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黨政分離的必要性
如何根治官場腐敗,有兩條是大家公認的,一是必須縮小政府的權限,二是必須有有效的監督。但是這兩條都是違背官僚們的利益的。所以,任何這方面的措施都無可避免地會受到官僚們的極力反對。所以,任何這方面的措施都有困難。能否實現,取決於中央的決心和能不能採取有效的步驟。
黨政分離,黨不管政,但監督政,即縮小了政府的權限,又加強了監督。所以,必然會遇到官僚們的反對。這是一個全新的體制,也必然有操作上的困難。
雖然如此,我認為黨政分離很有必要。
首先,目前黨政不分毫無積極意義。尤其在基層,只是增加了矛盾。許多基層的書記什麼事情都不會做,一旦60歲退休,就什麼事也做不了,群眾譏諷說,他只會做“書記”,書記成了一種“職業”。有的農村支書是土皇帝,無人敢管,是事實上的惡霸。這樣的書記決不是先進生產的代表,而是妨礙生產的代表。設這樣的書記還不如不設。當然也有好的書記,那其實是好的行政領導,如其掛書記的名,不如乾脆叫做村長。在省(市)一級,省(市)長也是名實不符,不如稱為常務副省(市)長,讓書記當正的省(市)長。這樣才名正言順。
第二,黨政不分,職責不明,監督不力。儘管有紀委,目前也在加大紀委的力量,但是人數遠遠不夠。 每年有數以萬計的群體鬧事,經常有數以萬計的群眾上訪,都說明社會中存在大量的不公正,不協調,和官民對立。貪污腐敗,反了十幾年,重大案件仍然層出不窮,甚至越來越多,“前腐後繼”,都說明監督的力量遠遠不成比例。
第三,黨政不分,書記就是領導,導致了黨脫離群眾。解放前,共產黨是在野黨,那時黨主張民主,也密切聯繫群眾。執政以後,地位發生變化,官員逐漸取得特權,與群眾的生活水平拉大距離。改革開放之後,容許少數人先富,更多官員追逐私利,貧富差距更是明顯。既然官員們有了權,官員生活水平高於群眾也無可厚非,那麼他們的利益、觀點、意識與群眾脫節,也就難以避免。我不否認還有些官員廉潔愛民,保留了早先平民的本色,和共產黨員應有的理想和品質,如大家都看得到的為群眾所稱讚的中央領導。但是,僅僅靠教育和自律,讓所有共產黨的官員都毫無私心,一心為人民服務,既不現實,也不符合馬克思主義關於“存在決定意識”的觀點。
第四,另一方面,雖然七千萬黨員中絕大部分是普通黨員,他們本身也是群眾,他們也痛恨貪官污吏,原本可以成為淨化社會的一支重要力量,可是他們在已經當了官的黨員領導之下,基本上只是官員們的工具。他們根本不可能發揮解放前和解放初期的那種對惡勢力的戰鬥力量。而且也很難再代表群眾說話。 只有讓他們脫離官員的領導,另外組織起來,才有可能重新變成一支打擊腐敗的大軍,才能真正成為群眾的貼心人,領導群眾的戰鬥集體。這樣官民對立的群體鬧事才能根除。
黨委脫離政府,成為在野黨,可以更好地團結群,更能代表群眾,更能為人民說話,也更好地體現出民主。
黨政分開,互不隸屬,黨監督政府,並不是說要黨政對立,畢竟他們都在中央的領導之下,都應該有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標。在這個目標下,他們是合作的。只是在對待貪腐,在謀取私利上是對立的。
黨委作為永久的在野黨,並非要現在的共產黨下台。現在當官的黨員仍然當官,但是把黨分成三部分,就是說組織關係有三條線。一是軍委,保留原狀,現有黨委一分為二,大多數普通黨員組成黨委,官員黨員的組織關係放在機關支部,(或者叫政府黨,精英黨,名稱待定。)黨員的組織關係可以轉換,如同目前,軍隊黨員退役後,組織關係轉到地方。黨員如果選為官吏,組織關係相應轉換,反之亦然。
企業家黨員怎麼辦?資本家黨員怎麼辦?他們的組織關係放在哪裡?可以放在政府(精英)那條線上,或者再研究。資本家當黨員,我不反對,畢竟目前社會現實,資本家對社會發展是有貢獻的。和諧社會要求各個階級階層能和諧共處。但是,說穿了,資本家黨員,不是資本家有共產主義覺悟,想參加共產黨,而是有些共產黨員想當資本家。他們想保留共產黨員的稱號,應該允許,起碼還可以受到黨紀的約束,接受共產主義的思想教育。也就是說,他們應該有理想,應該有促進社會的發展,促進社會公平的願望,而不是只管賺錢,殘酷剝削工人的“黑磚窯老闆”式的資本家。但是,和政府官員一樣,他們應該接受黨的監督。
如何實現,的確是大問題。我將在以後寫“政治改革的路線圖”一文中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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