限內給出答覆,回應民眾質疑,這是你們必須做到的。如此,才能讓我們重燃對法律的熱情與信心,我等待回復 申請人韓莉(附上身份證複印件) 被申請人: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辦公室。 2017.9.10晚
註: 最近幾年,網絡刪帖隨意,無論簡書美篇QQ空間微信,都是用“你違反了相關規定”云云 請一併告知,“相關”指的是什麼?哪些字是敏感字?哪些地方是“雷區”? 隨意刪帖,優美的母語支離破碎,文字破壞意境自然破壞,更重要的是阻礙破壞了民眾正常的文字交流。請收到信件一併答覆並且刊載在媒體,最好是中國法制報上,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