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的答案对多数人来说是不言而喻的。但其实内在的逻辑并不自洽。它是一个循环论证。这里隐含着一个先验的前提,即社会上的每个人都符合经纪人的假设,即能够为自己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决定。且不挑战这个假设。由这个假设推论出的结论并不成立。多数人的决定不一定符合多数人的利益。有许多社会实验论述了个体的最优化并不导致整体的利益最大化。而最关键的逻辑缺陷在于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是一个多目标的系统优化问题,其定义本身就不确定。而最简单确定的定义实际上反过来是由选举的结果来实现的。即多数人的投票结果就是整体利益的最大化。既然循环定义如此,民主选举当然最好。 假如我们弃用循环定义,而是试图用一个可以验证的标准来判断,结论更加明晰。例如以GDP,失业率,股市指数,或者犯罪率为标准。任何一个单一指标都与选举的结果没有直接因果联系。而且如果同时考虑多个指标,则结论更加模糊。证明民主选举不能选出更好的候选人。唯一符合逻辑的结论在于由多数人确定的胜者是在此时此刻为多数人所选择。这还是回到循环论证的老路上。
除此之外,时间是不可逆转的。社会实践的选择无法重来。民主选举的结果是唯一的现实结果,其他假设都不存在。如果败选的人上台是否更好,这是一个无法验证的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说,民主选举的结果是唯一的,即不存在更好,也无法验证为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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