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 Taylor 十幾分鍾 贈予的難堪 (1) 位於西雅圖Bellevue Square商樓里,有家蜚名海外的“鼎泰豐”,它那小籠包是吃過了還想吃。台北101樓的老闆,據說在米國只有二家分號。 10月17日周六的晚餐准備交給“鼎泰豐”。到達店門口,人並不多。但告之要等50分鍾才能入座。原來排隊就餐的人拿到票號,留下電話號碼就逛商城了。我們也馬上效仿。 穿過緊連着的Nordstrom 店,來到了商樓內:內有三層,富麗堂皇, 張燈結彩,人來人往。我建議去Banana Republic,因為有一張等同40現金贈劵。女兒說,已到Ann Taylor門口了,就先進去吧。 Ann Taylor 算是中檔女裝連鎖專賣店。適合中年職業女性。每個店規模不大卻很溫馨。 裡面人並不多。很快,在“Sale”區,我們發現了標價$19.99的女褲。先選了一條,步出試衣間讓坐在外面的女兒評判。 女兒說穿上後有太多皺皺;換了一條,哦,腰大了一寸多。我就說算了吧。 返回試衣間。下意識地抬手去取自己的褲子時——不對勁,手落了空。一眼掃去,小小試衣間四壁空空如也。再掃一眼,還是空空如也。我深吸了一口氣,擦擦眼鏡片,確認是四壁空空後,我步出了試衣間,告訴女兒裡面的故事。 女兒不相信,讓我再查一遍,我數了數,一共有N個試衣間,我依次把每個試衣間都抄了一遍,還是找不到我那兩條褲子。抬手看看表,從進來到現在才十來分鐘。 1999年起我開始光顧Ann Taylor 。大部分時間是’掛眼科’那類:看的多。買吧,也是等減價時再買。以致於當地Ann Taylor的一銷售員都認識我了。我愛買鞋,原因是國內“一日鞋”多,質量差。Ann Taylor的皮鞋大都產自巴西。有次看到價廉物美的Ann Taylor黑色一腳蹬皮鞋,一口氣要買十雙。當時所在店沒有那麼多,銷售員告訴說同類產品只付一個郵寄費,(記得是7刀吧)不管你買多少雙。 在Ann Taylor 窮逛和購物,從來沒有遭遇到什麼不愉快的。 但是現在,我的兩條褲子到哪裡去了呢? (2) 先尋問了一位年輕類似助理銷售人員的女性,因為她就在附近來來回迴轉悠擺弄着衣服什麼的。她看上去20出頭,棕黑色的皮膚,微帶卷的短髮,嘴唇稍厚。問過她兩次,她都微笑着搖搖頭,表示沒看見我的褲子,也沒有進我所在的那個試衣間。 於是馬上要求見店經理。 一位略略瘦高肩批金發白皮膚30多歲的女子快步過來了。她既沒有自我介紹,也沒有問該怎麼稱呼我。雙手直直地放在身體兩側,面對我,毫無情地聽我簡短訴說。完後,她晃晃腦袋,兩片薄薄的嘴唇很乾脆地說: “你們要對自己的衣服負責”。 我一聽,火了。但說出來的是: “有監控錄相嗎?“ “沒有“,她冷冷地說,“這個地方沒有。” 我環視了一下試衣間區域,並沒有什麼“要照顧好自己衣物,本店概不負責’等字樣。於是我就有點強詞奪理地說 (雖然知道這並不是護身符): “你們並沒有’遺失衣物,本店概不負責’的提示”。 “你們自己負責。”這位女經理又重複了一遍。依然是面無表情。兩眼冒出來的是冷漠,傲慢還有偏見,毫無女性善良和溫柔可言,倒與那乾瘦的身材天然地揉在了一起。一個字:乾巴巴的。那位助理站在一旁,沒吱聲。 我基本上是一籌莫展。想想吧,如果脫下這條試穿的不屬於我的褲子,天啊,裡面只剩下短褲。我就只能呆在試衣間,寸步難行。 “請最高級的責任經理來!”我說道。 一分鐘,另一位淺金色,白皮膚的中年女性來了。同樣的態度,同樣的結論,同樣的連對該事發生在本店之不幸表示抱歉的作秀都沒有。重要的是,同樣的乾巴! “那我該怎麼辦?”我直奔主題。 “那你就買條褲子吧”。最高經理冷冷地說道。 呵,這與國內的’托’有兩樣嗎?一下子讓我對Ann Taylor太刮目了。怎麼象是在漢正街呢? 這功夫我也想過了,最底低線就是自己買條褲子,OK, 不就是區區20刀嗎?誰說過,錢能解決的問題就不是問題?! 換回那條有點皺皺的新褲子。(否則還得買條皮帶。) 在決定買褲子後,對那位經理一字一頓地說, “我保留向你們公司對你們店投訴的權力“。 那位經理很爽快的說: “沒問題,這是我的名字。”她馬上拿出該店的名片,在上面寫下她的名字和簡稱。 好自信啊!當時在心裡想,那就走着瞧吧。我是徹底被激怒了。只是面上還沒有表現出來。 在收費處,那個年輕的助理讓我女兒留下我們的電話號碼。 (3) 失蹤的二條褲子,一條是黑色“Ann Taylor”的牌子, 化纖,12.3吋寬大褲腳,練功穿的;另一條是黑底白細花條,“Jones New York” 的牌子, 純棉運動緊身褲。 我們回到鼎泰豐。 不久手機響了。抬頭一看號碼是“X25-X51-869X”, “喂,我-是-Ann Taylor——-”一位非常輕柔緩慢的女性聲音。 “哦”,接了電話,心裡在想,褲子怕是找到了。 “你-的-褲子-找到了”。聲音依然甜美。但是連 ’sorry’都沒有! “我不能接受你們的apologize”. 我自作多情地引導她們應該要“道歉”。 根本就沒有聽到道歉。 掛斷了電話。 等餐的空檔,趁着激情把故事寫了下來。 星期一上午,10月19日,我把投訴信用電子郵件送到了一家”xxService” 公司,這是據朋友介紹幫助打理投訴類事情的公司,不收費。用不着當事人再N次回首或重複不順心的事。就算是有客服,那也要費神費力打電話,對吧? 當天,該公司讓我把Ann Taylor收據掃描給他們後,就立了case#4418。 本人提出: 1. 要求Ann Taylor在該事件中對本人的粗魯對待提出道歉。 2. 把屬於本人的褲子寄回來; 3. 那條被迫買的褲子給予退款; 4. 對方付回寄郵費,本人將退款褲子返寄該店。 “得理處還須饒人”。這幾點要求應該是不過分吧。 當天晚些時候,xxService公司答覆說,Ann Taylor確認了該事件。已找到了本人褲子。一旦得到相關地址,她們就會把褲子寄回來。 次日,電子郵件說,今Ann Taylor已經寄出來了,並給了郵件查尋號; 說周三(第二天)定會收到。 10月21日一早,來自Ann Taylor的棕色小紙箱到了。 Ann Taylor專用信封內,附這樣一則短信: XXX: 非常抱歉你在我店所受到的遭遇。我想告訴你,那條被迫買的褲子我已經退款給你了。(現金包在信封里)。我還要追查那天晚上的有關員工。謝謝你由此讓我引起相關注意,讓我有機會糾正錯誤。 希望一切順利。 KelXxxx , 店經理 嗯,先人說過:‘王者,不欺四海’; 現在是不是有點象 ’敵人一天天爛下去,我們一天天好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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