階級鬥爭與和諧社會
共產黨的革命依靠階級鬥爭的理論取得了勝利。一是當時階級對立的情況確實比較嚴重;二是需要這個理論來爭取群眾,激發戰士們的鬥志;三是調和的路線很難統一意志。所以當時的思想方法,對待事物,非好即壞,不容許有中間態度。把一切剝削階級的人全都視為壞人,一切勞動人民出身的,本質都是好的。就連電影中的英雄一定沒有缺點,壞人的長相也一定是醜陋的。否則是“中間人物論”,要受到批判。今天看來十分可笑,可這種思維,這種理論卻實實在在統治了幾十年。
如果說,在革命戰爭期間,為了勝利必須統一意志,甚至用了殘酷的手段,還情有可原的話,那麼,在革命勝利以後,還沿着這種思路走下去,想用鬥爭的方法以達到統一意志的目的,想用壓制以實現統一行動,那就不可避免地要犯錯誤。“以階級鬥爭為綱”的理論,實際上就是不斷地用鬥爭的方式排除異己。“階級鬥爭,一抓就靈”就是用“階級敵人”的大帽子讓反對者不敢說話。“階級鬥爭”的理論就是不斷地在人群中製造對立面。
“和諧社會”是對“階級鬥爭為綱”的否定。不是說社會不再有階級,不再有矛盾,而是要儘量緩和矛盾,使各個階級和階層的人和諧相處。這是認識的飛躍,是時代的要求,是執政黨應該採取的態度。沒有和諧就沒有社會穩定,沒有穩定就沒有經濟的高速增長。
現代階級的分析
不能否認階級的存在,也不能否認資產階級的確存在有剝削,但是,也不能否認資產階級對社會的貢獻。商業資本家促進了商品的流通,也促進了生產。工業資本家組織了大生產,提高了生產效率。這些資本家是他們行業里的領軍人物和組織者,他們創業的同時也增加了就業機會,他們獲利的同時也冒有風險。雖然他們的動機是個人的私利,其中一些人也過分地獲取暴利和壓榨工人,像欺侮民工。但是也不能再次簡單地打倒他們,剝奪他們的財富。現階段的社會,還不可能十分完美。他們出自自私的積極性,只要對社會有利,我們就要容忍。這種容忍是用法律的形式規定下來的。
過去把一切資本家都說成是唯利是圖,為富不仁,都是應該被打倒的。而現在的文學電影卻又大量地歌頌資本家創業的艱辛,如何有眼光。當然社會上這兩種資本家都是有的,也許唯利是圖的更多些。無論如何,我們既要看到資本家有對社會做出貢獻的一面,也要承認他們有剝削的一面。
在現代,把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作為社會的兩個主要階級已經不十分恰當,但是階級和階級矛盾仍然存在也是事實。學者們對當代的階層有各種分法,自有他們的道理,不過它也很難概括當前的許多矛盾。
對於不同的階級或階層,不應該人為地使之尖銳對立,也不應該否認他們之間的矛盾和不同的思想意識。
我們不妨用另一個角度來分析。
自從有人類社會以來,就存在不同的人群。階級的差別當然是存在的。當前社會更突出的差別表現在強勢群體和弱勢群體。強勢群體是那些有錢的,有權的,有名的,有地位的。弱勢群體相反,是無錢無權無名無地位的芸芸眾生。這種差別是現實的存在。馬克思主義說:存在決定意識,他們的意識是社會存在決定的,不是簡單的教育所能決定的。
無論什麼群體都有好人也有壞人。一般來說,貪污腐化,行賄受賄多半發生在強勢群體當中。弱勢群體沒有條件貪污或行賄,即使有時給有權的送禮,那多半也是出於無奈。另一方面,偷盜賣淫,黑社會團伙則多半發生在弱勢群體當中。
強勢群體包括各級政府官員,企業和各單位的頭頭,明星,精英和社會名流,他們是各行各業的領軍人物。他們對國家和社會的貢獻當然不可否認。同時他們也是富裕階層的主要部分,是改革開放政策的主要受益者。
弱勢群體卻是人口的大多數,他們能否實現小康是中國能否實現小康的根本標誌,是社會能否穩定的基本依託。也只有他們最痛恨貪污腐化,並且常常表現出對現狀的不滿。要說依靠群眾或群眾路線,弱勢群體就是基本的群眾。
“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這水就是群眾,就是弱勢群體。共產黨要自救,必須領導和團結這些群眾。
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和與強勢群體的矛盾
歷史上許多農民起義,說得更確切點,是弱勢群體的反抗。那些起義的領袖其實並不一定是農民,只不過在封建社會,弱勢群體的主體就是農民。歷史上諸多起義或暴亂,多半是官逼民反。比如前清時的白蓮教,太平天國,義和團都是弱勢群體的組織。還有一直延續到解放前的青洪幫,也是弱勢群體的組織。
由於這些弱勢群體組織,沒有明確的正確的指導思想,那些領袖又往往利用迷信來籠絡民心。有的竟蛻化為黑社會,如青洪幫。
革命的力量也利用弱勢群體,因為弱勢群體是在社會底層,受壓迫最深,最願意改變社會現狀,也是人數最多的群眾。在共產黨執政以前,黨的幹部和群眾的生活水平相差無幾,能和群眾打成一片,能代表群眾的利益。但是在執政以後,地位變了,幹部們成為官員,成為強勢群體,他們與弱勢群眾的關係自然拉開了距離,成為弱勢群體的對立面。
許多人原先也是群眾,一旦當官,思想就會發生變化,與群眾的思想感情越來越遠。因為這是“存在決定意識”,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教育和自律可以改變一部分人,但不是總有效。
現在許多官員特別害怕群眾鬧事,實際上也就是害怕群眾。因為他們已經不再代表群眾了。他們不關心群眾的利益,尤其是那些貪官們,他們與群眾(包括基層的黨員)的利益是對立的。貪官們最害怕的就是群眾自己組織起來。一旦發生鬧事,就把頭頭們抓起來。這就使社會矛盾越來越尖銳。
幹部與群眾的衝突實質上也是利益的衝突。越是基層的幹部,這種利益的衝突就越明顯。例如,中央與農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中央面向全國,知道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問題不解決,發展和穩定都是問題。但是,村官和農民的利益卻常常直接矛盾。例如有的貧困農村,村官住在城裡,開汽車到農村上班,他們就是靠各種惡劣的手段去剝削農民。低層官員想自肥就只有欺侮壓榨底層的人民。高層官員想自肥,手段就更多和更隱蔽。
群眾沒有組織起來,不能正面抗爭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只能發發牢騷,把不滿埋在心裡。一旦有一點機會,就可能自發地聚眾鬧事,發泄不滿。鬧事可能聚合起幾千人甚至幾萬人。又因為沒有組織,這種發泄極可能變成一場破壞性的事件,如圍攻公安局,燒汽車,甚至打死人。於是又抓人,事端暫時鎮壓了,卻不可能平息群眾的不滿。形成了惡性循環。
為什麼不能團結群眾,領導群眾?因為這些官僚的利益是在群眾的對立面。兩次天安門事件都說明黨沒能領導群眾,團結群眾。
黨要領導群眾必須把自己放到群眾中去。黨也只有掌握了群眾,才能保持社會的穩定。黨如果真掌握了群眾,成了群眾的貼心人,那還有什麼可害怕的呢?即不必害怕動亂,也不必擔心選舉,而且一切貪腐都在群眾的監督之下,將無處藏身,那時才有真正的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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