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和與強勢群體的矛盾
(註:本文以前曾發表,近發現當時後一部分被遺漏了,現重新發表如下。)
歷史上許多農民起義,說得更確切點,是弱勢群體的反抗。那些起義的領袖其實並不一定是農民,只不過在封建社會,弱勢群體的主體就是農民。歷史上諸多起義或暴亂,多半是官逼民反。比如前清時的白蓮教,太平天國,義和團都是弱勢群體的組織。還有一直延續到解放前的青洪幫,也是弱勢群體的組織。
由於這些弱勢群體組織,沒有明確的正確的指導思想,那些領袖又往往利用迷信來籠絡民心。有的竟蛻化為黑社會,如青洪幫。
革命的力量也利用弱勢群體,因為弱勢群體是在社會底層,受壓迫最深,最願意改變社會現狀,也是人數最多的群眾。在共產黨執政以前,黨的幹部和群眾的生活水平相差無幾,能和群眾打成一片,能代表群眾的利益。但是在執政以後,地位變了,幹部們成為官員,成為強勢群體,他們與弱勢群眾的關係自然拉開了距離,成為弱勢群體的對立面。
許多人原先也是群眾,一旦當官,思想就會發生變化,與群眾的思想感情越來越遠。因為這是“存在決定意識”,不以人們的意志為轉移。教育和自律可以改變一部分人,但不是總有效。
現在許多官員特別害怕群眾鬧事,實際上也就是害怕群眾。因為他們已經不再代表群眾了。他們不關心群眾的利益,尤其是那些貪官們,他們與群眾(包括基層的黨員)的利益是對立的。貪官們最害怕的就是群眾自己組織起來。一旦發生鬧事,就把頭頭們抓起來。這就使社會矛盾越來越尖銳。
幹部與群眾的衝突實質上也是利益的衝突。越是基層的幹部,這種利益的衝突就越明顯。例如,中央與農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中央面向全國,知道占人口大多數的農民問題不解決,發展和穩定都是問題。但是,村官和農民的利益卻常常直接矛盾。例如有的貧困農村,村官住在城裡,開汽車到農村上班,他們就是靠各種惡劣的手段去剝削農民。低層官員想自肥就只有欺侮壓榨底層的人民。高層官員想自肥,手段就更多和更隱蔽。
群眾沒有組織起來,不能正面抗爭以維護自己的利益,只能發發牢騷,把不滿埋在心裡。一旦有一點機會,就可能自發地聚眾鬧事,發泄不滿。鬧事可能聚合起幾千人甚至幾萬人。又因為沒有組織,這種發泄極可能變成一場破壞性的事件,如圍攻公安局,燒汽車,甚至打死人。於是又抓人,事端暫時鎮壓了,卻不可能平息群眾的不滿。形成了惡性循環。
為什麼不能團結群眾,領導群眾?因為這些官僚的利益是在群眾的對立面。兩次天安門事件都說明黨沒能領導群眾,團結群眾。
黨要領導群眾必須把自己放到群眾中去。黨也只有掌握了群眾,才能保持社會的穩定。黨如果真掌握了群眾,成了群眾的貼心人,那還有什麼可害怕的呢?即不必害怕動亂,也不必擔心選舉,而且一切貪腐都在群眾的監督之下,將無處藏身,那時才有真正的民主。
(參考 “組織與招募反腐志願軍”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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