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地产征税以抑制楼市的建议
(不知何故,上次发表的“中国房地产的黑暗和泡沫”附有“关于房地产征税以抑制楼市的建议”后一段竟又遗漏,故重发如下。)
1.房地产征税乃国际通用。美国房地产税是地方财政重要来源之一,并主要用于地方教育。由于中国城乡差距太大,应把城市房产税的一半(或以上)用于支援农村教育。
2.按中国国情,居民第一所住房可申请免税。申请办法可向民政部(建议设立类似美国Social Security Office 的全国性机构)申请,每一个身份证号码在全国只能一所住房免税,这也促使所有业主都用实名。税由地方政府征收,免税证由民政部发放。
3.以下情况不得免税:面积超过一定标准的(例如北京超过200平米,超过部分仍应征税);用于商业用途的;城市规划位于道路建设或必须改造的区域而业主不肯搬迁的;后一条用于限制那些无理的钉子户。
4.税率根据房产的价值,可以自报和根据市价估算。地价升值的区域,税自然也增加。以鼓励居民搬到离商业中心较远的地段,利于城市的合理规划。
5.外国人投资的房产应比国内居民房产的税率高一倍,以抑制外资到境内炒作。那些不用实名的房产一律以外资论处。
6.新楼闲置的要另加闲置税,(在楼房修好一年后还未装修的均以闲置论处),以限制那些纯粹以房产作为投资者。
《以上只是原则,真正立法,尚需另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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